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福田區委的正確領導下,福田區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全區法治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為全區經濟社會的新進步提供了有力支撐。
一、加快職能轉變,建設職權法定的政府
完善福田“權責清單”,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完善區級權責清單,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改革,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力度。推行政務服務“兩集中兩到位”,構建“審管分離,權責掛鈎”、“審批一條龍,服務一站式”的政務服務新機制,壓縮權力尋租和審批腐敗空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田區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福田區人民政府
嚴格依規制定管理規範性檔案,確保依法履職。成立福田區行政複議及規範性檔案審查委員會,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審查力度,嚴格按照市、區規範性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制定、修改規範性檔案,確保規範性檔案不超越本級政府及各行政機關的職權範圍,嚴禁規範性檔案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規定。考核年度內,我區制定規範性檔案6件,均按程式徵求公眾意見,組織專家諮詢和合法性審查,並依規定予以公布和備案。
二、創新決策方式,不斷提升行政決策水平
完善科學決策機制。組織起草《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草案)》及相關配套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福田區重大行政決策體系。嚴格按照《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工作規則》規定的程式和標準辦理上會事項,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五位一體”的決策模式,確保決策科學、民主。
創新開門決策方式,探索建設透明政府。以開放包容的心態,實行開門工作模式,探索建設高效服務型政府,不斷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多層次、多途徑的民意表達和互動機制,充分吸取民眾智慧,確保行政決策的專業導向、民意導向。實行民生工作全程開門辦,形成年初項目“開門”選,年中由包括市民代表在內的聯合督查組對民生項目進行“開門”督,年底工作完成情況交由第三方機構和民眾“開門”評的“開門”工作機制,切實把民生事辦成民心事。如對推動福田區人民政府與廣州中醫藥大學共建福田區中醫院等五項涉及社會管理領域重大改革決策,在決策前通過開展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或者向社會公布等方式開展民意調查,聽取公眾意見。
完善諮詢論證工作,注重吸收專家智慧。嚴格執行《福田區決策諮詢委員會工作規則》,規範重大決策專家諮詢論證程式。根據重大決策事項的內容,在決策前通過專家諮詢論證會等形式吸收專家智慧。如對紅嶺中學探索集團化辦學、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項目、推進香蜜(農科)公園項目,均在充分諮詢論證後,予以決策。
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制度。根據重大決策事項的內容,在決策前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重大決策事項必須經區法制部門合法性審查。本年度,經區法制機構審查的區政府及各部門決策事項110餘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580餘條,有效管控決策事項的法律風險。
三、深化行政改革,不斷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創新法制工作模式,全面推行法制專員制度,助力基層法治建設。在全區各街道、職能部門辦公室設立法制專員,負責統籌協調本系統、本轄區各類法治力量,為解決疑難涉法問題、開展重點法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以各職能部門的業務為“條”,以各街道管轄區域為“塊”,通過法制專員工作機制,分別清理本系統內、本區域內日常業務開展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共性問題和疑難問題,制定一攬子解決方案和工作指引,供各級業務人員參考適用,以加強各部門的法制工作水平,強化部門決策主體責任,確保決策的合法化和規範化,有效防範政務風險。
創新行政執法改革,構建行政執法規範化體系,提升行政執法水平。一是構建行政執法機關權責體系。編制全區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權責清單,實現行政處罰權責法定化、清單化。共清理出行政處罰事項1819項,每項處罰事項均以列表形式註明法律依據、執法流程、執法人員違法違規責任等要素,使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對自身的職權責任,權力邊界均清晰明了。二是構建行政執法流程標準體系。精簡、最佳化行政處罰流程,對流程中重要時間節點的執法事項,制定詳盡執法工作指引,引導執法人員切實依法辦案。制定《福田區行政處罰通用指引》,著重對行政處罰過程中證據的收集與認定、排除、各重要環節的程式規範等做出詳盡的通用指引,以增強辦案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三是構建行政執法自由裁量限制體系。