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學院創業者聯盟

福建工程學院創業者聯盟

福建工程學院創業者聯盟(簡稱“創盟”,英文名為 Entrepreneurs’s Alliance 簡稱“EA”)是一個學術性、研討性、服務性和素質拓展型的社團,隊員廣泛來自於各系、各專業、各年級,形成優勢互補、合理搭配的人才有機組合體。社團力求於為學生提供一個鍛鍊自我的平台,幫助同學們實現自己成功的夢想。

基本介紹

簡介,聯盟簡介,社團名稱,社團理念,社團口號,社團宗旨,社團性質,社團活動,組織機構,聯盟章程,行為規範,獎懲制度,

簡介

創業者聯盟成立於2004年,經過五代創盟人堅持不懈地努力下,社團目前已發展成為全院最大、最優秀的社團之一。自社團成立以來已獲得多項榮譽,連續四年被評為院優秀社團,是院五星社團,院十佳社團。2006年6月,我創盟組織的“制高科技”創業計畫團隊在第四屆福建省“挑戰杯”創業計畫大賽中喜獲省銅獎,2007年組織的三支創業計畫團隊獲省三等獎。第三屆、第四屆“挑戰杯”創業計畫大賽中獲得第一和第二的好成績。創業者聯盟還是全院唯一一支擁有自己的籃球隊、禮儀和培訓團隊的社團。
本社團一大特色——將公司模式引入社團的組織結構,設董事局、常務執行委員會,其中董事局設執行董事1名,常務執委會設會長1名,執行總監1名。執行委員會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中下設信息部、市場部、宣傳部、HR(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5個部門。

聯盟簡介

社團名稱

中文名稱:創業者聯盟(簡稱“創盟”)
英文名稱:Entrepreneur's Alliance(簡稱“E A”)

社團理念

尊重 分享 協力 共贏

社團口號

中文:以創業者姿態生存!
英文:fighting、fighting、and fighting !

社團宗旨

學習 創新 素質拓展 自主創業
“創業者聯盟”致力於為廣大同學搭建一個交流溝通信息、撞擊智慧火花、揮灑創業激情的模擬平台,並在服務同學與社會的實踐活動中,培養隊員的創新意識、創業意識以及創業技能,拓展自身綜合素質,力求自主創業。

社團性質

學術研討性、實踐創新性、素質拓展型學生社團。

社團活動

內容和範圍
1、組織隊員和創業愛好者,舉辦創業沙龍,學習創業成功案例,進行市場調查、專業論文寫作、專業信息競賽等活動,並邀請各界成功人士進行座談、演講。通過學習和實踐全面拓展創業素質,提高社會實踐能力。
2、選拔社團優秀骨幹與院、系出色人才組成創業團隊,利用我院學生課外優秀科技成果以及其它推薦項目進行創業嘗試。
3、組織各種校園文化活動,進行社團交流活動,傳播實用的、科學的創業知識;與兄弟社團、企事業單位聯手組織公益活動以及配合院、系組織的各種活動,共同豐富校園第二課堂,不斷提升校園活動品位。
4、蒐集全球最新資訊,通過社刊——《智商》(即<<簡明資訊周刊>>)校內定期發布。
5、聯繫企業單位,開拓社會實踐空間,為社團成員及廣大同學尋找社會實踐機會;為商界人士、企業等提供其在校園合法活動的諮詢、調查、宣傳、策劃等服務。
活動形式
信息傳播溝通+ 社會實踐訓練

