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修改羅源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批覆》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機構為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羅源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的請示》(榕政綜〔2008〕176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上報的羅源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方案,將78.8372公頃土地(其中耕地58.77公頃)列入規劃建設用地區,並相應修改羅源縣及松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項建設按規定辦理規劃選址、環境保護、建設用地等審批手續。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羅源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的請示》(榕政綜〔2008〕176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市上報的羅源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方案,將78.8372公頃土地(其中耕地58.77公頃)列入規劃建設用地區,並相應修改羅源縣及松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項建設按規定辦理規劃選址、環境保護、建設用地等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