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倉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福州市倉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下轄五個工商行政管理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倉山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所在地:福州市倉山區
  • 主要工作:全區行政與工商工作
  • 內設機構:10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主管轄區各類工商企業和申請公司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監督檢查其註冊行為。
(三)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四)組織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以及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規範其經營秩序,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六)組織管理商標工作,推薦參評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假冒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七)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經營和廣告宣傳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八)組織契約管理工作,查處契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和招投標行為。
(九)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消費者委員會的工作。
(十)組織實施本局信息網路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建立各類經濟主體以及法律、法規電子資料庫,開展對網路經濟和電子商務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本局機構、編制、人員、財務的統一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局幹部。
(十二)組織開展本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崗位培訓、專業學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工商行政管理宣傳活動。
(十三)監督檢查本局機關及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局、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參與局機關的政務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外事、文書檔案管理和會議組織;制定全局調研計畫,承擔綜合性調研工作;擬定工商行政管理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局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基層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評選表彰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本局的政治思想、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檢查指導本局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
(三)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局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政府的決定、命令以及本局各類規章制度情況,保證政令暢通,促進依法行政。協助黨組抓好黨風(行風)廉政勤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局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其違紀行為。受理本局工作人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建立健全監察監督網路,對民眾反映涉及的問題和幹部違法違紀問題調查處理;支持、保護工作人員依法辦事;負責辦理12345訴求件;履行上級監察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財務裝備科
貫徹落實區工商局財務指導,組織實施本局財務裝備管理;編制本局經費預算及審查決算方案;組織實施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收費工作;負責本局會計報表彙編和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本局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經費收支管理及監督檢查;組織管理本局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及基層工商所的基本建設和物質裝備計畫工作;檢查指導本局的財務、裝備管理工作。
(五)法制科
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本局行政案件的審核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案件的複議、聽證、應訴有關工作;依法審理行政賠償案件;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傳;檢查指導本局的法制工作。
(六)信息技術管理科
負責信息化網路的技術保障、安全防範、各類軟體的套用推廣、軟體升級維護、數據備份和資料庫平台的安裝、配置及調試等以及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七)註冊登記管理科
依法承擔在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各類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並對本局的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登記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辦理在區工商局註冊登記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並對本局的各類企業的年度檢驗及個體工商戶的驗照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的信息統計和匯總工作。組織查處企業違反註冊登記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負責全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指導全區個體私營企業協會工作;協調指導和檢查本局的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信息統計和匯總工作。
(八)市場契約科
負責依法對所轄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要素和生產資料市場及各專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檢查市場主體資格、查處無照經營、把好市場準入關;加強經紀行業監管;加強監管糧食收購市場,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依法查處市場交易中的違章違法行為;認真履行《契約法》、《拍賣法》、《擔保法》、《招投標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指導和監督當事人訂立和履行契約,辦理各類契約見證、登記、備案,做好契約糾紛行政調解工作;推薦、審查、考核“守契約、重信用”企業,推行契約示範文本;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查處違反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辦法的行為;監督拍賣和招投標活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市場、契約監管各類統計報表和分析工作。
(九)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契約及商標印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和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組織福建省著名商標、福州市知名商標推薦工作;負責商標檔案的管理與有關數據統計;負責廣告登記工作、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及其它各類廣告活動;檢查指導全區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十)公平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及損害消費者權益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全局查處經濟違法案件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等違法行為;指導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台、消費維權服務站及消費維權服務點有關工作;負責經濟違法案件的統計和檔案管理。

直屬單位

檢查大隊
依法或根據授權查處本行政區域內在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商業欺詐以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查處轄區內陸上走私販私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走私鬥爭;受理消費者投訴,處理消費者投訴案件,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參與綜合治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受理上級機關及其他執法機關移送的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經濟違法違章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服務台
參與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承擔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工作,負責本轄區相關的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