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大奎,彝族,高小文化,1895年生,雲南曲靖宣威樂豐得勒人,有弟兄5人,他排行第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祿大奎
- 國籍:中國
- 民族:彝族
- 出生日期:1895年
人物簡介,先進事跡,加入共產黨,喊冤去世,
人物簡介
祖輩為宣威土知州安土司屬下四十八營火之一,“改土歸流”後稱“土目”(民間習慣稱土司)。其祖母安氏,21歲守寡,撫子祿崇堯(祿大奎之父)成人,94歲壽終,1928年雲南省政府送“巾幗完人”金匾。這時,各土目大都衰敗,祿家為土目中實力較強者,屬地方圓數十里,約有佃戶500餘戶。祿崇堯死後,其子劃分地盤,各立門戶,祿大奎分管得勒和貴州威寧老鴉營部份屬地,有佃戶200餘戶。祿大奎生長在民族上層世家,條件優厚。從小習槍練武,待至成年,身手矯捷,能跨上飛跑的馬背,尤以射擊為精湛,白天能打落飛鳥,夜晚燃香為靶,一彈一香。為保產業,組織武裝,擁兵自重,在其影響下,部下亦頗多神槍手,若攻碉堡,能準確射中槍眼,一般豪強不敢輕易得罪於他。祿喜看《三國演義》、《水滸傳》等古典小說,深受感染。他為人豪爽,剛直不阿,重義氣,說話辦事,說一不二。對他認為信得過的人,心口如一,視為摯友。尤好抑強扶弱,打抱不平,行俠仗義。對以強凌弱的人,恨而遠之。因常觸動地方豪強的利益,常遭嫉恨,連親哥祿大勛(曾任過國民黨宣威邊防司令和寶山區區長)也與之反目為仇,互不往來。30年代中期,祿大勛任寶山區長時,祿大奎領命在五里坪“保路”。他一反常規,只收外籍過往富商的保路費。對一般農民,則免收保路費,有的按慣例送給他,他亦執意不收。
先進事跡
1938年底,宣威八、九、十區農民相繼暴動,反對國民黨政府的各種苛捐雜稅和無限度的抓壯丁。國民黨宣威各級政府和地方部隊,一時慌了手腳。保全大隊和寶山區長耿開菲密謀策劃,突然抓住卸任區長祿大勛將其扣押,要他交出其弟祿大奎(此時正值佃農第三次反佃後,祿大奎在外未歸家)。祿大奎在經周密安排後,毅然往見。耿等協迫祿大奎要他帶武裝去鎮壓暴動農民,祿內心不悅,但為應付,假意應允,帶武裝30餘人出發,行至中途,探知耿開菲已回家,即突然折向宣威小耿屯,包圍了耿開菲家,並向全村喊話:“窮家小戶不要出來,我們要的只是一二人。”遂將耿開菲打死,焚其房屋後,從東山頂、黃鷹洞繞道回得勒。
祿出身於剝削階級家庭,承襲祖制,苛剝佃佃農,佃農曾數次反佃,均被鎮壓,1937年冬,佃農再次舉行大規模反佃,曾一度攻占其家,抓走其妻安文芝(後被人賄其看守者放跑)。祿到貴州威寧赫章可樂,搬來其親戚土司武裝數百人,鎮壓反佃武裝,祿也被頑強抵抗的農民用石頭擊傷頭部。後暴動農民百餘人,撤上光山樑子繼續堅持鬥爭,祿亦離開故里,率武裝居住在威寧老鴉營屬地,活動在宣威與威寧交界一帶地區。1940年,祿娶老鴉營地方實力派之女樊金鳳為妾,爾後即長住老鴉營。
這期間,祿大奎一方面與佃農對立;故土難歸;另一方面又與國民黨政府、地方實力派產生矛盾,在庇威寧、宣威均遭到國民黨部隊追剿,處境十分困難。為求生存,他加緊發展武裝,此時已擁有武裝300餘人槍,加之部下驍勇善戰,熟悉地形,又雄踞尼珠河邊之天險——猛虎洞,曾多次擊敗國民党進剿部隊。為應付錯綜複雜的環境,他力求緩和與佃農的矛盾,對來往佃農熱情接待,並派人告訴其妻安氏:對歉收的佃農不要再逼他們交租。
抗日戰爭中後期,宣威黨組織遵照省工委的指示,準備在宣威與威寧、盤縣交界一帶地區建立抗日於游擊基地,派黨員柴愛國等到宣威格宜、寶山一帶宣傳發動民眾,作好發動武裝鬥爭的準備工作。根據祿大奎的處境和為人,1944年黨組織派人做了祿的工作。處境進退兩難的祿大奎欣然表示:“如果日本人打來,決不甘當亡國奴,更不會當漢奸,為國家民族的存亡,我祿大奎一定會率武裝與敵拼到底。”1945年4月,他邀請格宜、寶山一帶黨組織負責人柴愛國到其駐地會面,消除了一切疑慮,推心置腹地談了他多年的苦惱和抗日的決心,和柴等交了朋友。
