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福建省
【發布文號】閩地稅發[2002]4號
【發布日期】2002-01-08
【生效日期】2002-01-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閩地稅發[2002]4號
【發布日期】2002-01-08
【生效日期】2002-01-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二00二年一月八日閩地稅發[2002]4號)
(二00二年一月八日閩地稅發[2002]4號)
各市、縣(區)地方稅務局,省、各設區市地方稅務局直征分局、稽查局,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市地方稅務局外稅分局,泉州、南平市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