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醫療保障局

神木市醫療保障局

神木市醫療保障局是神木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神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木市醫療保障局
  • 隸屬:神木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政策、規劃、標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有關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方面的政策法規;承擔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負責醫療保障安全防控和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三)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落實工作;負責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執行中、省、榆林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政策。
(四)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有關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負責擬訂全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實施細則和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負責全市醫保支付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的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工作;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機制;承擔全市醫藥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
(六)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推進全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工作。
(七)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和信息披露工作;監督管理全市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全市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承擔醫療保障關係轉移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負責對本行業的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負責完善我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崗。負責公文起草處理、檔案管理、保密、信訪、維穩、安全等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公務用車工作;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統計數據收集、報送和分析工作;組織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省、榆林市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辦理民眾投訴舉報,解讀政策、答覆工作;負責醫療保障信息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工作;負責黨建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資產管理、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等工作。貫徹執行市級統籌醫療保障政策和基金管理辦法;負責醫保基金的核算、支付、運行、稽核、審計和各類醫療保障資金的落實工作;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負責執行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制度;承擔全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醫保稽查和醫療救助崗。監督管理全市定點醫藥機構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藥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全市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醫療保障業務網路信息系統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標準的落實;承擔全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定點醫藥機構的管理考核工作、異地就醫結算管理工作;負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工作。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相關政策,負責全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的審核、結算和兌付工作。
(三)醫藥價格及招標採購管理崗。貫徹執行中、省、榆林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負責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的合理性和動態調整工作;承擔全市醫藥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等工作;推進全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現任領導

神木市醫療保障局局長:李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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