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論認洛陽田宅敕》是唐代李柷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禁論認洛陽田宅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柷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禁論認洛陽田宅敕
洛城坊曲內,上有朝臣諸司宅舍,經亂荒榛。張全義葺理已來,皆已耕墾,既供軍賦,即系公田。或恐每有披論,認為世業,須煩按驗,遂啟幸門。其都內坊曲及畿內已耕植田土,諸色人並不得論認。如要業田,一任買置。凡論認者,不在給還之限。如有本主元自差人勾當,不在此限。如荒田無主,即許識認。付河南府。
作者簡介
李柷(892—908),唐朝末代皇帝。昭宗李曄子。904—907年在位。李曄被殺,他被立為帝,大權操在權臣朱全忠之手。天祐四年(907年)全忠迫其撣讓,唐亡。朱全忠封其為濟陰王,次年被殺害,諡號哀帝,五代時後唐明宗改謚為昭宣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