組織機構

本社團設有董事局(由原創盟出色隊友組成,不參與社團日常管理)常務執行委員會、執行助理以及5個職能部門。以下是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簡介:
(一) 信息部
負責蒐集最新社會熱點、校園資訊等信息,通過社團期刊《智商》(即《簡明資訊周刊》)向全校發行,豐富同學們的知識;創建、維護社團網站,並不定期在社團網站上發布社團活動成果及與創業相關的信息,為社團夥伴和全校同學服務。
(二) 市場部:
為我院、系的各類大中型活動尋找贊助企業;聯繫、邀請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界知名人士來我校舉辦講座和培訓。負責聯繫企事業單位,為廣大同學尋找社會實踐的機會;代理學生用品、代辦各種商業展覽活動
(三) HR部(人力資源部)
負責本社團納新、招聘、培訓、績效考核、會議記錄、材料整理以及各項工作的組織、布置、分配和協調工作,將人力資源最最佳化。
(四) 廣告策劃部:
負責本社團日常活動的通知、宣傳工作,通過紅榜、海報、稿件等形式宣傳本社團,為來我校的講座和培訓畫、貼海報做宣傳;組織一些展覽活動,樹立社團獨特、卓越的形象,擴大我社團在全院乃至全社會的影響。
(五) 財務部:
負責管理社團的財務收支,進行各項活動的原料、物品採購,對社團的重大活動的經費開支進行預算、決算;定期向執委會和社團夥伴匯報社團資金收支、結算情況。
另外,社團還設有幾個特色的項目團隊,“雪狼”籃球隊,商務禮儀隊,制高培訓團隊以及市場部的業務團隊。
09年又是一個新的起點,創盟人已經作好了充分的準備。在創盟“沒有盡力而為,只有全力以赴!”,我們的口號是“以創業者姿態生存!”,我們的理念是“尊重、分享、協力、共贏”。我們堅信,我們的團隊是最優秀的,我們的文化的最獨特的。在這裡你不但可以找到良師益友,還可以找到展示自己的舞台。來吧,加入我們,和我們一起成長,一起奮鬥,讓我們共享創業的激情!fighting fighting and fighting !!!