抗戰勝利後,他仍明確表示:與國民黨勢不兩立,願和共產黨合反蔣,聽從共產黨的指揮和調遣。並主動尋機打擊與人民為敵的地頭蛇。1946年1月21日,備木鄉鄉長方金懷率武裝39人,到土木參加國民黨宣威縣長陳文友召開的“剿匪會議”。會後,方領命剿得勒一帶的農民武裝。1月22日,方率先頭16人行至西那樂壩子時,祿率部迎頭痛擊,當場擊斃14人,繳槍14支,鄉長方金懷、副鄉長龍顯光、保長徐石友等同時斃命。當方家來人領屍時,祿大奎還風趣的說:“方金懷天天收入家的宰口稅分文不讓,今天,我要收他的宰口稅。”遂收銀元100元後,才讓領屍而去。1946年底,祿大奎與柴愛國等組織武裝40餘人,圍攻曾多次鎮壓農民武裝的國民黨剿匪大隊長徐強鵬的老巢。在村民協助下,消滅了徐的武裝,徐僥倖逃脫。
加入共產黨
祿大奎在黨組織的教育幫助下,逐步加深了對黨的認識和理解。從多年“恩怨相報”的切身現實中看到了實質所在,進一步認清了國民黨政府的黑暗本質,明白了共產黨順應民心,改造社會,進行新的變革這一鬥爭的實在意義,對自己找到新的出路感到欣慰。他一再表示,要與本階級決裂,自己革自己的命,全力支持和投身改天換地的鬥爭,並幾次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1947年3月,經格宜、寶山一帶黨的特別小組成員謝敏介紹,祿大奎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祿大奎入黨後,心情十分激動,決心把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都交給黨,多次提出將武裝全部交給黨安排。黨組織根據當時的環境,為有利於開展鬥爭,讓他仍維持原狀,祿愉快地服從了黨的決定。1 947年6月6日,經省工委批准,雲南第一支反蔣武裝“六六分隊”在宣威格宜法馬坡成立,祿大奎派18人槍參加了“六六分隊”,並以其特殊身份掩護外來幹部,協助組織接送幹部,安排幹部食宿。省工委派到這一地區工作的主要領導李德仁、蔣永尊、謝敏等都曾在祿大奎住紮的猛虎洞裡隱蔽過,從而保證了領導同志的安全和工作的順利開展。
1948年初,寶山春節起義前,組織上派人與他聯繫,他一再叮囑來人轉告組織,請作認真準備,做到萬無一失。並派部下隊長姬忠然率48人槍(每槍配70發子彈)參加了起義。1949年元月,格宜花紅梁子起義時,他又及時派近百人槍參加。1949年4月,他親率剩下的全部武裝百餘人槍,參加了永火昆支隊宣威邊防游擊大隊,被組織任命為副大隊長。
他入黨後,嚴守黨的紀律,對黨交給的工作始終不遺餘力,圓滿完成。這一地區的多次起義,均得到他的全力支持。由於他在這一地區的特殊身份,同志們常到他家裡找他,大部份領導同志到過他的家。他不僅熱情接待,所需糧油用品無償提供,而且總是精心布置,周密安排,以保證安全。其侄子祿國章(祿大勛之子),時任國民黨“宣威東北四鄉聯合剿匪辦事處”中隊長,對祿大奎的行動產生懷疑,但又抓不到任何把柄,亦不敢多問。1947年秋的一天,“六六分隊”的兩位同志到祿大奎家,晚上,祿大奎安排來人休息後,祿國章以為來人已走,即到祿大奎家對他說;“五爺(叔),這些人不知是乾什麼的,你不要和他們勾勾連連的。”祿大奎以長輩的威嚴當即罵道:“你想來,你過來坐坐,不想來,你滾你的,這些人是我的朋友,你要膽敢動他們,我對你不客氣。”由於本質決定,祿國章仍賊心不死,曾私下拉攏祿大奎部下一個叫高小榜的人,企圖暗殺“六六分隊”人員。祿大奎知道後,責打了高,並曉以利害,進行教育。高認錯悔過,後隨祿大奎參加了游擊隊。
