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資課稅戶征納見錢敕》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禁資課稅戶征納見錢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禁資課稅戶征納見錢敕
天下百姓,正丁課輕,徭役所入,惟納租庸,人以安之,國用嘗足。比緣戶口殷眾,色役繁多,每歲分番,計勞入任,因納資課,取便公私。兼租腳稅戶,權宜輕率,約錢定數,不得不然。如聞州縣官僚,不能處置。凡如此色,邀納見錢,或非時徵納,賤賣布帛。既輕蠶織,爭務貨泉,農桑之間,頗亦為弊。朕每思敦本,將以便人,期於省約,使致通濟。自今以後,凡是資課稅戶租腳營窖折里等應納官者,並不須令出見錢。抑遣徵備,任以當土所司均融支料,嘗令折衷。十道使明加簡察,勿使乖宜。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