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峰(太和縣倪邱鎮原黨委書記祝峰(副處級))

祝峰(太和縣倪邱鎮原黨委書記祝峰(副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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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峰,男,1992年參加工作,阜陽農業學校畢業。

太和倪邱鎮原黨委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祝峰
  • 國籍中國
  • 畢業院校:阜陽農業學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1989年9月-1992年7月阜陽農業學校加工專業學習
1992年7月-1995年4月 太和縣洪山鎮工作
1995年4月-1996年10月 太和縣洪山鎮經管站副站長
1996年10月-1999年1月 太和縣洪山鎮黨委委員
1999年1月-2005年6月 太和縣二郎鄉黨委委員
2005年6月-2006年3月 太和縣二郎鄉人大主席
2006年3月-2007年2月 太和縣二郎鄉黨委副書記、副鄉長
2007年2月-2009年3月 太和縣二郎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9年4月-2014年5月 太和縣二郎鄉黨委書記
2014年5月-2016年2月 太和縣洪山鎮黨委書記
2016年2月-2016年3月 太和縣倪邱鎮黨委委員、副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
2016年3月-2021年2月 太和縣倪邱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21年2月 阜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依法對太和縣倪邱鎮原黨委書記祝峰(副處級)決定逮捕。祝峰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阜陽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違紀調查
2021年7月20日,安徽紀檢監察網通報,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阜陽市委批准,阜陽市紀委監委對太和縣倪邱鎮原黨委書記祝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祝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公務接待規定,超標準、超範圍接待,藉機大吃大喝;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將財政資金借給親屬使用,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計畫外生育;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
祝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黨性原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頂風違紀,政德缺失,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阜陽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阜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祝峰開除黨籍處分,由阜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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