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晉安區商務局

福州市晉安區商務局

福州市晉安區商務局是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晉安區商務局
  • 辦公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28號晉安區政府一號樓二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我區商務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內貿、外貿經濟運行狀況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規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商貿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產業發展規劃,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等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指導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等工作。
  (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組織實施省、市、區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商業網點規劃編制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牽頭推進全區樓宇經濟、總部經濟發展。
  (四)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監測分析商品市場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城區菜籃子工程規劃、建設、管理,保障市場蔬菜、副食品供應;負責生豬儲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推動商貿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六)負責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會展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會展業管理和促進工作,建立健全管理運行機制。
  (七)組織實施我區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建立電子商務政策 扶持和監督管理服務體系;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 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
  (八)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我區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措施;指導國 際品牌體系建設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九)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 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 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開展服務貿易發展 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政策,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促進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企業境外投資貿易活 動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外商投資工作;依法審核、審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或參與重大外資項目的協調,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承擔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協助做好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對台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深化我區與台、港、澳地區的經貿聯繫,協調推進與台、港、澳投資貿易與合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發區發展規劃和促進政策;負責全區省級開發區(投資區、工業集中區等)的綜合協調和指導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區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招商引資、投資促進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計畫;負責區招商引資績效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十八)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方案,組織擬訂全區產業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三維”項目總牽頭、總協調、總推進;負責跟蹤推進和督促指導全區招商引資、產業對接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政策、投資環境的宣傳推介;編制全區投資指南、招商項目資料庫和重點客商名錄庫;承擔重要投資客商的接待工作;加強招商投資環境建設,負責協調解決投資企業及投資者的投訴事項,協調重大項目的推進,促進項目落地;創新招商引資、投資促進運作方式。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信訪、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和財務管理、保密、對外聯絡、信息公開等;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商務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的初審;組織指導開展崗位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綜合協調局各科室(辦)及直屬企業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財務工作、內部審計工作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聯繫流通部門社團、行業協會、學會;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牽頭全局安全工作、綜治工作的部署和軟體材料的匯總;承擔局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局機關紀檢、黨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商貿管理科
負責對各類流通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負責指導、協調商貿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勞動安全和節能環保工作;負責指導商貿流通企業環境保護、科技進步和節能降耗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年度計畫,負責相關的發展引導資金組織安排工作;承擔區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各類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貿網點建設發展規劃;指導、督促全區商貿重點項目的建設;負責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建設;負責培育特色商業街、商業重鎮;負責農家店建設、城鄉集貿市場的升級改造等工作;負責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軟體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內貿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推動流通領域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規範社會商業零售企業行為;按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行業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協助對舊貨市場、商業特許經營企業、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實行行業監管;依法監管零售商促銷活動,促進公平交易。負責餐飲、住宿、社區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區民生服務業體系,指導並推進社區服務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家政服務及有關生活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早餐工程;協助申報“中華老字號”和“福建老字號”品牌工作;承擔服務外包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活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我區內貿系統所屬許可權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授權實施國內流通行業監管的行政審批、核准、審核、備案、轉報等行政服務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區物流業中長期發展計畫;負責推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組織物流區域合作;組織推進物流業項目的規劃建設。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及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工作,推動商貿領域信用建設;組織、協調、參與起草我區有關商貿服務業規範性檔案;承擔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開展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和分析,指導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和套用;指導行業文明建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供應保障支前科
負責擬訂蔬菜、生豬、牛、羊、蛋品、家禽等副食品產銷基地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負責區直控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建設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安排、監督專項用於蔬菜、牲畜、家禽、蛋品、食糖、水產品產銷和儲備的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調控災後、淡季、節日市場運行;負責蔬菜、副食品生產基地新技術、新成果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支前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戰備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承擔軍民共建相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部隊後勤供應保障工作,幫助支持駐榕部隊做好生產、生活項目建設;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管理機制;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商務服務科
指導和管理全區舉辦或參與的境內外各類外經貿交易會、展銷會、洽談會等工作;指導和服務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做好民營企業的進出口權備案登記工作,指導出口商品質量管理和出口售後服務工作;負責涉外經貿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諮詢,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審核和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年檢及變更事項核准事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貿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鎮(街)、區直部門、投資區做好對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對台經貿、協調台商投資項目,組織對台商的進出口;依法負責全區對外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中有關事務,指導協調外國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應訴;歸口管理全區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及其他形式別的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我區外經系統所屬許可權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授權實施外資管理、對外貿易、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職能相關的行政審批、核准、審核、備案、轉報等行政服務工作;負責入駐區行政(市民)服務中心視窗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我區企業邀請外商來榕從事商務活動辦理簽證邀請函的簽發;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年度經營狀況聯合申報工作;負責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網點設立的審核工作;負責商外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軟體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全區技術進出口管理、國際貨代管理;負責全區屬商務局統計的各項經濟指標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投資促進科
做好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參與制定全區具體實施辦法;具體承辦全區性招商引資活動有關事項,並組織實施全區招商引資方案,指導協調各鎮(街)、區直部門、投資區組織的招商引資工作;跟蹤招商項目的進展情況,為其從立項到落地提供各項服務;具體完成本局年度招商引資計畫任務。負責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開發區、投資區、工業集中區利用外資工作;承擔省級開發區以及投資區、工業集中區審核轉報的具體工作,指導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開發區有關統計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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