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縣主稱出降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禁縣主稱出降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禁縣主稱出降詔
古稱厘降,唯屬王姬。比聞縣主適人,皆雲出降。娶王女者,亦云尚主,濫假名器,深乖禮經。其縣主出嫁宜稱適,娶王女者稱娶,仍改令文。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