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禁僭服色立私社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治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禁僭服色立私社詔
采章服飾,本明貴賤,升降有殊,用崇勸獎。如聞在外官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袍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小襖子,或於閭野,公然露服,貴賤莫辨,有蠹彝倫。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僣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勿使更然。又春秋二社,本以祈農。如聞除此之外,別立當宗,及邑義諸色等社,遠集人眾,別有聚斂,遞相繩糾,浪有徵求。雖於吉凶之家,小有裨助,在於百姓,非無勞擾。自今已後,宜令官司,嚴加禁斷。

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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