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概況
截至2020年,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工會已召開四屆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新一屆工會
委員會為第四屆,於2019年第四屆工代會選舉產生,有正副主席2人、委員5人。院工會下設組織部、福利部、宣傳部、文體部、女職工部、青年工作部。全院共有6個工會小組,會員近400名。
機構職能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工會依託全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機制,更好地行使有關職權,設立提案審理委員會、生活福利委員會、民主評議幹部工作委員會、教學科研委員會等履職盡責:
提案審理委員會:提案審理委員會對教代會負責,在校工會的指導和本委員會主任主持下完成代表的提案徵集、審理、檢查、反饋工作。圍繞教代會中心議題及教職工民眾利益關係重大的問題,於每次大會召前一個月,進行徵集提案工作;對徵集到的提案進行研究和分理,決定是否立案。在正式會議上,向全體代表報告立案和分理情況;對落實到有關職能部門處理的提案進行跟蹤檢查和督辦;將提案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向提案人反饋 ,並聽取提案人對處理檢查的意見 ;在大會上向全體代表報告上一次大會提案審理處理結果;進行提案工作的最佳提案和組織工作優勝獎評選、表彰;總結提案工作經驗,探索提高提案質量和審理工作水平的辦法,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生活福利委員會:生活福利委員會對教代會負責,在校工會指導和本委員會主任主持下完成教代會交辦的工作任務。圍繞教代會中心議題對與教職工民眾利益關係重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職工代表對生活福利 工作的意見 、建議,提交主席團作為修改議案、決議、決定的依據;參與提交教代會審議的與民眾利益密切關係的重要方案的討論和制訂;對教代會作出的與教職工生活福利 工作有關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以及提案的落實進行督促、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向校黨、政、工領導匯報;有計畫地組織教代會代表對後勤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進行巡視、諮詢等活動,促進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高;生活福利委員會主任原則上應是校住房分配管理委員會的副主任和校基金委員會的委員;學校在研究後勤保障職能部門領導的人選時,應充分聽取生活福利委員會的意見;總結交流民主管理經驗,控索民主管理新途徑,參與民主管理理論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民主評議幹部工作委員會:民主評議幹部工作委員會對教代會負責。在校工會指導和本委員會主任主持下完成交辦的工作任務。根據教代會的安排,在校黨委的統一布置和指導下,協同組織、人事、紀檢、工會等部門成立評議幹部組織機構,負責是常具體工作;制定領導幹部民主評議實施方案。對評議幹部的時間、範圍、遵循的原則、評議方法作出明確規定;做好民主評議幹部的宣傳工作。動員組織教職工代表積極參加民主評議幹部活動;有計畫地組織教代會代表對幹部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進行巡視、諮詢活動,促進其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學校黨委部門在考核、選拔、任免、獎懲幹部時,要認真考慮教代會代表評議幹部時所提供的意見和建議。把民主評議幹部與考核、獎懲、提拔任用幹部有機結合起來。
教學科研委員會:教學科研委員會對教代會負責,在校工會的指導和本委員會主任主持下完成教代會交辦的工作任務。圍繞教代會中心議題對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職工代表對教學科研工作的意見、建議,提交主席團作為修改議案、決議、決定的依據;參與提交教代會審議有關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方案的討論制定;對教代會作出的與教學科研有關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以用提案的落實進行督促、檢查情況向黨政工領導匯報;有計畫組織的教代會代表對教學、科研和科技開發職能部門進行巡視、資詢等活動,促進管理、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教學科研委員會的負責人,符合條件的原則上可成為校高職稱教師系列評審會的成員;學校研究教學、科研和科技開發職能部門領導人選時,應聽取教學科研委員會的意見;總結交流民主管理經驗、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徑,參與民主管理理論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主要活動
院工會積極開展黨政政工共建“
教工之家”活動。在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制定規劃和實施方案,協同各方關係,及時解決“教工之家”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認真貫徹
中共中央[1989]12號檔案和閩委辦[1991]34號檔案精神,落實各級教育工會幹部待遇,支持教育工會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工會在教育改革和發展中的作用;保證工會建家的正確方向,積極推進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指導和支持教代會依法行使各項職權,重視教代會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作用。教育行政部門把建家活動列入工作計畫。擺上議事日程,給建家活動提供人、才、物等各方面的支持;積極推進學校內部各項改革的同時,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落實全心全意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的指導思想,尊重教職工的主人翁地位,支持教職工開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障教代會依法行使各項職權。把建設“教工之家”活動作為一項主要工作抓緊抓好,主動爭取黨政對工會工作的支持,促進建家工作的落實,在黨組織的統一部署下,圍繞學校的中心任務,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敢於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健全以教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承擔好教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責;吸引、團結教職工努力實現我校的改革和發展目標,努力實現工會組織的民眾化、民主化,把工會建設成為能為教職工說話辦事、受教職工信賴的“教工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