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縣自然資源局,是祁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宣傳、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等)及測繪等法律法規,制定相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按照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動態監測。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和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辦法。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方案,制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擬訂土地儲備和供應計畫,組織實施土地儲備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和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推進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主體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等“多規合一”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和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管理和“一書三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核發,擬訂城鄉規劃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和生態保護,做好耕地質量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縣地質工作。擬訂全縣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專項勘查。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而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十)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普查、詳查、排查。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信息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工作。負責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全縣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資料庫統一建設。承擔全縣地理空間數據的匯集、共享工作。負責全縣航空航天遙感影像數據的統一獲取、處理、提供和套用。
(十三)負責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擬訂並實施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行政執法工作,並對鄉鎮(街道)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涉及自然資源、城鄉規劃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處理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林業局。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祁東縣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各級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保密、保衛、接待及後勤服務工作;參與機關辦公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負責局機關內部刊物和國土、地質礦產、測繪史志、年鑑編輯的牽頭工作;指導全系統機關建設和辦公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全局目標管理方案的制訂和年度考核考評、負責督查主要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和完成情況;負責督查上級和局本級檔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督查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和有關專題會議決定的重要事項的貫徹落實和完成情況;負責督查局領導批文和交辦事項以及上級批轉給本局辦理事項的落實和完成情況;負責督查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情況;負責督查本系統的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情況。
宣教人事股
負責國土資源、地質礦產資源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土地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負責新聞宣傳、組織普法教育;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政治學習和崗位教育培訓。
計畫財務審計股
負責指導本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承辦本系統所屬單位的各項資金上繳下撥工作,承辦本局有關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綜合上報工作,組織編制機關及所 屬單位年度事業費預決算、負責綜合統計工作,匯總編報年度綜合計畫、經費收支預算,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 作;負責財務監察和各種收費項目財務核算;負責本系統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規劃股
負責組織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的修編。組織編制並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復墾、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等專項規劃。負責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建設用地的規劃預審,依法承辦土地利用規劃、計畫的審查、報批和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等,按規定編報國土資源預審材料和規劃調整方案。負責礦業權設定規劃審查。依法承辦探礦權、採礦權設定的規劃審查工作。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增減掛鈎項目立項申報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工作和其他有關事項。
耕地保護股
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參與占用基本農田的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論證,承辦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審核、報批、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用地股
負責全縣建設用地的組織、計畫、協調和管理工作,承辦建設用地的徵用、劃撥、出讓及其他形式的權屬轉移和審核、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和可行性論證等工作,參與縣重點工程征地拆遷矛盾糾紛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建設用地規劃,實施法律規定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和閒置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查鎮、村建設用地規劃;參與研究制訂全縣城市發展戰略、城鄉體系規劃、城鄉建設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設用地管理辦法,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各部門的建設用地利用的實施情況。
地政地籍管理股
負責全縣地政地籍調查管理;組織指導土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地籍調查和變更調查;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權屬爭議調處和權屬管理;參與收回土地使用權有關工作;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及維護;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負責編制和組織全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和基礎測繪年度計畫,管理和組織全市土地利用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測 量控制系統的建立、更新、使用;負責測繪單位的管理,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它重大測繪項目;依法進行測繪登記,管理全縣地圖 編制工作並組織審核;按國家規定審核縣外單位、個體測繪業者來縣測繪項目;負責全縣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 護;組織全縣國土資源詳查工作;承辦上級測繪管理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
地產管理股
負責全縣土地資源和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土地交易中介服務機構、從業人員資質審核以及土地評估報告的審查及備案,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的簽訂,承辦土地轉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和土地登記抵押等具體工作;負責土地儲備和管理,審查土地儲備計畫、方案及土地收購、儲備辦法,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礦產的招標、拍賣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組織工業用地招拍掛出讓報批和管理;負責編制土地使用權年度供應計畫、土地儲備年度計畫、出讓方案、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組織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的評測,按規定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辦縣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礦產開發管理股
參與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負責辦理採礦許可證的審核、登記、發證和採礦權出讓、轉讓、出租、等權屬變更的審核登記;依法劃定礦區範圍,調處重大採礦權屬糾紛;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頓工作;負責礦山企業礦產開發的年檢年審及“二率”(採礦回採率、選礦回收率)指標考核。
地質環境儲量股
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組織和協助建立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區(點);組織審查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地質環境評估報告,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研究、擬定全縣礦產資源和礦產儲量管理辦法;組織礦山企業開展礦產資源儲量核查檢測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後的備案登記;負責礦山閉坑地質報告的審核、審批;負責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備用金的繳存工作。
地質勘查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依法對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進行查驗;依法進行勘查項目的審核、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核登記;協助探礦權使用費和價款徵收;調處勘查權屬糾紛;組織開展礦區範圍勘查界定工作。
政策法規股
組織協調有關國土資源管理地方性政策和管理辦法的起草,修改、審核,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和來信來訪;織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宜,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指導本系統的政策法規工作。
信訪辦
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登記、報審受理、內轉交辦、同級轉送、辦理答覆、終結歸檔工作;參與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職能部門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的調處回復工作;參與重要信訪事項和複雜矛盾解決的協定處理工作;參與對各股室所辦理信訪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辦信處訪事項的協調工作;參與對全局性信訪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形勢分析、合理建議、工作改進工作;參與《信訪條例》的宣傳貫徹和做好辦信處訪情況的統計上報、總結匯報工作。
紀檢監察室
協助黨風廉政建設的安排部署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負責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移交和對違紀人員的處分建議;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有關黨內法律、法規,行政監察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負責監督全局幹部職工的作風建設;參與財務監督檢查和財務審計工作;參與幹部任免考查、考核和幹部離任的審計工作;參與土地開發整理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及國土資源重大行政審批和土地使用權、礦產權招標、拍賣、掛牌、驗收的監督工作;負責督查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機關工會
貫徹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精神;負責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督促單位遵守勞動安全法律法規;負責協調解決勞資關係中存在的問題;負責職工節假日福利的具體事務工作;負責對職工的走訪慰問;組織職工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和各種公益活動;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落實好女職工的各項待遇。
婦委會
協助局黨組落實計畫生育政策及規定;負責建立計畫生育檔案冊並每月按時填報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變動報告單;負責落實機關育齡婦女孕檢措施和男職工配偶每季度的有效孕檢證明;督促各國土資源所及計畫生育聯繫村計畫生育工作任務的落實;負責計畫生育保證金的收取與管理;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利益;組織女職工開展有益活動。
政務中心國土視窗
受理、轉辦縣人民政府審定的國土資源行政審批事項,發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手續; 綜合協調和督辦各業務股室,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及時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組織協調兩個以上業務股室需實地勘察的行政審批事項; 辦理、承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責成國土視窗處理和承辦的其他事項。
不動產登記股
擬訂全縣不動產登記相關工作辦法、規定;組織開展全縣不動產登記工作;負責全縣不動產登記工作、不動產權利證書的監管;規範、監管不動產登記行為;牽頭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指導開展不動產登記資料社會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