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痘功效評價

祛痘功效評價是對祛痘化妝品功效宣稱進行的驗證,已經有很多科學手段可以進行驗證祛痘類化妝品的功效宣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祛痘功效評價
  • 外文名:Evaluation of acne removing effect
基本信息,基本原則,測試方法,注意事項,

基本信息

祛痘功效評價是對祛痘化妝品功效性宣稱進行科學支持的有效手段,通過生物化學、細胞生物學、臨床評價等多種方法對祛痘類化妝品功效進行綜合測試、合理分析和科學解釋。化妝品功效評價的方法很多,根據實驗作用對象的差異,可將其歸納為體外實驗、在體實驗和感官評價實驗。化妝品法規對化妝品宣稱管理也有明確的規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明確了廣告宣傳禁用內容。《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00號)要求化妝品標識應當真實、準確、科學、合法。《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進一步強化了對化妝品宣稱的管理,要求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化妝品生產者對化妝品功效宣稱負責;化妝品功效宣稱的依據可來源於相關文獻資料或研究數據,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需要驗證的,應當制定驗證指導原則;化妝品生產者應當將有關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功效驗證材料在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化妝品功效宣稱驗證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則對功效宣稱驗證的原則、方法以及諸要素進行了明確規範。

基本原則

1.化妝品人體功效評價檢驗應符合國際赫爾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則,要求測試者簽署知情同意書並採取必要的醫學防護措施,最大程度地保護受試者的利益。
2.被測產品應為微生物學指標、有害物質限值和理化指標檢驗合格的產品,產品人體功效檢驗之前應先完成毒理學檢驗及人體皮膚斑貼試驗,並出具書面證明。其中毒理學檢驗和人體皮膚斑貼試驗的檢測方法及合格判斷標準均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中的要求執行。

測試方法

1.測試儀器:CutoMeter dual MPA580多功能分析儀、面部影像分析儀(VISIA),或相同原理者。
2.測試方法:
2.1受試者:志願者總計30人,20-25歲,性別隨機。志願者排除條件符合《化妝品接觸性皮炎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納入、排除標準。
2.2測試指標:皮膚水分含量MMV值;皮膚水分散失量TEWL值;皮膚油脂含量;紅色區圖像;斑點圖像以及志願者自身用後評價。
2.3測試環境:恆溫恆濕環境,設定溫度:22±1℃,設定濕度:50%±5%。測試數據前,志願者至少在該環境下靜坐20分鐘。
2.4測試方法:潔面後,按照相關儀器的操作流程,由實驗人員使用測試儀器進行數據採集。
2.5數據統計:統計結果通過皮膚水分含量、經皮水分散失量、皮膚油脂含量、皮膚厚度和皮膚紋理度的變化,以及志願者自我評價問卷調查的結果,綜合反應產品功效。

注意事項

1.測試期間,避免碰觸測試部位。
2.同一個受試者的測試必須使用同一儀器由同一測試人員完成。
3.樣品使用期間如受試者皮膚出現不良反應,應立即終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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