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管委會、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馬尾區)林業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馬尾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福州市馬尾區君竹路173號三鑫財富中心2號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根據授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三)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
  (十)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海洋開發利用保護、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
  (十五)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十六)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法律
  法規執行情況。
  (十七)負責擬定全區林業發展各項規劃,組織、指導全區林地造林綠化、花卉管理、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十八)承擔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
  (十九)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濕地保護管理和全
  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二十)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
  (二十一)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及其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國有資產,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二十二)完成區委、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其他有關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礦山監管、毗鄰海域采砂用海管理等職責按“三定”規定由區各有關部門分別承擔。

領導分工

潘振強 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組及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全面工作;主管財務、人事及土地出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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