對有自由裁量許可權的800餘項處罰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科學最佳化細化,形成2246項具體裁量標準,並面向社會公開聽證後,在全市率先公布並實施《福田區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準》,以最大限度減少和控制行政執法人員的自由裁量空間,防止同案異罰,重案輕罰。四是構建行政執法公示的標準體系。在福田政府線上入口網站,開闢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專欄,全面公開我區19家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職責和許可權、執法依據、裁量權實施標準、行政執法人員等基本執法信息,同時要求公開行政處罰結果信息,並對每項執法信息都制定了相應的公開標準,現已累計公開6000餘宗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創新領導幹部學法制度,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服務全區的能力。印發《福田區2015年幹部教育培訓計畫》,深入推進黨政機關及領導幹部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專項行動,開展“法治福田”專題培訓班,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憲法法律知識以及有關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課程內容列為幹部培訓必修課,納入黨校主體班教學內容,不斷提升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四、創新社會治理,加強社會矛盾防範及化解
強化行政監督,完善救濟途徑,依法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創新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工作模式,聘請高校教授、律師及相關單位工作人員成立“福田區行政複議及規範性檔案審查委員會”,重在藉助外部智力獨立公正解決重大疑難行政爭議,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委員會試行半年來,已召開四次審理會議,對12宗複雜疑難案件進行審理。在區級層面,區政府法制機構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交的各類行政複議申請30件,轉交辦理1件,依法不予受理3件,依法受理26件,其中維持10件、撤銷7件、經調解當事人主動撤回申請終止審理6件,3件正在辦理。行政複議工作中不存在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複議答覆,以及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複議決定的行為。
自覺接受司法監督,依法配合法院審判活動。分管區領導主動出庭參加應訴,積極組織各部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行政訴訟案件,自覺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嚴格落實各級法院、檢察院司法建議書,檢察建議書。
創新治理方式,強化綜合治理。創設“訪前工作室”,引入律師、心理諮詢師、人民調解員等組成訪前工作室團隊,建立訪前甄別疏導機制、訪中公開機制、訪後評估機制,力促信訪出口從“單一”向“多元”、信訪辦理工作從“被動”向“主動”、信訪秩序從“亂”向“治”的轉變,推動信訪工作走向法治化軌道,引導信訪人依法維權和解決矛盾糾紛。繼續深化“人民調解福田模式”,推動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強化人民調解化解矛盾,解決糾紛的作用。
五、創新普法宣傳,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完善普法決策機制,建立普法諮詢制度。設立普法諮詢委員會,調動社會資源為區政府在普法方面的“頂層設計”提供“獨立意見”和“專業諮詢”。普咨委作為區普法領導機構的“智庫和智囊團”,發揮決策諮詢、項目策劃、業務指導和效果評估等四大功能和作用,幫助提升轄區整體普法工作品質。
落實普法運行機制,制定“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印發《福田區落實行政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聯動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建立系列工作制度,使各行政執法部門普法責任制度化,普法工作流程化、規範化、同步化,推動各個行政執法部門走到普法的前台,切實促進齊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的實質落地。大力實施“新雨計畫”,積極探索青少年普法新模式。整合專業資源多形式推進“以案釋法”,引導公眾評價法治,有序參與社會事務,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善用新媒介,開展“微普法”。著力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服務”平台,完成“福田普法”的升級改版及“法潤福田”和“法治社區”兩個微信平台研發啟用,充分利用新媒介跨越時間空間的“擴散運動”特點,推進法治宣傳,實現普法推送、普法交流和法律服務監督的有機對接。
今年以來,在法治政府建設領域雖取得一定階段性成績,但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同福田人民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下一步,福田區政府將在市委市政府、福田區委的領導下,統籌全區法治政府建設資源,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城市建設的工作部署,結合福田實際,進一步深化政府職能轉變、完善科學決策機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為福田人民提供更加公平、優質、高效的政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