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一、單位:祁東縣農業局
二、地址:祁東縣洪橋鎮鼎山東路13號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全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指導監督耕地保養保護與改造。
(四)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服務;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研究菜籃子工程的規劃、政策;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預測並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荒灘、濕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在環境保護部門的統一監督指導下,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
(六)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擬定農業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種植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申報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肥料、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立犁櫻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申報。
(八)承辦縣政府授權的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實施農業外援項目的受援項目;組織有關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和省、市農業資金投入;指導局屬單位的工作;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妹盛汽妹位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以及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和擔兵舟。
機構設定
一、 辦公室
負責農村經濟和農業情況的調查、調查報告的撰寫、調查結果的匯報與交流;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管理、會議組織、文秘、接待、檔案、信訪、綜治保衛等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的起草;負責財務審查和財務管理工作。
二、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培訓和勞動工資關係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職工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和農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全局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學習、宣傳工作、協管黨、團和民眾組織。
三、 農業政策法規和農業科教股
負責國家有關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參與農業經濟政策的研究,提供農業法律法規服務;負責農業局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依法對違反農業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切實維護全縣農資市場秩序,認真抓好基本農田保護工作;負責農業科技項目和農業職業教育工作,編制農業科全汗閥技項目計畫、指導、檢查、督促項目的實施;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工作。
四、市場信息股
1、負責起草綜合型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2、組織開展農業新聞宣傳和調查台盼整研究工作;3、負責指導農產品生產銷售的市場調控;4、研究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建議;5、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組織開展農業各產業的質量認證工作;6、預測並發布農村經濟信息,加強農業信息網際網路功能建設,負責局及各業務股站大型活動報導及光碟製作,負責發布《祁東農業》信息及建設維護《祁東縣農業信息》網站;7、對口負責市農業局信息科和綜合信息中心交辦的工作。
五、財務審計股
1、歸口管理國家、省、市、縣安排的專項資金;2、負責重大農業建設項目資格的審查驗資工作;3、研究提出有關農業發展的財政、信貸政策建議;4、協助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5、協助指導局屬單位的經營管理及下屬企業的經濟體制改革工作;6、負責對局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7、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舟甩
六、蔬菜辦
負責城鎮專業蔬菜基地編制規劃,負責城鎮專業蔬菜基地建設規費征繳,負責管理全縣所有一年生蔬菜新品種、臘市付新技術的推廣及開發服務工作;負責一年生蔬菜基地建設。
七、執法大隊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農業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全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及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業綜合執法聯合行動;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承擔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例行農產品質量抽查監測任務;負責全縣範圍內農產品市場準入檢驗、農產品質量評估鑑定檢驗、農產品基地環境質量的檢測與評價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標準宣傳貫徹、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質檢人員的培訓和技術指導;承辦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農技推廣中心
負責編制全縣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計畫,組織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指導所轄區域的技術推廣工作;制定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交流工作經驗,協助解決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農技推廣幹部的業務進修和培訓;搞好農業科技情報和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糧油站
研究擬定糧油作物的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糧油作物發展的有關政策;調查分析糧油作物生產形勢和開發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導糧油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協調糧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糧油作物帶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糧油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負責糧油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及開發服務工作。負責糧油作物的基地建設。參與指導糧油產品的深加工及產業化工作。
十一、土肥站
研究擬定中、低產田、土的改良規劃,並提供其技術保障;組織協調土肥重大項目的實施及土肥技術培訓;調查分析我縣土壤利用、肥料施用的狀況,研究提出肥料發展的建議;負責新肥料、新激素、新技術的推廣及技術開發服務;負責全縣土壤資源、類型普查及土、肥資源監測;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和肥料登記監督管理;協同做好化肥質量監測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植保站
研究擬定和實施植保植檢的工作規劃,組織實施植保工程及植物保護、植物檢疫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預警體系建設規劃,負責農作物病、蟲、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和綜合防治的技術指導和新農藥、新藥械、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及植保植檢技術的培訓,指導全縣植保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有害生物普查及風險性分析,做好檢疫對象的封鎖、控制和消滅工作,種子、苗木引進及種子、苗木生產基地的檢疫工作,農業植物和植物產品的調運檢疫工作;負責農藥經營單位資格的審查和證件簽發及經營人員培訓及農藥安全使用技術,農藥質量監督管理;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經作站
研究擬定經濟作物的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建議;調查分析經濟作物生產形勢和市場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分布、產品加工、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栽培方式改革措施;指導經濟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協調經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經濟作物帶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負責經濟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及開發服務工作;負責經濟作物的基地建設。參與指導經濟作物產品的深加工及產業化工作。組織開展農場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及科技成果的套用。
