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解釋方法,
簡介
解釋方法
歷史上產生過較大影響的聖經解釋學方法主要有:1、字面解釋,為古代安提阿學派所主張。2、寓意解經法,為亞歷山大學派所推崇。3、“類型學”,或稱“預表”解經法,為古教父及中世紀神學家廣泛使用。4、新教正統派的解經法。他們注重《聖經》字面意義,認為“聖靈光照”為正確理解聖經所必須,並接受超自然原則,認為聖經中的神跡故事皆為真實的歷史事件。5、自由主義神學的聖經解釋學學說,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產生過重要影響。他們反對“聖靈光照”之說,尋求對“超自然的神跡”予以符合自然經驗的解釋,並注重“歷史研究方法”。6、“聖史觀”的解經法,認為聖經系與世俗歷史平行的“救恩歷史”的記錄。全部聖經以“聖史”的興起、發展和終結為主線。7、布爾特曼的“重解神話”的解經法,主張剝離代表古代世界觀的“神話”,發掘其揭示存在的意義和方式的核心信息。8、巴特的“以基督為中心”的解經法,它可分為三個步驟:1)觀察,即用文法、文學、歷史的方法研究聖經。2)反映,即吸收聖經的信息。認為哲學在此階段可發揮作用。3)使用,即以基督的啟示為中心徹底澄清其意義,而解經者在此時把自己當作是聖經啟示的見證人。參看“解釋學”、“神學解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