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周、李琮紊亂朝政案,發生於正德七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神周、李琮紊亂朝政案
- 發生時期 :正德七年
- 涉及機構:都督
- 涉及人物:江彬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江彬因交結錢寧(見“江彬大逆不道案”及“錢寧私交逆藩案”)被厚照皇帝“留在內答應”,成為皇帝寵臣。神周、李琮由江彬提撥推薦,分別升任後府左都督、都督僉事。遂與江彬結成朋黨,欺上瞞下,紊亂朝政。神周、李琮與江彬勾結,“屢以耀武巡邊之事誘引先帝”,先後引誘厚照皇帝游幸皇府、大同,江南、湖廣等地。神周、李琮陪同游幸期間,接受地方官員饋送銀兩、寶物不計其數,且大肆搜刮民財。正德十二年十月,“到榆林城,未到鎮守太監許全不合送與江彬銀一千兩,周與李琮各三百兩”,“總兵官戴欽亦不合送江彬銀一千兩,周與琮各三百兩”。正德十五年三月,隨駕來到南京,“江彬思得掌握兵權威勢日盛,一應政務皆得專決,人心畏懼,無敢阻撓,要行謀逆,慮恐城門出入不便,當被分撥官校旗軍,將南京城門盡行把守。以致內處居民驚慌,率多逃避。彼周與李琮各不合知情坐視不阻”;“正德十六年二月,周與江彬、李琮各明知團營教場系是舊制,各不合要得變亂,共謀欺罔,奏準改作威武團練營就令江彬與周並李琮提督軍馬,在彼操練。”正德十六年三月,厚照皇帝駕崩,江彬、神周、李琮俱被下獄經三法司、錦衣衛會審,江彬被判凌遲處死。叛將神周、李琮依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律,皆斬,秋後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