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計算機基礎教學與等級考試暫行規定

為加強我校計算機基礎教學,提高我校計算機等級考試的通過率,特作如下暫行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大學計算機基礎教學與等級考試暫行規定
  • 教學基礎:基本知識
  • 通過率:考試
  • 目的:提高成績
一、取得省高校非計算機專業套用水平等級考試一級合格證書者,可取得《計算機文化基礎》課程學分。
二、取得省高校非計算機專業套用水平等級考試二級合格證書者,可取得相應的計算機語言課程的學分。
三、凡修讀《計算機文化基礎》和《計算機語言》課程的學生,都必須參加相應的省高校計算機等級考試,考試成績作為當學期計算機課程成績並取得相應的學分。
四、未取得學分者,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可選擇參加相應課程的分類重修或報名參加省高校非計算機專業套用水平等級考試以取得課程學分。
五、若原修習的“計算機基礎”和“計算機語言”課程因專業培養計畫變更或取消而無法重修的學生,可向所在學院教學辦申請,經批准可轉換為新的本專業培養計畫要求的“計算機基礎”和“計算機語言”課程修習,以取得課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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