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殘疾人聯合會

福田區殘疾人聯合會

福田區殘疾人聯合會於一九九一年十月成立,一九九九年四月單列升格為正處級單位。殘聯內設辦公室、財會部、權益保障部,有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福利公司三個下屬單位。福田區現有約4500名戶籍持證殘疾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田區殘疾人聯合會
  • 總部地點:深圳市福田區上梅林梅坳七路
  • 成立時間:1991年10月
  • 組織性質:行政事務管理團體
主要職能,領導成員理事長,廉政制度,

主要職能

深圳市福田區殘疾人聯合會是區政府直屬的行政事務管理團體。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區政府委託的任務,開展殘疾人工作,發展殘疾人事業,具有政治代表、公益服務、事業管理三種職能。主要是:
1、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
2、制定並實施殘疾人勞動就業的規定和規劃,開展殘疾人就業安置、職業指導及服務,組織實施全區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收繳、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擬訂殘疾人社會保障有關規定,落實殘疾人社會保障措施。
3、制定和組織實施殘疾人教育與訓練規劃;組織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體育工作。
4、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工作,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協助市殘聯組織開展殘疾人鑑定工作,發放與管理《殘疾人證》。
5、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6、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管理各類殘疾人康復機構,指導社區康復站和工療站業務工作。
7、配合市盲人按摩指導中心,會同區有關部門管理全區盲人按摩機構。
8、負責全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推進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
9、舉辦殘疾人聽力、語言培訓中心,協調教育部門鼓勵經培訓的聽力、語言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10、及時反映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1、指導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開展國內殘疾人事業的交流和合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殘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理事長

理事長 彭迎九
職責分工:
主持區殘聯全面工作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殘疾人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全區殘疾人事業實行全面管理;
2、負責編制全區殘疾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對殘疾人工作的重要問題,抓好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檢查指導全面工作,掌握各種信息,及時向區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4、負責審檢和簽發檔案;
5、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理事長,暫時空缺
職責分工:
1、理事長外出時,受理事長委託主持殘聯工作;
2、協助理事長做好各項工作,分管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等工作;
3、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本會各部門開展各項業務;
4、負責殘疾人文娛、體育的組織培訓和職業培訓工作;
5、負責各街道、社區康復站、工療站的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違規行為。

廉政制度

一、不準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業務的紅包或禮品饋贈
二、不準用公款報銷各種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無償占有公物、公款和謀取不正當利益
四、不準私自經商企業
五、不準用公車、公費電話辦私事
六、不準用公款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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