聯盟章程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我社團健康有序的發展,本著“立足校園,面向社會,誠信為基,服務為本,運作獨特,追求卓越”的社團理念,根據《福建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結合本社團的特點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總 
第一條 社團的性質:經濟管理系團總支下屬的服務性、研討性、素質拓展型學生社團。
第二條 社團的宗旨:“創業者聯盟”致力於為廣大同學搭建一個交流溝通信息、撞擊智慧火花、揮灑創業激情的模擬平台,並在服務同學與社會的實踐活動中,培養社員的創業意識、創新意識以及創業技能,拓展自身綜合素質。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本社團設獨立董事會(董事主席1名)、常務執行委員會(簡稱執委會),由會長、執行總監和副會長組成,其中分別設有會長1名、執行總監1名、副會長1~3名。常務執委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下設信息部、HR部(人力資源部)、市場部、廣告策劃部、財務部等5個部門,每個部門各設1個部長和1~2個副部長。
創盟組織架構示意圖創盟組織架構示意圖
第四條  社員大會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第五條  社員大會是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社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 制定、修改或廢除本社章程,並報經批准後實施。
2. 審查財務預、決算報告、以及各部門的工作報告。
3. 審查對社員開除社籍的處分。
第六條 常務執委會是社員大會的執行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 負責社團內部的人事任免;
2. 對社團的發展做出科學決策;
3. 負責對組織的成員進行具體的監督、管理(包括社員的進出管理、社員的潛能激發、團隊精神的培養、社員的工作評估等)。
註: 執行總監、副總監分別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總監:
主持社團日常工作,把握社團發展方向,制定社團發展戰略,統一領導各部門工作;代表社團與上級組織保持聯繫溝通,並對全社負責。
(二)、副總監:
協助執行總監管理與社團相關的組織工作,主持工作例會,傳達執委會的指示,協調社團各部門的關係,及時檢查通報各部門的工作情況。
(一)、執行助理:
1、負責社團各次會議的安排、考勤、記錄以及活動資料、社員檔案管理;
2、負責學術研討項目的主持,組織興趣愛好者參加社團活動;
3、對社團活動進行總結,將形成的活動成果交信息部發布到社團網頁。
(一)、信息部: 設刊物組與網路組
負責蒐集全球最新資訊,通過社刊《智商》(即<<簡明資訊周刊>>)定期發布;創建、維護社團網站,並不定期在社團網站上發布社團活動成果及相關創業類信息。
(二)、市場部: 設展銷組、贊助組和實踐崗位組
負責聯繫企事業單位,為廣大同學尋找社會實踐機會,代理學習用品、代辦各類商業展覽活動,為我院、系的各類大型活動尋找贊助企業;聯繫、邀請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界知名人士來校舉辦講座與培訓。
(三)、策劃部:
負責本社團各項活動(包括市場調查、創業計畫等)的策劃工作,協助市場部的拓展市場活動空間,為社團承接大型校內外活動提供方案支持。
(四)、組織部:
負責本社團的日常例會及各項活動的組織、布置、協調工作;同時,管理社團工作檔案和隊員檔案,對本社團對員的工作進行績效考核。
(五)、宣傳部:
負責本社團隊日常活動通知、宣傳工作,通過海報、稿件等形式宣傳本社團,樹立社團獨特、卓越的形象,擴大本社團在全院乃至社會的影響。
(六)、財務部:
負責管理社團財務,對社團重大活動的經費開支進行預算、決算;定期向執委會匯報社團資金收支、結餘情況。
第四章 組織負責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七條 常務執委會執行總監及各部門的負責人由社員民主選舉大會選出,執行助理由執行總監從執委會中派任,任期均為1年,連任不得超過2年。
第八條 部門負責人學期工作報告在社員大會接受審核,未經三分之二以上社員贊成通過者,由理事會給以罷免、降職。
第九條 社團各主要負責人資格條件限制:
1. 須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與協作精神,綜合素質高;
2. 學習認真刻苦,成績良好;
3. 須是本校大學二年級或二年級以上學生,且是本社團社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為維護社團各項工作正常、有序、有效地開展,保持社團的活力與凝聚力,在我院師生和社會各屆中樹立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十條 常務執委會每學期初必須制定好本學期工作計畫,各部門亦要依據組織本學期工作計畫相應地制定自己的工作計畫。社團在開展某項具體活動時,必須先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
第十一條 社員必須按時參加各種會議,不遲到,不早退,按時認真完成組織的各項工作任務。各部長期保持密切聯繫,定期組織部內會議,進行工作的布置和活動總結,並向理事長匯報工作。
第十二條 社團每月應召開(至少一次)社員大會。日常工作中必須定期召開各職能部門會議,並做好人員簽到與會議記錄,會議記錄須報秘書組存檔。對於多次無故缺席,不履行社員義務的人員,經提醒後仍不見改善均視為自動退出組織,成員檔案亦作廢除並繳回社員證和及時通報。
第六章 社員制度
第十三條 社員享有的基本權利:
(一) 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社團的各項活動;
(三) 享有本社團對全院同學提供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所有社員一律平等;
(六)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社員履行的基本義務:
(一) 遵守本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的決議,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二) 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其他社員的正當權益;
(三) 積極、準時地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保守本社團與合作單位的各項機密;
(六) 不得從事欺騙同學、損害社團聲譽的任何活動;
(七) 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有價值的資源和信息,促進本社團的發展。
第十五條 本社團實行註冊社員制,社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即時交回社員證。
第十六條 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社團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及時公開通報;情節嚴重者,違反校規校紀或借本社團的名譽違反法律者,社團有權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注1:個人入會的程式:
一、申請入會的個人向本社團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
二、由個人所填寫的意向部門進行審查並獲得通過;
三、建立社員檔案,並頒發社員證。
注2:本社團對申請入會的時間不做任何限制。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承認並遵守本社團章程的福建工程學院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第七章 財務管理制度
為嚴格規範我社團財務狀況,樹立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本社經費來源為:
1. 社員繳納社員費;
2. 學院、系對本社的扶持以及企業贊助或其他形式的社會捐助;
3. 為個人、企業及其他社團提供其在校園合法活動的諮詢、調查、策劃、宣傳等服務的收入以及各種代理、代辦活動的收入;
第十八條 社團日常經費支出主要用於維持本社正常運轉及其用於各種校園活動的開支。本社團對財務經費實行公開化、規範化管理,接受社員及各界監督。
第十九條 本社團各部門的報銷憑單採用發票或收據(發票、收據需有報銷日期、經手人、審校人簽名)切實做到合理使用經費,節省開支,報銷須嚴格執行財務紀律。
第二十條 日常開支20元以下費用由財務部長審核批准支出;20元以上經費的使用必須報由財務部審批,理事長簽字方可支出。財務部長要備財務賬本,登記好各項開支日期、項目、經手人等。有經費預算的開支報賬金額以批准範圍為準,超支經費不予報賬。
第二十一條 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
第八章 檔案管理制度
為使創業者社團成員及其工作有一客觀的評價標準,做到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積極性。同時也為積累一定的歷史資料,為今後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據和經驗、教訓,將制定如下檔案制度:
第二十二條 秘書組負責本社團的檔案、會議記錄及工作簡報及其他形式的材料進行管理、分類、歸檔,並對各項工作進行綜合總結,及時匯報。
第二十三條 本檔案分為:各級檔案檔案、會議記錄類、組織的幹部檔案類、其他成員檔案類、工作計畫類、工作報告類、獎罰記錄類、社刊類、重要書刊報紙類等,並定期進行修改、更新、補充。
第二十四條 組織各部門每學期必須遞交一份詳細工作計畫,每次大型活動以後遞交一份工作總結,作為社團工作檔案。
第二十五條 骨幹檔案用於部長以上人員,其他成員檔案用於全體成員歸檔管理及日後的追蹤調查,是考核本社團成員工作情況的主要依據。
第九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社團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社團執行機構提出終止動議。
第二十七條 本社團終止動議須經社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福建工程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審查同意。
第二十八條 本社團終止前,須在指導單位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 本社團經福建工程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既為終止。
第三十條 本社團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按照福建工程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常務執委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社員大會通過及福建工程學院經濟管理系團總支核准之日起生效。
經濟管理系創業者聯盟
2004年9月20日

