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震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0〕244號)要求編制。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組成。

一、概述
一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強化措施、健全機制,深化公開內容,最佳化公開形式,積極穩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我局高度重視,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績效考核範圍,作為綜合評定的重要內容之一,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按照已制定的《福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福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時向檔案局報送電子和紙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檔案,並在單位網站上公開;每季度及時通過省“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系統”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報送工作。三是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等檔案的通知》(榕政辦【2010】222號)要求,進一步完善制度規範,先後完善了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了監督和保障長效機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四是2010年共參加了2期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增強了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業務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2010年度主動公開信息的數量:45條,100%全文電子化,全部在福州市地震局網站公開。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機構職能、主要職能、辦事程式,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地震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行政許可、工作動態、震情通告、地震應急和地震發展規劃共7類。
(三)對2003年以來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2003年以來信息梳理各類信息216條,其中2003~2006年度42條,2007~2008年4月30日58條,2008年5月1日~2008年12月31日15條,2009年1月~12月56條, 2010年1月~12月45條。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在福州市地震局網站公開和向市檔案局報送。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對依申請公開的信息,依程式公開。任何個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我局提供主動公開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式公開,提供《福州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申請要求依程式給予答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信息。但是,對社會各界任何形式的提問或反饋意見,我們都認真及時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對政府信息公開未進行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2010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案件,沒有發生與此相關的費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但還存在如何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等方面的問題和不足。我局將採取以下改革措施:
一是在市政府領導下,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切實做好信息的更新和規範化管理,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運行。
二是緊緊圍繞廣大市民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相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使公眾充分了解地震工作,支持地震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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