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張伯行《禁止饋送檄》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禁止饋送檄
- 創作年代:清康熙
- 作品出處:張伯行《禁止饋送檄》
- 作者:張伯行
原典:“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釐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誰雲交際之常,廉恥實傷;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
出處:(清)張伯行《禁止饋送檄》
釋義:“一絲一粒”雖小,卻牽涉我的名節;“一釐一毫”雖微,卻都是民脂民膏。對百姓寬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受的恩賜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為人便一文不值。雖說交際是人之常情,來路不乾淨也傷廉恥。因為如果不是不義之財,這些禮物又是從哪裡來的?所以禁止饋送。
賞析:張伯行(1652-1725年),字孝先,號恕齋,晚號敬庵,河南儀封(今河南蘭考)人。生於清世祖順治八年,卒於世宗雍正三年,享年七十五歲。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進士,官至禮部尚書。歷官二十餘年,以清廉剛直著稱。其政績在福建及江蘇最為著名。他從不收受下屬的禮物,極力反對以饋贈之名、行賄賂之實,被康熙譽為“天下清官第一”。
張伯行在福建巡撫任上,為了杜絕接踵而來的送禮者,特地撰寫了一篇《禁止饋送檄》,張貼於居所院門及巡撫衙門。那些送禮者見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討沒趣,便悄然離去。這篇檄文也不脛而走,廣為傳誦,被人們譽為為政清廉的“金繩鐵矩”。
張伯行的《禁止饋送檄》,全文僅56字,共用了8個“一”字,朗朗上口,申述了關心人民疾苦、注重個人名節、反對送禮行賄的主張,體現了廉潔奉公的做人原則與道德操守。
《禁止饋送檄》,值得每一位為官者書之於紙,以警示自己,做到“為尊不泯公僕心 權重不移為民志”,在任何情況下都與人民同呼吸共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