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的使用環境致變技術公約》 是關於防止因軍事競賽而破壞和損害人類環境的全球性國際條約。1976年12月10日訂立於紐約,1978年10月5日生效。其宗旨是,禁止在軍事上或任何其他敵對行動中使用環境致變技術,以使...
旨在禁止為軍事或任何敵對目的使用環境改變技術的公約,1977年5月18日訂於日內瓦,1978年10月5日生效。公約的締約國承諾不為軍事或任何敵對目的針對其他締約國使用具有廣泛、持久或嚴重影響的改變環境的技術,也不幫助、鼓勵和誘使任何國家、...
1977年簽署的《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明確規定:禁止"使用具有廣泛、持久或嚴重後果的改變環境的技術作為摧毀、破壞或傷害任何其他締約國的手段。"所謂改變環境的技術"是指通過蓄意操縱自然過程改變地球(...
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 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式的鹿特丹公約 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 附錄中國簽署和加入的重要的國際環境條約一覽表 文摘 ...
許多國際組織利用各種講壇對環境戰進行了抨擊,呼籲採取有效措施制止為軍事目的而改變環境狀態的行為。1976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但是一些國家仍在研究和試驗改變環境的技術...
1976年10月,第31屆聯合國大會上通過了《禁止為軍事或任何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公約》。保護環境不僅體現在已經達成的軍備控制條約中,而且也體現在對武器發展的限制方面。比如用於增強穿甲效果的貧鈾彈,在穿甲過程中汽化,然後凝結成...
1976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禁用改變環境技術公約》(Environmental Modification Convention),該公約禁止“任何技術用於改變地球的生物群體”的組成或結構,嚴格限制落葉劑的大量使用...
改變環境的戰爭手段 指改變氣候、引起地震、海嘯、破壞生態平衡、破壞臭氧層等,不分皂白、大規模毀滅人類的戰爭手段。1976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規定:不得使用具有廣泛、...
,1972年 4月10日簽署的《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和儲存細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1977年5月 18日簽署的《禁止為軍事或任何其他敵對目的使用改變環境的技術的公約》(此種技術所可能產生的現象是:地震,海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