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設廳關於調整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的通知

福建省建設廳關於調整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的通知,發布於2003年6年23日,屬於地方性法規。

【發布單位】福建省
【發布文號】閩建築〔2003〕54號
【發布日期】2003-06-23
【生效日期】2003-06-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福建省建設廳關於調整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的通知
(閩建築〔2003〕54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人工預算單價的動態管理,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綜合單價計價暫行辦法》(閩建法[2002]38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建築市場實際狀況,經與省計委研究,現將我省人工預算單價調整如下:
名 稱 人工預算單價
土石方、拆除、搬運工程用工 25元/工日
建築裝飾工程用工 43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30元/工日
建築、裝飾、安裝、市政、園林、房屋修繕定額項目人工預算單價取定詳見附屬檔案。
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執行。
附屬檔案:建築、裝飾、安裝、市政、園林、房屋修繕定額項目人工預算單價取定表(略)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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