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女生涯指妓女生活,是對宋玉《高唐賦·序》之誤解
基本介紹
名稱,伸冤,
名稱
神女生涯
【拼音】shén nǚ shēng yá
【解釋】指妓女生活。
伸冤
《神女賦》中之神女為神話中的天帝之女,未嫁而死。據《神女賦》,楚襄王做夢遇見神女,得見神女之美,然而神女潔身自持,拒絕了楚襄王的追求。“懷貞亮之清兮”,最終“歡情未接,將辭而去”,楚襄王被神女拒絕,故而“徊腸傷氣,顛倒失據,”“惆悵垂涕,求之至曙。”(傷感失意之下淚流不止,苦苦等待直到天明。)
唐代詩人將才貌雙全的青樓女子比作神仙(神女),並非貶義。
而後世以“神女”謂妓女,蓋因對宋玉《高唐賦·序》之誤解。
而後世以“神女”謂妓女,蓋因對宋玉《高唐賦·序》之誤解。
賦中寫道:“昔者先王嘗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游高唐,願薦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旦朝視之,如言。故為立廟,號曰‘朝雲’。”
所謂“願薦枕席”體現了該地區遠古母系社會的戀愛自由傳統。故事的發生地在楚地,而較之同時期中原地區,楚地風俗很古老,在中原禮教看來“願薦枕席”不合乎禮教。但在楚地,這卻是正當合理的行為。從《高唐賦》原文來看,楚王如果想要會見神女,一定要先齋戒,選擇良辰佳日,心懷誠意,不遭迷惑,要思百姓、憂國禍、廣開聖賢言路,修正不足。由此便可見神女在楚地文化中的神聖地位。神女在《高唐賦》和《神女賦》中是被絕對讚美的對象。
在楚地古文化中被視作當然的東西在儒家文化的標尺之下變成“非禮”,所以,後世將“神女”作為妓女指代這一狀況,並不能歸咎於神女本身的品質問題,其真正根源乃是文化大環境的更替和世道人心的嬗變。
類似偏邦的楚地缺少教化之氣,那裡的美學更難脫幾分浪蕩和野性。因而,那些神女傾訴情愛和欲望表露的坦然,在文章里顯得如此風光旖旎,卻正是楚風浪漫飄逸、近乎自然之處。逮及以儒家為主導的北方文化統治中國,不同地域間文化的不理解與排斥性就表現在某些文化觀念的認同上,神女形象變化的一個小小切口其實影射出背後一個更大層面上的文化隔閡。
儒家這種文化觀念又不能完全適用於植根於楚地本身的土著文化,所以神女的蒙冤不可避免地發生了。
況且宋玉《高唐賦》的末尾,有“王將欲往見之(神女),必先齋戒……思萬方,憂國害,開賢聖,輔不逮”這樣的話,明明是把神女放在和國家同等重要的地位來看待了。而“小儒俗吏不通天人,罔識神女主山之由,莫察詩人托喻之心,苟見奇異,肆為詼嘲。山靈清嚴,固不降懲,”……“往者常說朝雲(神女)之事,其必曰王因幸之者”……“至後作《神女賦》,則不及山川,專以女喻賢人。”也就是說,宋玉二賦本有其大義,而後世俗人卻將其視作兒女私情,加以指摘,褻瀆神女。
上個世紀,一位女詩人的船經過了雲霧繚繞的神女峰,顧盼間江潮翻湧不息,看不清神女面容的委婉,卻憶起《高唐》《神女》中的浪漫,感嘆到:“美麗的夢留下美麗的憂傷,人間天上代代相傳”(舒婷《神女峰》)是人心把美麗的夢變成淫邪,是人心把美麗的憂傷變成諂媚,同樣也只有人心能夠把歷史、文化和當中的個人立體化,還給宋玉一片忠貞,還給神女一份神聖,還給巫山雲雨一個超脫世俗的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