行為規範

EA行為規範
會員:團結熱愛社團 工作積極主動 辦事務實高效
服務文明熱情 待人友好禮貌 學習勤奮刻苦
領導:品德高尚 求真務實 作風紮實 團結成員
入會須知:
1. 每個成員須全面深入的了解社團的企業文化;
2. 每一個社團成員應熟記社團理念和宗旨;
3. 絕不允許任何一個成員以社團名義做私事;
4. 絕不允許任何一個成員以任何理由私自動用社團財產;
5. 絕不允許任何一個成員以任何理由泄露社團機密。

獎懲制度

總則
1. 凡本社團成員在社團工作中表現突出或創出輝煌成績者,依據有關條例給予獎勵;
2. 社團對各項獎勵的評審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3. 社團對成員的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
4. 社團設立若干獎:
(1)優秀先進個人; (2)優秀幹部
獎勵條件
5.“優秀先進個人”條件:
(1)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方面突出,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並得到其他大部分成員認可和好評;
(2) 積極參加社團各項活動;
(3) 在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
6.“優秀幹部”條件:
(1) 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方面突出,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並得到其他大部分成員認可和好評;
(2) 領導好其下屬成員出色完成任務;
(3) 為社團作出貢獻;
(4) 民眾基礎紮實,並受到一致的好評;
(5) 富有開拓創新精神,為社團的發展出謀劃策;
(6) 所在的機構人員有很好的團隊精神。
評審機構與程式
1.組織部人事組將各人員績效考核表資料進行整理統計,並確定若干人後選交由執委會評審;
2.經執委會討論確定幾名候選人;
3.開成員大會進行公開、公平、公正選舉,確定人選。
違紀處罰條例
一、為維護社團工作的正常進行,創造良好的環境,培養更好的人才,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社團情況制定本條例;
二、對社團成員實施懲罰措施的基本原則:以思想政治教育為主,紀律處分為輔,堅持以事實為依據;重在教育,重在規範行為,切實發揮處分的教育功能和規範行為的功能;
分則
對受處分的學生,本著以教育為主的原則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切實加強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吸取教訓,改正錯誤,振奮精神。
(一)違規的成員要認真寫出書面檢查,對所犯錯誤要有深刻的認識;
(二)對犯過錯誤的成員提倡其用實際行動改正錯誤,若改正後成績突出者仍可參加期末評比,否則將取消其資格;
(三)對成員的處理應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準確,處分恰當。處分做出前,成員有申辯的機會。
附則
一、本條例生效後,原有關條例與本條例相牴觸的以本條例為準;
二、本條例由執委會負責解釋;
三、本條例經執委會討論決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晉升條件
總則
一、凡本社團成員在社團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者給予晉升機會;
二、社團評選活動採取半民主化;
三、社團對各項評選活動採取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晉升條件
一、團結成員,共同完成工作任務;
二、跟社團各成員關係相處融洽;
三、有模範帶頭作用;
四、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五、善於創新,並在前期工作中表現突出;
六、積極主動做好每一項任務。
附則
一、晉升後,不得任何人以領導身份自居;
二、團隊精神應加強,能團結組織好其下屬;
三、善於開拓進取;
四、設定候選人;
五、晉升後考核期一個月,若考核不合格,則不予晉升;
退會須知
一、違反條例多次或多項,經勸說無效者退會;
二、因有重要事務無暇顧及社團,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執委會同意後方可退會;
三、泄露社團機密者以退會處理,並由組織部文娛組記錄檔案,並交由所在系辦備案;
四、凡在系或院受過處分且情節嚴重的作退會處理。
附錄
一、凡本社團成員退會後,由組織部人事組將其資料複印一份交予本人以供參考;
二、凡本社團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慫恿他人退會,否則,一經查出,立刻由組織部將其資料交予所在系辦備案。
福建工程學院創業者聯盟
200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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