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本經名例

神農本經名例

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虛羸者,本中經。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聚愈疾者,本下經。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種,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倍其數,合七百三十名也。

基本介紹

  • 書名:神農本經名例
  • 又名:本草經
  • 作者:李時珍
  • 類別:中醫
藥有君臣佐使,藥有陰陽配合,不可一律論,合和視之,藥有味氣法性,察其源 候病機,斟量不可定法,各隨其所宜,服藥時機,依端緒以取之,

藥有君臣佐使

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
弘景曰∶用藥猶如立人之制,若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則氣力不周也。然檢仙經世俗諸方,亦不必皆爾。大抵養命之藥多君,養性之藥多臣,療病之藥多佐,猶依本性所主,而復斟酌之。上品君中,復有貴賤;臣佐之中,亦復如之。所以門冬、遠志,別有君臣;甘草國老,大黃將軍,明其優劣,皆不同秩也。
岐伯曰∶方制君臣者,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張元素曰∶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藥之於證,所主同者,則各等分。或雲力大者為君。
李杲曰∶凡藥之所用,皆以氣味為主。補瀉在味,隨時換氣。主病為君,假令治風,防風為君;治寒,附子為君;治濕,防己為君;治上焦熱,黃芩為君;中焦熱,黃連為君。兼見何證,以佐使藥分治之,此制方之要也。本草上品為君之說,各從其宜爾。

藥有陰陽配合

藥有陰陽配合,子母兄弟。
   韓保升曰∶凡天地萬物皆有陰陽、大小,各有色類,並有法象。故羽毛之類,皆生於陽而屬於陰;鱗介之類,皆生於陰而屬於陽。所以空青法木,故色青而主肝;丹砂法火,故色赤而主心;雲母法金,故色白而主肺;雌黃法土,故色黃而主脾;磁石法水,故色黑而主腎。余皆以此例推之。子母兄弟,若榆皮為母,濃朴為子之類是也。

不可一律論

根莖花實,苗皮骨肉。
   元素曰∶凡藥根之在土中者,中半已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苗者為根;中半已下,氣脈之下行也,以入土者為梢。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根升梢降。人之身半已上,天之陽也,用頭;中焦用身;身半已下,地之陰也,用梢。乃述類象形者也。
時珍曰∶草木有單使一件者,如羌活之根,木通之莖,款冬之花,葶藶之實,敗醬之苗,大青之葉,大腹之皮,郁李之核,柏木之皮,沉香之節,蘇木之肌,胡桐之淚,龍腦之膏是也。有兼用者,遠志、小草,蜀漆、常山之類是也。有全用者,枸杞、甘菊之類是也。有一物兩用者,當歸頭尾,麻黃根節,赤白茯苓,牛膝春夏用苗、秋冬用根之類是也。羽毛、鱗介、玉石、水火之屬,往往皆然,不可一律論也。
李時珍 雕塑像李時珍 雕塑像

合和視之

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當用相須、相使者良,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不爾,勿合用也。

藥有味氣法性

藥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熱、溫、涼四氣。
及有毒無毒。
陰乾曝乾,采造時月生熟,
土地所出,真偽陳新,並各有法。
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

察其源 候病機

去瓤者欲療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腑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斟量不可定法

若用毒藥療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為度。
宗奭[shì]曰∶雖有此例,更合論人老少虛實,病之新久,藥之多毒少毒,斟量之,不可執為定法。

各隨其所宜

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瘤,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

服藥時機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

依端緒以取之


夫大病之主,有中風傷寒,寒熱溫瘧,中惡霍亂,大腹水腫,腸下痢,大小便不通,奔豚上氣,咳逆嘔吐,黃膽消渴,留飲癖食,堅積症瘕,驚邪癲癇鬼疰,喉痹齒痛,耳聾目盲,金瘡折,癰腫惡瘡,痔癭瘤;男子五勞七傷,虛乏羸瘦;女子帶下崩中,血閉陰蝕;蟲蛇蠱毒所傷。此大略宗兆,其間變動枝葉,各宜依端緒以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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