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雲縣文化體育局

計財股

(1)負責全系統行政事業經營的預算、核撥、管理和決算工作,監督、指導各單位管好用好經費。

(2)處理好日常事務和局機關日常財務開支。

(3)負責做好各項統計工作和年報,做好局機關各種財產、物資的保管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祥雲縣文化體育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文化股、體育股
  • 職能職責:管理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文化股,文化市場股,體育股,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縣委、政府有關文化藝術、體育工作的決定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藝術與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平衡發展文化事業、體育事業。
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負責文化體育系統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調配、股所級幹部的考核任免;負責組織全縣藝術、圖書資料、文博群文、電影等主管系列的專業職稱評審,負責文化體育系統財務監管、審計和專項資金撥付。
四、管理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五、指導規劃縣重點文化體育實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六、管理文化市場,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文化市場的政策、法律、法規;培育發展文化市場,指導、監督、檢查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整頓和規範文化市場秩序。
七、承擔縣“掃黃打非”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定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或參與查處非法活動和非法出版物,組織或參與全縣出版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
八、管理電影放映事業;管理全縣民眾藝術、文化館(站)工作,協調全縣性社會文化活動。
九、管理圖書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的建設。
十、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以及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發展規劃;審批考古發掘、文物保護維修項目、開發利用等;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組織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檢查全縣體育工作,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推動學校、企業、機關、部隊和農村的體育工作。
十二、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和協調全縣體育競賽與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全縣性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組織舉辦全縣運動會和各單項體育運動競賽及省、州體育局下達我縣舉行的體育比賽活動;根據省、州競賽計畫,組織運動隊參加各項比賽。
十三、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省、州文化體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來往檔案、材料的登記傳閱和歸類歸檔工作;擬寫各種檔案文稿,負責文稿的印製、分發、歸檔。
(2)協調局機關各股室和局屬單位的工作,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3)按局的各種規章制度做好內部管理,抓好系統內的職改人事工作。
(4)接待來訪人員,組織好局機關的集體學習活動。

文化股

(1)擬定全縣文化藝術工作和活動的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
(2)企業文化館辦好業餘文化活動和文藝演出乃至省州舉辦的各類文藝展演、比賽。
(3)指導、輔導各鄉鎮、縣級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民眾文化藝術工作,大力發展農村文化、企業文化、街道文化、校園文化和社區文化。
(4)組織、協調社會各界力量,廣泛開展文學藝術創作活動和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文化市場股

(1)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文化市場發展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
(2)辦理有關經營許可證等業務。
(3)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各種違規違法行為。
(4)檢查、處理有關違反文化市場管理的案件,組織開展好文化市場稽查工作和“掃黃打非”工作。

體育股

(1)擬定全縣民眾體育和競訓體育工作計畫、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抓好全縣的全民健身工作和各種創優爭先工作。
(3)檢查指導鄉鎮體育工作,組織協調辦好各種運動會和民眾性體育比賽活動。
(4)抓好裁判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好業餘訓練,培養和輸送體育人才。
(5)負責州及其以上各類運動會的組隊、訓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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