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解放紀念章是1958年中國人民志願軍撤出朝鮮時,朝鮮政府授予志願軍官兵的紀念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祖國解放紀念章
- 時間:1958年
- 授予:朝鮮政府
- 對象:志願軍官兵
朝鮮政府的決定,紀念章的授予,
朝鮮政府的決定
1958年2月7日,朝鮮政府作出《關於永遠紀念中國人民志願軍的偉大業績和歡送他們從共和國北半部撤出的決定》。決定提出向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志願軍致由朝鮮人民簽名的感謝信;於1958年10月10日以前在平壤市建成"中國人民志願軍友誼塔";徹底整修各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墓,並採取永久保存、管理辦法;將在戰爭中同中國人民志願軍結成深厚情意的黃海北道沙里院市的中央大街命名為"中國人民志願軍街" ;向參加韓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全體官兵授予"祖國解放紀念章";製作以中國人民志願軍建樹的高尚業績為內容的電影故事片和紀錄片;將中國人民志願軍赴朝八周年的1958年10月定為"朝中友好月",舉行各種盛大活動,高度讚揚志願軍的豐功偉績;為保證做好歡送中國人民志願軍的工作,朝鮮內閣成立"中央歡送委員會",各道、市、郡均成立歡送委員會;為中國人民志願軍回國提供一切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