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

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從事農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生產經營,是現代農業的主要經營方式。為貫徹落實省委農辦、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印發的《福建省家庭農場培育計畫》(閩委農辦〔2020〕2 號)精神,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現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8日
  • 發布單位:福州市農業農村局
全文,印發的通知 ,政策解讀,

全文

一、發展目標
按照“發展一批、規範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導服務更加有力,促進家庭農場數量較快增長,經營管理規範,經營產業多元,發展模式多樣,使家庭農場成為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的主力軍,帶動小農戶發展能力鞏固提升,為加快鄉村產業振興奠定基礎。力爭用3年的時間,全市發展家庭農場3800家,培育縣級(含)以上示範場500家。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完善名錄管理。支持小農戶發展家庭農場,引導有長期穩定務農意願的小農戶逐步擴大生產規模,優先承租流轉土地,優先提供技術服務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培育發展成為規模適度的家庭農場。加大培育力度,將具有發展潛力的種養大戶、專業大戶等作為重點,指導其發展成為家庭農場。將符合條件的種養大戶、專業大戶等規模農業經營戶,納入家庭農場範圍。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應加強對家庭農場進行全面的普查,制定出台家庭農場名錄管理辦法,把農林牧漁等各類家庭農場納入名錄系統並定期更新,逐步規範數據採集、示範評定、運行分析等工作。
(二)制定培訓計畫,提升家庭農場經營者素質編制家庭農場培訓計畫,使家庭農場經營者至少每三年輪訓一次。在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等相關涉農培訓中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將家庭農場主作為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工程的重要對象,對符合條件的分批選送接受“四免一補”三年非全日制涉農高等職業教育。支持各地依託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各類農業科技和產業園區等,採取田間學校等形式開展培訓。引導農業大中專畢業生、外出務工農民、個體工商戶、農村經紀人等返鄉創辦家庭農場,培養更多的具有現代經營理念的家庭農場管理人員。
(三)引導規範,推進標準化生產指導家庭農場開展標準化生產,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三品一碼”追溯制度並行;鼓勵和指導家庭農場走綠色發展道路,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控技術、種養結合、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循環農業等環境友好型發展方式;指導家庭農場認真執行財務核算制度,加強記賬管理,提升經營管理水平;鼓勵引導家庭農場開展商標註冊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質量認證。
(四)開展示範場創建,培育典型開展省、市、縣級示範場三級聯創,培育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經營規模適度、產品質量安全、經濟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示範場。各縣(市)區要立足當地資源稟賦,突出產業優勢特色,結合一村一品建設,科學確定不同產業、不同類型家庭農場最佳經營規模,制定縣級家庭農場示範場創建標準。各縣(市)區每年新增10家以上縣級家庭農場示範場,每年推薦5家以上申報市級示範場,積極培育、篩選、推介一批全國、全省家庭農場典型案例。
(五)開展整縣推進試點,打造家庭農場集中片區或聚集區依託鄉村振興示範縣、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一村一品示範區和現代農業示範區等,積極開展家庭農場示範縣創建,每個縣(市)區打造一個家庭農場示範鄉(鎮)試點,探索系統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整體提升家庭農場發展水平。到2022年全市創建省級家庭農場示範縣達到3個以上,市級家庭農場集中片區或聚集區10個以上。
(六)推進家庭農場聯盟建設,增強帶動能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應牽頭組建家庭農場協會或聯盟,指導建立家庭農場信息交流平台,加強家庭農場間的信息交流,形成家庭農場經營者間互相學習、互通有無、互幫互助、促成專業聯合,做強我市的家庭農場。推廣“家庭農場+農戶”模式,鼓勵家庭農場通過示範輻射、技術指導、代耕代種等帶動小農戶運用綠色發展新模式、推廣高產優質新品種、套用先進實用新技術,發展特色現代農業。支持家庭農場通過代購代銷、品牌共享等,與小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帶動小農戶共同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把推動家庭農場發展作為重要工作任務,制定家庭農場培育計畫並部署實施;要認真履行指導職責,牽頭承擔綜合協調工作,建立家庭農場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市場監督管理、海洋與漁業、林業等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建立家庭農場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會同財政部門統籌做好家庭農場財政支持政策。
(二)保障家庭農場土地經營權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鼓勵土地經營權有序向家庭農場流轉。推廣使用統一的土地流轉契約示範文本,支持縣鄉兩級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建設,開展政策諮詢、信息發布、價格評估、契約簽訂等服務。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有效化解土地流轉糾紛。依法保護土地流轉雙方權利,引導土地流轉雙方合理確定租金水平,穩定土地流轉關係,有效防範家庭農場租地風險。
(三)加大資金扶持進一步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對家庭農場優惠政策,支持家庭農場承擔適合的農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菜籃子”工程、高產創建、食用菌智慧型溫控(溫室)大棚、“五新”推廣、農業社會化生產服務等各類涉農項目,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示範場作為項目申報和實施主體參與涉農項目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通過現有渠道安排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積極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擴大家庭農場受益面。
(四)加強宣傳推廣。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路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發展家庭農場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政策措施。深入基層,進村入戶,及時掌握家庭農場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幫助解決出現的新問題。廣泛宣傳和推廣家庭農場發展典型及其優質產品(服務),積極營造發展家庭農場的良好氛圍。

印發的通知

福州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印發《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加快我市家庭農場發展,經研究制定《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福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0年3月18日

政策解讀

一、什麼是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家庭為基本經營單元,從事農業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生產經營,是現代農業的主要經營方式。
二、《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起草背景是什麼
2019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國家林草局等11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關於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畫的指導意見》(中農發〔2019〕16號),對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作出總體部署。2020年初,我省出台了《福建省家庭農場培育計畫》。為加快我市家庭農場發展,研究制定《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
三、《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有哪些特色
《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立足福州省情,提出要圍繞糧食產業和茶葉、水果、蔬菜、水產、林竹、花卉苗木、畜禽、食用菌等特色優勢產業,結合一村一品建設,科學確定不同產業、不同類型家庭農場最佳經營規模,培育一大批產業特色鮮明、經營規模適度、經濟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探索特色產業支撐家庭農場發展模式。
四、《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的發展目標是什麼
按照“發展一批、規範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導服務更加有力,促進家庭農場數量較快增長,經營管理規範,經營產業多元,發展模式多樣,使家庭農場成為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的主力軍,帶動小農戶發展能力鞏固提升,為加快鄉村產業振興奠定基礎。力爭用3年的時間,全市發展家庭農場3800家,培育縣級(含)以上示範場500家。
五、《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共有六項。一是大力發展家庭農場,完善名錄管理。二是制定培訓計畫,提升家庭農場經營者素質。三是引導規範,推進標準化生產。四是開展示範場創建,培育典型。五是開展整縣推進試點,打造家庭農場集中片區或聚集區。六是推進家庭農場聯盟建設,增強帶動能力。
六、《福州市家庭農場培育方案》在組織保障上提出了哪些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家庭農場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家庭農場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保障家庭農場土地經營權。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鼓勵土地經營權有序向家庭農場流轉。三是加大資金扶持。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示範場作為項目申報和實施主體參與涉農項目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通過現有渠道安排資金,採取以獎代補等方式,積極扶持家庭農場發展,擴大家庭農場受益面。四是加強宣傳推廣。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路等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和推廣家庭農場發展典型及其優質產品(服務),積極營造發展家庭農場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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