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是福建省召開的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 舉辦地點:福建省
會議內容,會議閉幕,
會議內容
25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尤權委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徐謙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了關於《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審議結果的報告、關於《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初步審查報告、關於《泉州市市區內溝河保護管理條例》《三明市萬壽岩遺址保護條例》《南平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審查報告、關於《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草案)》《福建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草案)》《武夷山國家公園管理條例(草案)》《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
會上,泉州市人大常委會、三明市人大常委會、南平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作關於《泉州市市區內溝河保護管理條例》《三明市萬壽岩遺址保護條例》《南平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的說明。
同時,會議還聽取了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翁卡關於《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說明,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執法檢查組副組長彭錦清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此次專題詢問的重點內容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情況;農產品檢測機構、網點建設和保障、運行情況;農產品質量安全經費保障和使用情況;化肥、農(獸)藥、銅料等農業投入品監管情況;畜禽水產養殖、屠宰等環節監管情況;流通、加工環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保護與綜合治理情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情況;農業標準化和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情況等。屆時福建省政府及食藥監、農業、質監等部門的領導將到現場回答詢問。
當天的第一次全體會議,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樺、葉雙瑜、蘇增添、張廣敏、劉群英、潘征、彭錦清,秘書長劉道崎和其他組成人員出席。福建省副省長周聯清、省法院院長馬新嵐、省檢察院檢察長何澤中列席會議。
福建省直有關單位負責人,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各部門和派駐機關紀檢組、各設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基層立法聯繫點負責人等也列席了會議。
會議閉幕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於9月29日上午閉幕。
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尤權主持會議。常委會副主任徐謙、陳樺、葉雙瑜、張廣敏、鄧力平、劉群英、潘征、彭錦清,秘書長劉道崎和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副省長王惠敏,省法院院長馬新嵐、省檢察院檢察長何澤中列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和《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
會議批准《泉州市市區內溝河保護管理條例》《三明市萬壽岩遺址保護條例》《南平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
會議表決通過省人大常委會關於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會議批准環境保護稅福建省適用稅額和應稅污染物項目數方案。
會議表決通過省人大常委會關於許可對省十二屆人大代表劉叢生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決定。
會議表決通過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林英健因涉嫌嚴重違紀,辭去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林英健的代表資格終止;劉叢生因涉嫌騙取貸款罪,省人大常委會決定許可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依照代表法有關規定,暫時停止劉叢生執行代表職務。
因任職年齡原因,會議決定接受林光大、路平辭去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報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備案。
會議表決通過省人大常委會免職名單。因任職年齡原因,免去林光大的省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委員職務,免去路平的省人大常委會華僑工作委員會(台胞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許先叢的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省直有關單位負責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各部門和派駐機關紀檢組、各設區市人大常委會的負責同志也列席了會議。
當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了有關報告。
當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專題講座,陳樺主持。公安部刑偵總局副局長陳士渠應邀作關於防範打擊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的專題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