十四、優農中心
十五、種子管理站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種子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種子發展規劃;制定種子選育、引進、區試、審定、繁殖、推廣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種子生產、經營、計畫、質量、品種儲備的管理。簽發和管理《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管理種子市場,協助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的單位和個人;負責種子質量檢測、仲裁及有關技術監督;培訓種子生產、經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農廣校辦公室
十七、農環站
宣傳貫徹農業環境法規,制訂全縣農業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環境狀況調查;負責農業資源和環境的保護、建議、監測和管理,調查處理破壞、污染農業環境的事故;負責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商品廣告的審查和農產品質量的調查、監測和管理;負責組織制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生產的操作技術規程,產品申報和評審;組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重大項目的實施及生產示範;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市場信息股
1、負責起草綜合型報告、匯報材料和檔案;2、組織開展農業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工作;3、負責指導農產品生產銷售的市場調控;4、研究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建議;5、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組織開展農業各產業的質量認證工作;6、預測並發布農村經濟信息,加強農業信息網際網路功能建設,負責局及各業務股站大型活動報導及光碟製作,負責發布《祁東農業》信息及建設維護《祁東縣農業信息》網站;7、對口負責市農業局信息科和綜合信息中心交辦的工作。
五、財務審計股
1、歸口管理國家、省、市、縣安排的專項資金;2、負責重大農業建設項目資格的審查驗資工作;3、研究提出有關農業發展的財政、信貸政策建議;4、協助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5、協助指導局屬單位的經營管理及下屬企業的經濟體制改革工作;6、負責對局下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7、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蔬菜辦
負責城鎮專業蔬菜基地編制規劃,負責城鎮專業蔬菜基地建設規費征繳,負責管理全縣所有一年生蔬菜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及開發服務工作;負責一年生蔬菜基地建設。
七、執法大隊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農業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負責全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及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農業綜合執法聯合行動;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承擔上級業務部門下達的例行農產品質量抽查監測任務;負責全縣範圍內農產品市場準入檢驗、農產品質量評估鑑定檢驗、農產品基地環境質量的檢測與評價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標準宣傳貫徹、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質檢人員的培訓和技術指導;承辦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農技推廣中心
負責編制全縣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計畫,組織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負責全縣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的建設,指導所轄區域的技術推廣工作;制定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規章制度,組織交流工作經驗,協助解決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組織農技推廣幹部的業務進修和培訓;搞好農業科技情報和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糧油站
研究擬定糧油作物的近期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糧油作物發展的有關政策;調查分析糧油作物生產形勢和開發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布局、產品加工、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導糧油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協調糧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糧油作物帶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糧油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負責糧油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及開發服務工作。負責糧油作物的基地建設。參與指導糧油產品的深加工及產業化工作。
十一、土肥站
研究擬定中、低產田、土的改良規劃,並提供其技術保障;組織協調土肥重大項目的實施及土肥技術培訓;調查分析我縣土壤利用、肥料施用的狀況,研究提出肥料發展的建議;負責新肥料、新激素、新技術的推廣及技術開發服務;負責全縣土壤資源、類型普查及土、肥資源監測;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和肥料登記監督管理;協同做好化肥質量監測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植保站
研究擬定和實施植保植檢的工作規劃,組織實施植保工程及植物保護、植物檢疫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全縣農作物病、蟲、草、鼠預警體系建設規劃,負責農作物病、蟲、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監測預報和綜合防治的技術指導和新農藥、新藥械、新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及植保植檢技術的培訓,指導全縣植保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有害生物普查及風險性分析,做好檢疫對象的封鎖、控制和消滅工作,種子、苗木引進及種子、苗木生產基地的檢疫工作,農業植物和植物產品的調運檢疫工作;負責農藥經營單位資格的審查和證件簽發及經營人員培訓及農藥安全使用技術,農藥質量監督管理;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經作站
研究擬定經濟作物的發展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建議;調查分析經濟作物生產形勢和市場動態,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區域分布、產品加工、質量改進、效益提高和栽培方式改革措施;指導經濟作物產業化工作;組織協調經濟作物重大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總結推廣發展經濟作物帶方向性和有指導示範作用的先進經驗,提出經濟作物重大技術措施和新產品開發計畫。負責經濟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推廣及開發服務工作;負責經濟作物的基地建設。參與指導經濟作物產品的深加工及產業化工作。組織開展農場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及科技成果的套用。
十四、優農中心
十五、種子管理站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種子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並組織實施種子發展規劃;制定種子選育、引進、區試、審定、繁殖、推廣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種子生產、經營、計畫、質量、品種儲備的管理。簽發和管理《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管理種子市場,協助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的單位和個人;負責種子質量檢測、仲裁及有關技術監督;培訓種子生產、經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農廣校辦公室
十七、農環站
宣傳貫徹農業環境法規,制訂全縣農業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環境狀況調查;負責農業資源和環境的保護、建議、監測和管理,調查處理破壞、污染農業環境的事故;負責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商品廣告的審查和農產品質量的調查、監測和管理;負責組織制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生產的操作技術規程,產品申報和評審;組織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重大項目的實施及生產示範;承辦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