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1〕282號)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本社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2011年度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緊緊圍繞本社中心工作,切實加大公開力度,在深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開情況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注意收集直屬企業及其職工對政府政策實施情況的反應,為推進政策實施和完善決策提供依據,加大重大政策決策執行情況的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國家、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能貫徹落實到位。
二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職能和服務範圍有其特殊性,面對的是直屬企業及其職工,而不是社會大眾,聯合社明確規定:只要是本社職工所關心的和涉及民眾職工利益的有關事項;只要是對系統改革、發展、穩定產生影響的重大事項;只要是容易出現不公平、不公正甚至產生腐敗的有關環節都必須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三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加強信息公開載體建設,依託福州市政府數字辦,把信息公開內容傳至網站上,以便公眾查閱,方便民眾了解掌握信息,為社會民眾提供信息服務。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派員參加了市政府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班,並在機關學習時間中,組織社機關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等檔案,提高機關幹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確保信息公開工作實現常規化和制度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政府公開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實時更新《指南》和《目錄》,及時、準確、完整地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報送到市檔案館。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報送政府公開信息紙質文本10份、電子文本10份,2003年至2011年累計報送政府公開信息紙質文本67份和電子文本67份,滿足社會公眾查詢政府信息的需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2011年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條,其中機構職能類6條,安全生產類1條,工作動態類2條,應主動公開的其他類信息1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要通過福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上的市聯合社“政府信息公開欄”公開信息,同時及時向市檔案局報送最新政府公開信息紙質文本及電子文本,方便民眾在檔案館進行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1年我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申請方式是通過網際網路,涉及的主要內容是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能。
二受理辦理情況
2011年我社已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通過電子郵件的聯繫方式回復申請人),其中“同意公開”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全部辦結。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沒有進行過收費,也沒有減免的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由於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服務的是直屬企業及其職工,所以網上主動公開的信息量不多,內容也有待進一步完善,廣度還需進一步加大。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福州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會根據實際情況,儘量多公開信息,充分發揮信息公開網站的職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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