祿大奎在宣威邊防游擊大隊任副大隊長時,已睜過五十,主要分管行政和後勤。他不顧勞累,千方百計為部隊籌辦給養,以保證部隊行軍作戰的需要,有時部隊出發,他就從家中拿出糧食製作乾糧.1949年五、六月間,邊防游擊大隊在得勒國小整訓,每人每天三個銅板的菜金全由他提供。大隊的武器,除他帶來的較好外,其餘均破舊牌雜,且子彈較少(全大隊平均每支槍只有子彈20餘發)。在這種情況下,祿大奎首先提出“一顆子彈消滅一個敵人”的號召,要求全體指戰員苦練瞄準射擊,並親自傳授首發命中的經驗與要領。由於他與其他領導一起言傳身教,從嚴訓練,大隊中湧現了不少“神槍手”,為後來以劣勢裝備戰勝強敵創造了有利條件。
他勇於改造自己。多次提出,原佃戶租種的土地歸佃農民自己所有,自己還有土地,要做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他徹底放下“土司”架子,和同志們平起平坐,親密無間。同志們也很親近他,都願和他在一起,他在邊防游擊大隊雖然只有兩個月,卻給人留下深刻印象。每到駐地,他都與別人爭著給民眾擔水掃地,有時還跳下田去,幫民眾犁田插秧。他嚴以律己,決心戒掉吸食鴉片的舊習,無奈引起腹瀉拉血,加之年長體弱,最後連騎馬都很困難。但他從不叫苦,默默地忍受著。黨組織考慮,他的身體已很難堅持艱苦的行軍作戰,遂動員他暫時回家休養。為安全起見,組織決定讓他帶回2人3槍。但他認為部隊正需要武器,說什麼也不願帶槍離去。經領導反覆做工作,1949年6月,他帶2人3槍依依不捨地離隊回到老家得勒。回家後,他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職責,沒有忘記黨的工作。1949年冬,匪首李興才帶股匪在當地騷擾民眾,活動猖獗。他馬上寫信給邊防游擊大隊長兼教導員柴愛國匯報,柴吝派20餘人歸他指揮,消滅了李匪後歸建。隨後,祿大奎到老鴉營家中養病。
1950年4月,征糧開始後,殘餘反革命勢力興風作浪,“青年黨”組織叛亂,社會上的地痞流氓遙相呼應,部分曾投向革命的地霸武裝頭目也乘機背叛革命,參與叛亂,重新與人民為敵,襲擊各地新生的人民政權,氣焰十分囂張。而在家養病的祿大奎始終沒有忘記自己是一名共產黨員,沒有忘記自己的政治信念和誓言。堅信共產黨既能推翻統治中國多年的國民黨政府,也定能儘快消滅局部的土匪叛亂。其侄子祿國章曾專程到他家裡,威逼他參與叛亂,並煽動說;“你革什麼命,革來革去,最後要革你的命,你和他們不一樣,你跟共產黨能跟出什麼好結果。”祿大奎義正詞嚴的訓斥說:“我活著是共產黨能的人,死了也是共產黨的鬼,我勸你放明白些,不要胡來。”祿國章碰了一鼻子灰。為防他狗急跳牆,祿大奎隨即離家隱居於猛虎洞中。部隊剿匪期間,他曾率隨從2人到俄科,向參加剿匪的曲靖分區獨立二營副營長張國標匯報了自己的情況,並把從部隊帶回的3支槍交給張。張叫他回原住地工作,並讓他帶回步槍、手槍各一支。他回去後,積極協助村委會動員當地民眾支持剿匪部隊,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喊冤去世
1950年11月,他被錯當為土匪,強令到宣威土木鄉政府舉辦的“自新隊”學習。12月初,即押送宣威縣公安屁局二所關押,讓他交待“參與青年黨叛亂”的問題。祿大奎認為,參加革命前,自己確實做了些對不起農民的事,內心自責,準備進行認真反省。但參加革命後,一直跟黨走,間心無愧。他多次申訴自己與叛亂無關,但未得到認可。1951年5月5日,祿大奎在獄中含冤去世。時年56歲。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經宣威縣公安局重新複查認定,祿大奎參加“青年黨叛亂”的問題,“查無實據,不能成立”,於1983年11月29日作出決定,推倒前案,恢復其政治名譽。1985年11月29日,中共宣威縣委組織部決定:恢復其黨籍。對其遺屬,按有關規定發給撫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