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教派

福音派(Evangelical)一詞始於十六世紀,當時的宗教改教者以此名稱呼表明反對羅馬天主教的立場,它不是一個宗派。福音派也指隨著宗教改革而來的屬靈運動,例如:敬虔主義、清教徒主義等,在內容上也包括了個人經歷福音的必要性。

1817年路德宗和德國改革宗聯合教會稱為福音教會,今天美國路德會仍冠福音在其中以美國人數最多的信義宗(EvangelicalLutheranChurchofAmerica簡稱ELCA)。在BiographicalDictionaryofEvangelicals此書把路德,加爾文,清教徒,衛斯理,大甦醒領袖JonathanEdwards,(1703-58)列入福音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音派
  • 外文名:Evangelical
簡介,由來,沿革,基要信仰,反對觀點,福音派,新福音派,

簡介

19世紀慕迪奮興布道成功後教會大復興,很多人成為基督徒,由於所傳之道多為最後審判,傾向較保守的信仰。 總而言之,福音派並非近代新興宗派,因其神學淵源可追溯到教父時代(甚至初代教會)、中世紀,特別是改教時期的思想。

由來

“福音派”一詞,源自希臘文“ευαγγελιον”,原文意思就是“好訊息”,原無派別之意。整體來說,福音派是恪守傳統教義,重視《聖經》權威和學術研究,而不予人視為固執無知。福音派喜歡定位為“強調教義的宗派”,比基要派更願聽取不同方面的觀點。
例如,福音派會與不同的教會合作,但也認為應該限制教會對政治決策和社會、科學發展的影響,甚至容納不強調《聖經》是完美的觀點。另外,福音派的內部對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意見依然存在分歧,但福音派教會仍有相當的參與。

沿革

在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的跟隨者,自稱為福音派,是福音的傳揚者。當時,這個字詞大概表明是改革派或復原派的意思。
在其後的各個宗教改革運動中,如18世紀在德國的敬虔主義(Pietism)、英國的循道主義(Methodism)和在美國的大甦醒(The Great Awakening)復興運動都一再引起福音派的覺醒(Evangelical Awakening)。其中大覺醒復興運動的領導人,如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德韋特(Timothy Dwight)、布道家芬尼(Charles Finney)和慕迪(D.L.Moody)等人,都視為福音派的重要人物。19世紀,自由主義興起,使正興起的福音派一度衰落。
從1940年開始,福音派主義在基要主義中興起。基要主義慢慢分化出正式的基要派和福音派。到1940-50年代,主要透過不同的傳播媒體、布道大會、神學院及著作,使此勢力再度掀起新浪潮,其影響一直持續。到20世紀的後期,福音派穩定增長。葛培理布道團更積極倡辦國際福音會議。
於1966年在西柏林舉行的國際福音會議中,發表了福音派宣言,劃定福音派立場。在1974年,在洛桑舉行的國際福音會議中,福音派融合基要派,成為了美國的主流教派。

基要信仰

聖公會著名神學家巴刻(James Innell Packer)曾指出基本信念:
·聖經的至高地位
·耶穌基督的榮美
·聖靈的主權
·得救的必要性
·布道的優先
·團契的重要

反對觀點

由於福音派聽取不同的觀點,一些宗教人士認為這失去了自身立場。從福音派領袖與天主教的合作的事例便可見一班。
在1994年3月29日美國舉行的一個宗教會議中,福音派領袖公開地說:“我們借著共同的認知共聚一堂﹔這認知是所有在基督耶穌里的弟兄姊妹,借著神的恩典真實地相信耶穌基督是救主與主的。”他們公開地宣稱天主教徒為“弟兄”,更和天主教簽署了一份合作協定書《福音教派與大公教合一》,當中同意停止改變對方接受己方信仰。福音派的領袖認為這是時勢所趨的作法,用包容的手段接納了福音派原先所反對的異端教義。
這引起其它基督教派與內部人士的爭議,有的更視之為離經叛道的事。由於福音派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成為美國生活的主流教派,而福音派信仰卻強調信徒個人跟基督之關係,至令福音派信仰只有少許可辨認或必需的神學元素。神學院教授大衛·韋爾斯(David Wells)在《真理無立足之地》中,曾將情況形容為“福音主義的衰落現象”。

福音派

福音派有“早期福音派”與“新福音派”之分“福音派”顧名思義,是注重傳福音,宣揚基督救恩,堅固信徒的信仰。早期為復原派(抗羅宗);但信仰是屬於保守派,相信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絕對無誤的。
此派與非福音派的抗羅宗主義,或基督教的旁門是不同的。他們注重聖經神學及正確的解經,並相信歷史的三位一體論。但如今多人自稱是福音派,對信仰卻未必完全一致。

