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做成並交付後,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係而享有一定權利、義務的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根據國際上票據立法的慣例,我國的票據法所規範的對象,僅為狹義的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票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票據非基本當事人
- 所屬學科:經濟學
票據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做成並交付後,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係而享有一定權利、義務的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根據國際上票據立法的慣例,我國的票據法所規範的對象,僅為狹義的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三種票據。
票據非基本當事人是指在票據做成並交付後,通過一定的票據行為加入票據關係而享有一定權利、義務的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根據國際上票據立法的慣例,我國的票據法所規範的對象,僅為狹義的票據,即匯票、本票...
非基本當事人,國際貿易術語,是指在票據簽發時並不存在,在票據作成後通過各種票據行為而加入到票據關係中成為票據當事人的人。基本信息 背書關係中的背書人與被背書人,保證關係中的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兌關係中的承兌申請人與承兌...
票據當事人是指在票據關係中享有票據權利和承擔票據義務的人。分為基本當事人和非基本當事人兩種。在票據發行時就已存在的稱為基本當事人。如票據的發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參見發票人、付款人、受款人)。基本當事人是構成票據上法律...
第七條 因非票據權利糾紛提起的訴訟,依法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保全 第八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執行票據糾紛案件時,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據,經當事人申請並提供擔保,可以依法採取保全措施或者執行措施:(一)不履行約定義務...
票據抗辯限制主要是票據抗辯中的對人的抗辯,一般限制在直接當事人之間適用,對直接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適用。由於不能對抗非直接當事人,所以又被稱為對人抗辯的切斷。票據抗辯限制的主要作用在於加強票據債權的保障。
票據關係是財產關係,具有私法上財產關係的基本特點,理應受私法調整。然而,票據關係又具備私法上物權關係、一般債權關係所不能有的特點,難以用物權法、債權法加以規範。為有效保障票據的使用和流通,保護票據關係當事人合法利益,促進經濟...
也就是將人的抗辯限制於直接當事人之間,不允許直接當事人之間的抗辯擴大到其他人之間的票據關係中去,即票據經流轉至直接當事人以外的他人後,直接當事人之間的抗辯原則上切斷,不得以直接當事人之間的抗辯對抗任何非直接當事人。
第五條 票據當事人可以委託其代理人在票據上籤章,並應當在票據上表明其代理關係。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籤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代理人超越代理許可權的,應當就其超越許可權的部分承擔票據責任。第六條 無民事行為...
著有《票據法基本制度評判》、《票據法前沿問題判例研究》、《商事法律責任》、《地產法新論》、《商法學》等著作。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現代法學》、《法學》《人民司法》等二十餘種雜誌、報紙上發表論文六十餘篇。
(4)兩個當事人:轉讓人,受讓人。流通轉讓 是票據的基本特性。特點:(1)通過單純交付或背書交付,無需告知原債務人;(2)受讓人取得票據的全部權利,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票據上所有的當事人起訴;(3)受讓人獲得票據上的權利優於其...
票據關係是指當事人之間基於票據行為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由票據關係而產生的權利是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票據法上的非票據關係是指並非基於票據行為而是根據票據法的規定直接發生的法律關係,由此產生的權利是票據法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