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文化體育局

福田區文化體育局,是深圳市福田區政府部門,由建築節能技術辦公室,燃氣管理辦公室等科室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田區文化體育局
  • 機構隸屬: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機構
  • 機構職能:文化體育工作
機構設立,主要職能,科室組成,廉政承諾,領導成員,

機構設立

中共福田區委宣傳部(深圳市福田區文化體育局)(加掛“深圳市福田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深圳市福田區廣播電視局”、“深圳市福田區新聞出版局”牌子)。
福田區文化體育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意識形態、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指示,根據我區實際擬訂相關規章、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規劃和巨觀指導全區文化藝術工作和精神產品的生產;指導、協調文藝社會團體的工作;負責全區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文物的行業管理;協調指導和推動文化、體育產業發展及其體制改革;規劃、組織全區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區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指導監管其它區屬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三)負責組織、指導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方面的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科學規劃,組織社科研究成果評選;協助有關部門加強理論隊伍和理論陣地建設。
(四)把握我區新聞輿論導向;主導全區重點新聞宣傳活動;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與方針、政策及國際國內形勢,研究、部署和組織社會宣傳、企業宣傳,指導各黨(工)委的宣傳工作以及全區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
(五)承擔區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區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開展全區性創建精神文明活動。
(六)指導和協調、組織對外、對港澳的宣傳工作;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來訪記者有關宣傳報導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對外新聞發布工作;歸口管理、統籌協調網際網路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七)組織指導宣傳文化幹部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宣傳文化系統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核工作。
(八)制定全區文藝創作計畫,推動藝術創作和文化服務活動,扶持藝術精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和圖書館事業發展;組織、協調、指導各類文藝創作和演出活動。
(九)依法承擔全區內文化體育市場、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物保護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領域的跨部門聯合執法;組織全區內音像製品鑑定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文化體育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的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全區文物管理、文物保護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協調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構建“親民、便民、利民”的全面健民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統籌規劃競技體育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組織開展青少年業餘體育訓練;指導監督體育競賽和體育協會工作;指導體育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工作。
(十二)負責運動員、裁判員的技術等級的審核與報批;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教員和救生員的培訓、審核和報批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室組成

住房保障科
住房改革與發展科
物業監管科
建築業管理科
辦公室

廉政承諾

一、自覺依法行使職權,堅決拒收錢物。凡是給部(局)班子成員送錢、有價證券或貴重物品的,一概拒收,並對送錢物的人提出嚴肅批評;拒絕不了的,立即將錢物上交組織,記錄在案,並請紀檢人員找送錢物的人調查清楚,嚴肅處理。部(局)班子成員對文化項目的審批採購和招投標工作堅持按規範程式運作,決不插手,不打招呼,不寫條子,不為自己和他人辦事謀取私利。
二、帶頭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公道正派用人。堅決抵制跑官要官的現象,嚴格執行幹部任用的各項規定,做到自己不跑官要官,也不為跑官要官者說情。對跑官要官者不但要進行嚴肅地批評教育,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而且今後對其要從嚴考察。
三、嚴格要求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他們打著部(局)領導班子成員的名義辦私事,謀私利。凡以部(局)領導及其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辦私事或利用領導職務影響來謀私利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一律拒絕,對其嚴肅批評,並向領導同志或辦公室報告。
四、帶頭遵紀守法,身體力行社會主義道德準則。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賭博、不用公款大吃大喝,自覺遵守來自各方面的監督,培養良好的生活作風,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優良的工作作風。
五、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恪盡職守,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堅決支持、配合有關部門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作鬥爭。

領導成員

領導班子成員及工作分工
劉 軍 局 長,主持我局全面工作。
謝建新   副局長,分管房改經營科和住房保障科。
霍 君  副局長,分管物業管理科和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中心。
杜旭斌  副局長,
徐新益 副局長,
劉中樹 調 研 員,分管辦公室、燃氣辦。
陳漢磷  調 研 員,分管建築業管理科、質檢站、安監站和價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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