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一:所屬板塊 基金重倉板塊,海峽西岸板塊,上證380板塊,福建板塊,紡織服裝板塊,社保重倉板塊,參股銀行板塊,融資融券板塊。
要點二:經營範圍 發電、供熱;電力行業、新能源行業相關技術研發、培訓,技術諮詢服務;紡織品、PU革基布的製造;服裝、服飾的製造;自產產品出口及本企業所需材料設備的進口,針紡織品,紡織原料,服裝,印染助劑,五金、交電,儀器儀表,普通機械,電器機械及器材,鑄鍛件及通用零部件的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公司是國內規模最大、品種最多、質量最佳的PU革基布生產企業,擁有兩條國內先進水平的完整的PU革基布生產線、兩條中高檔濕法PU革生產線、三條針刺非織造合成革基布生產線和一條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水刺非織造布生產線。
要點三:定向增發-30億元 強化公司風電業務 2015年4月27日公告,公司擬9.40元/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3.19億股,募集資金不超過30億元。22億元用於投資莆田大蚶山等7個風電場項目,8億元用於償還借款。
要點四:行業龍頭 公司是目前國內唯一一家以PU 革基布為主業的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規模經濟,綜合實力明顯,產品質量和企業信譽得到客戶認可,建立了覆蓋全國主要市場的銷售渠道和網路,同時公司擁有務實,求新,對市場反映較靈敏的管理層。此外,公司在非織造布業務方面的新產品開發,設備裝備水平及生產規模方面也具備一定的優勢。公司在國內PU革基布市場占有率在40%以上。中國已成為製鞋業,服裝業,箱包業,PU革等行業的世界製造中心,機織PU革基布市場容量每年以10%的速度增加,而且由於機織基布的獨有特性(如成本低,強力高),水刺,針刺,針織基布難以替代,針刺,水刺行業發展潛力比較大。09年PU革基布實現營業收入61954萬元,2010年PU革基布實現營業收入76535萬元。
要點五:注入46億電力資產 福能集團借殼 2013年12月,公司以發行股份方式購買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福建省鴻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和福建晉江天然氣發電有限公司75%股權。公司與福能集團協商達成一致,確認交易價格為46.4億元,發行價格4.84元/股,本次發行股份數量為9.59億股。交易完成後,公司的主營業務將從紡織業轉變為電力為主。公司認為,交易完成後,將從根本上改善公司的基本面,提高該公司的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進而增強該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其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回報將得到明顯改善。
要點六:品牌優勢 “閩牌”PU革起絨基布系列產品採用國際標準生產,質量上乘,先後獲得紡織工業部產品創新獎,新產品新技術博覽會金獎,國家級新產品,福建省名牌產品等稱號。另公司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取得進出口經營權。
要點七:技術優勢 2010年年報披露,公司年內試製研發機織基布新產品,新品種108個,其中有18個投入批量生產,針刺開發新產品31個,其中有10個投入批量生產,水刺開發新產品35個,投入批量生產13個,新產品產值全年累計達到1.05億元。公司繼續推進技術創新和創建品牌工作,2010年公司設計開發的新產品《氣流成網高密木漿複合水刺擦布》獲福建省優秀新產品三等獎,科技進步三等獎和海峽兩岸職工創新成果金獎,公司“南紡牌”非織造布產品獲得“福建省名牌”稱號,公司在獲得《細雨絨服裝革及其製造方法》和《針刺法粘膠服裝革基布及其製造方法》兩項國家專利的基礎上,2010年又申報了《針水刺多層複合過濾材料及其製備方法》和《環保型差別化纖維非織造汽車內飾材料及其製備方法》兩項產品發明專利,公司申報的《一步法水刺超乾爽型衛生護墊卷材》項目獲得2010年省自然科學基金計畫項目立項,《異型超纖仿棉絨基布》獲南平市2010年重點科技項目立項。
要點八:參股其他公司 2010年年報披露,公司持有交通銀行0.036%股份,投資成本為2850萬元,期末賬面價值為9453萬元,報告期損益322萬元,持有興業證券0.011%股權,初始投資成本24.13萬元,期末賬面價值為400.14萬元,公司持有太陽電纜0.784%股份,初始投資成本113.48萬元,期末賬面價值為3211萬元。
要點九:控股股東合併重組 09年2月,福建省政府決定將中國(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作為該公司與福建天成集團合併重組後的存續名稱,公司控股股東福建天成集團(持有公司股份28.01%)併入新的對外貿易中心集團。
要點十:高新技術企業 2011年2月,公司被認定為福建省2010年第三批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3年,公司獲得以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
要點十一: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分紅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當公司該年度或半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即公司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所余的稅後利潤)為正值,並具有可操作性(即每股稅後現金分紅不低於0.01元),且審計機構對公司該年度或半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在考慮公司重大投資計畫或重大現金支出的基礎上,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且任何三個連續年度內,公司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公司董事會根據年度的盈利情況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及股權結構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考慮採取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等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要點十二:設全資子公司從事紡織業務 2014年9月10日公告稱,公司擬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福建南紡有限責任公司”。擬設立的南紡公司總資產約9.70億元,總負債約2.84億元,淨資產約6.86億元。南紡公司設立後,根據“業務和人員隨資產走”的原則,南紡公司將從事公司現有的全部紡織業務,對應上述業務的現有人員全部劃入南紡公司。公司出資設立南紡公司後,有利於加強重組後業務管理,理順公司管控架構,發揮相關業務的區域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