新福音派

“新福音派”的名稱是由奧根奇博士(Harold J. Ockenga)於一九四八年在富勒神學院演講時所起的。主要是呼籲“福音派”人士反對“基要派”的立場而起的名稱。其實“新福音派”的神學與“基要派”的基本觀點差別並不大,但其中仍有不同:
1、 為駁斥現代派,他們注重學術研究。
2、 為群策群力傳福音,強調各宗派合作,反對分離主義。
3、 為傳福音放下信仰立場,廣推教會合一運動。(按:其中會有副作用)
4、 他們對啟示的本質注入新的解釋,於是不堅持聖經無誤論。
5、 注重社會關懷及政治。
6、 強調人身體的需要;社會的責任;生活的改良;理性與社會福利。
7、 對末世論觀點不一致,其學者有“無千禧年派”,有“災後被提”,也有其它觀點。
此派著名的神學家有卡內爾(E.J. Carnell 1920-1927)、奧根奇(Harold J. Ockenga)、卡爾亨利(Carl F. Henry)與班納藍姆(Bernard)等。
卡爾亨利(Carl F. Henry)
卡爾.亨利被形容為:一位以「合一、教育、傳揚福音、和關懷社會倫理的理想,仍堅持捍衛正統基督信仰所持守的絕對真理」的神學家。他對時代的回響是主動的,一生的貢獻主要是透過文字工作、和演講,朝多個向度:如神學、雜誌期刊出版、在教會和大學中領會等,發表其洞見,發揮其影響力。
一、他聯合一群有相同意念的福音派神學家,抗衡基要派和上述的各種思潮,在1942創辦了國家福音聯盟(NAE),既強調信守傳統基督教對聖經的默示與權威;同時,也棄絕基要派在文化社會議題上邊緣化的作法。呼籲教會要關懷社會,發揮基督徒為神作鹽作光的功用。
二、他非常關懷時代需要,積極與基要派、教會、和社會群體開啟對話的途徑。目睹現代道德倫理走下坡,社會問題叢生,在1947年,他在《現代基要派的良心不安》(The Uneasy Conscience ofModern Fundamentalism)中,在責備基要派對社會危機漠視的同時,他也指出危機的根源不在政治、經濟或社會上,乃是在信仰上,只有福音能真正解決人的問題,但福音的傳揚卻與現代人所處的政治、經濟或社會體系掛鈎。換言之,基督教要正視社會的不公義,敢於發言,甚至倡議或推動社會改革,否則,福音派教會對整體社會有「愛的虧欠」。但他並不贊成以教會為名來推動激烈的社會改革,他強調教會無權奉基督的名去認可或管轄任何政治立法、戰爭策略、或經濟行動之事情,認為聖經的教導已為政府和教會的職權設限,政府是維護社會公義和次序,而教會則是承擔道德和靈性上的責任。但他鼓勵個別基督徒盡上公民的本分去參與社會改革。
三、對百家爭鳴的現代神學思潮的回應,卡爾.亨利在福音派雜誌《今日基督教》中任主編(1956-1967),代表福音派不遺餘力地捍衛正統基督信仰的真理,與另一自由派神學雜誌《基督教世紀》抗衡,被譽為對他對福音派最大的貢獻。此外,他的鉅著《神、啟示、權威》(1976-1983)也是嘗試與現代神學思潮對話的著作,]他堅持聖經是「關於神本性和旨意的權威記錄和解釋」,而唯有聖靈才能監管神啟示的傳遞;他堅持聖經是無誤的,雖然只有聖經原典是神的默示,但神以其大能保守傳遞的工作,使聖經的權威不會因抄本有誤而受損。
教義是建立在聖經中神的啟示上,而啟示表明神的確在自然及人世間作工,若否定聖經的權威就會帶來教義上的混亂。所以,他堅持唯有回到聖經的啟示去肯定超越之神的觀點,才能克服現代神學思潮的挑戰。在他的《福音派對現代神學的責任》(EvangelicalResponsibility in Contemporary Theology)一書中,他除了重申福音派的天職乃是持守聖經真理,呼籲眾人回歸聖經神學,摒棄宗派間的分歧,追求聖靈里的合一,宣講基督得勝的佳音,鼓勵信徒在每一範疇活出基督至上的生活,見證神!此外,還特別提出要正視科學的價值和功能,因科學與聖經的啟示並無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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