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獎勵2012年度優秀文藝創作成果的決定

2013年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閩政〔2013〕10號印發《關於表彰獎勵2012年度優秀文藝創作成果的決定》,表彰入選2011—2012年度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資助劇目的閩劇《紅裙記》創作生產單位——福州市藝術學校等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獎勵2012年度優秀文藝創作成果的決定
  • 印發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號:閩政〔2013〕10號
  • 印發時間:2013年2月1日
基本信息,決定,

基本信息

2013年2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表彰獎勵2012年度優秀文藝創作成果的決定》。

決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獎勵2012年度優秀文藝創作成果的決定
閩政〔2013〕10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過去一年,我省廣大文藝工作者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樹立精品意識,創作生產了一批優秀文藝作品,在全國重要文藝評獎和文化活動中獲獎。為了鼓勵先進,推動我省文藝創作生產再上新台階,經研究,決定對以下優秀文藝創作成果予以表彰獎勵:
一、表彰入選2011—2012年度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資助劇目的閩劇《紅裙記》創作生產單位——福州市藝術學校,獎勵50萬元。
二、表彰榮獲第二屆全國優秀保留劇目大獎的梨園戲《董生與李氏》創作生產單位——省梨園戲實驗劇團,獎勵10萬元。
三、表彰榮獲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藝匯演創作金獎的大型歌舞劇《海歌山魂鳳凰情》創作生產單位——省歌舞劇院、寧德市畲族歌舞團,獎勵10萬元。
四、表彰榮獲第七屆全國兒童劇優秀劇目展演優秀劇目獎的神話兒童劇《麻達歷險記》創作生產單位——福建人民藝術劇院,獎勵8萬元。
五、表彰榮獲第三屆中國校園戲劇節·校園戲劇獎的校園話劇《日租房》的創作生產單位——廈門大學,獎勵8萬元。
六、表彰榮獲第八屆中國國際動漫節2012年金猴獎中國動畫短片優勝獎的電視卡通片《土豆俠——龍騰虎躍》創作生產單位——福州天之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獎勵8萬元。
七、表彰榮獲第八屆中國文聯文藝評論獎文章類一等獎的論文《八十年代、話語場域與敘事的轉換》作者——福建社會科學院張帆同志,獎勵2萬元。
八、表彰榮獲第四屆中國戲劇獎·曹禺劇本獎的新版閩劇《別妻書》作者——省藝術研究院林瑞武同志,獎勵2萬元。
九、表彰榮獲第七屆中國曲藝牡丹獎·表演獎的泉州南音樂團李白燕同志,獎勵2萬元。
十、表彰榮獲中央電視台第七屆全國青年京劇演員電視大賽金獎的福建京劇院李哲同志,獎勵2萬元。
十一、表彰榮獲全國京劇優秀青年演員折子戲展演優秀表演獎的福建京劇院時增帥同志,獎勵2萬元。
十二、表彰榮獲慶祝建軍85周年全國美展暨全軍美術作品展優秀獎的國畫《陳嘉庚在延安》作者——省畫院郭東健同志,獎勵2萬元。
十三、表彰榮獲“永遠的輝煌”第十四屆中國老年合唱節海峽懷(金獎)的福建榕樹合唱團、老幹部海峽合唱團、泉州老年大學合唱團,各獎勵2萬元。
希望受到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全省廣大文藝工作者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新的總要求,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努力創作更多文藝精品佳作,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文化強省、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作出應有貢獻。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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