禮部試策五道·第二道

《禮部試策五道·第二道》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出自《全唐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禮部試策五道·第二道
  • 出處《全唐文》
  • 作者白居易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第二道
問:《書》曰:“眚災肆赦。”又曰:“宥過無大。”而《禮》云:“執禁以齊眾,不赦過。”若然,豈為政以德,不足恥格,峻文必罰,斯為禮乎?《詩》稱“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易》稱“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而《語》雲“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若然,則明哲者不成仁歟,殺身者非崇德歟?
對:聖王以刑禮為大憂,理亂系焉;君子以仁德為大寶,死生一焉。故邦有用禮而大理者,有用刑而小康者;古人有崇德而遠害者,有蹈仁而守死者。其指歸之義,可得而知焉,在乎聖王乘時,君子行道也。何者?當其王道融,人心質,善者眾而不善者鮮,一人不善,眾人惡之,故赦之可也。所以表好生惡殺,且臻乎仁壽之域矣。而肆赦宥過之典,由茲作焉。及夫大道隱,至德衰,善者鮮而不善者眾,一人不善,眾人效之,故赦之不可也。所以明懲惡勸善,且革澆漓之俗矣。而執禁不赦之文,由茲興焉。此聖王所以隨時以立制,順變而致理,非謂德政之不若刑罰也。然則君子之為君子者,為能先其道後其身,守其常,則以道善乎身,罹其變,則不以其身害乎道,故明哲保身亦道也,巢許得之;求仁殺身亦道也,夷齊得之。雖殊時異致,同歸於一揆矣。何以核諸?觀乎古聖賢之用心也,苟守道而死,死且不朽,是非死也。苟失道而生,生而不仁,是非生也。向使夷齊生於唐虞之代,安知不明哲保身歟?巢許生於殷周之際,安知不求仁殺身歟?蓋否與泰,各系於時也,生與死,同歸於道也。由斯而觀,則非謂崇德者不為成仁,殺身者不為明哲矣。嗚呼!聖王立教,同出而異名,君子行道,百慮而一致,亦猶水火之相戾,同根於冥數,共濟於人用也,亦猶寒暑之相反,同本於元氣,共濟於歲功也。則用刑措之道,保身殺身之義,昭昭然可知矣。謹對。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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