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編制公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由福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制。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3年,福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辦法》規定和《通知》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規範公開內容、增強公開質效,依法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23年,我局通過“中國福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條,其中人事任免4條、工作信息2條、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2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69條。
一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政務公開要求,及時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等信息。把輿情收集、研判、回應作為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重要內容,全年辦理12345便民服務平台訴求件54件。
二是加強財政資金信息公開。落實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決算制度,紮實推進和完善本局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等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在“中國福州”政府入口網站上公開部門預決算信息,向社會曬出“明白賬”,增強預決算透明度。
三是推進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社會廣泛關注、關係民生實事的建議、提案,加大督辦落實力度,2023年受理人大代表建議2件,政協委員提案1件,辦結率達100%,進一步密切了政府與人民民眾的聯繫,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我局堅持依申請公開“統一受理、分口辦理、歸口答覆”的工作機制,暢通網路、來信、郵件等申請渠道,並及時在福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上公開相關依申請公開渠道。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認真按照上級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檔案精神,遵循“誰發布誰負責”原則,不斷完善政務公開相關工作機制,強化事前審查、保密審查,使政務公開內容合法、程式規範、監督有力、實施有效,確保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安全性。
(四)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方面
依託“中國福州”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對外公開政務信息,為社會公眾獲取和利用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台作用,集中力量做優做強“數字烏山”“東部機關後勤”公眾號,及時刊發工作資訊和經驗總結,讓社會公眾更加全面、快速地了解福州機關事務工作資訊。
(五)監督保障方面
局黨組多次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局重要議事日程,調整充實了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政務公開工作作出具體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實,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和保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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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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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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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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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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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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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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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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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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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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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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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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