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

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

《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聯合印發的檔案。

2022年4月,《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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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印發。《指引》旨在引導地方農業農村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引導撬動作用,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規範社會資本投資行為,引導好、保護好、發揮好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社會資本更好發揮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作用。

全文

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2022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聚焦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創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規範社會資本投資行為,更好滿足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多樣化投融資需求,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 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引導社會資本與農民建立緊密利益聯結機制,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獲得感。支持社會資本依法依規拓展業務,注重合作共贏,把收益更多留在鄉村,把就業崗位更多留給農民,帶動農村同步發展、農民同步進步。
2. 遵循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激發社會資本投資活力,引導將人才、技術、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注入農業農村。堅持“放管服”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創造良好穩定的市場預期。
3. 堅持開拓創新。鼓勵社會資本與政府、金融機構開展合作,發揮社會資本市場化、專業化優勢,加快投融資模式創新套用,探索典型模式。建立完善社會資本投融資合作對接機制,拓寬社會資本投資渠道,挖掘農業農村領域投資潛力,保持農業農村投資穩定增長,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
4. 穩妥有序投入。立足村莊現有基礎,結合鄉村發展實際,引導社會資本穩妥有序投入亟需支持的農業農村領域,不超越發展階段搞大融資、大開發、大建設。堅決守住耕地紅線,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嚴禁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確保資本下鄉不損害農民和集體利益。
二、鼓勵投資的重點產業和領域
對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任務,立足當前農業農村新形勢新要求,聚焦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促進農業農村經濟轉型升級。
(一)現代種養業。支持社會資本發展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和綠色化種養業,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助力提升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鞏固主產區糧棉油糖膠生產,推進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建設。支持大豆油料生產基地建設,支持玉米大豆帶狀複合種植,發展旱作農業,加強智慧型糧庫建設。加強蔬菜(含食藥用菌)生產能力建設,大力發展溫室大棚、集約養殖、水肥一體、高效節水等設施農業,鼓勵發展工廠化集約養殖、立體生態養殖等新型養殖設施。支持穩定生豬基礎產能,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快發展草食畜牧業,擴大基礎母畜產能,穩步發展家禽業,加強奶源基地建設。支持建設現代化飼草產業體系,推進飼草料專業化生產。鼓勵發展水產綠色健康養殖,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大水面生態漁業和鹽鹼水養殖。支持深遠海養殖業發展,發展深遠海大型智慧型化養殖漁場,推動海洋牧場、遠洋漁業基地建設。支持大食物開發,保障各類食物有效供給。
(二)現代種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創新型種業企業,扶優扶強種業企業,推進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提升商業化育種創新能力,提升我國種業國際競爭力。引導參與現代種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推進種源等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強種質資源保存與利用、育種創新、品種檢測測試與展示示範、良種繁育等能力建設,促進育繁推一體化發展,建立現代種業體系。在嚴格監管、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生物育種產業化套用。創新推廣“龍頭企業+優勢基地”模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國家南繁育種基地等制種基地建設與升級,加快制種大縣和區域性良繁基地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國家級育種場,完善良種繁育和生物安全防護設施條件,推進國家級水產供種繁育基地建設。
(三)鄉村富民產業。鼓勵社會資本開發特色農業農村資源,支持農業現代化示範區主導產業全產業鏈升級,積極參與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漁港經濟區,發展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發展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支持建設“一村一品”示範村鎮。鼓勵企業到產地發展糧油加工、農產品初加工、食品製造。支持發展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支持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挖掘鄉村多元價值。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集約化加工基地、倉儲物流基地,完善科技支撐體系、生產服務體系、品牌與市場行銷體系、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利益聯結緊密的建設運行機制。鞏固提升脫貧地區特色產業,鼓勵有條件的脫貧地區發展光伏產業。因地制宜發展具有民族、文化與地域特色的鄉村手工業,發展一批家庭工廠 、手工作坊、鄉村車間。加快農業品牌培育,加強品牌行銷推介,鼓勵社會資本支持區域公用品牌建設,打造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農業企業品牌。
(四)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糧食主產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業機械化、標準化水平。鼓勵發展冷藏保鮮、原料處理、分級包裝等初加工,到產地發展糧油加工、農產品加工、食品製造等精深加工,在主產區和大中城市郊區布局中央廚房、主食加工、休閒食品、方便食品、淨菜加工等業態。鼓勵參與農產品產地、集散地、銷地批發市場、田頭市場建設,完善農村商貿服務網路。加強糧食、棉花、食糖等重要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建設一批貯藏保鮮、分級包裝、冷鏈配送等設施設備和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產地冷鏈配送中心,打造農產品物流節點,發展農超、農社、農企、農校等產銷對接的新型流通業態。鼓勵發展生鮮農產品新零售。支持冷鏈物流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大型流通企業以縣城和中心鎮為重點下沉供應鏈,促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
(五)鄉村新型服務業。鼓勵社會資本發展休閒觀光、鄉村民宿、創意農業、農事體驗、農耕文化、農村康養等產業,做精做優鄉村休閒旅遊業。支持挖掘和利用農耕文化遺產資源,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培育具有農耕特質的鄉村文化產品,大力開發鄉宿、鄉游、鄉食、鄉購、鄉娛等休閒體驗產品,建設農耕主題博物館、村史館,傳承農耕手工藝、曲藝、民俗節慶,促進農文旅融合發展。鼓勵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引導設施租賃、市場行銷、信息諮詢等領域市場主體將服務網點延伸到鄉村。引導採取“農資+服務”“農機+服務”“科技+服務”“網際網路+服務”等方式,發展農業生產託管服務,提供市場信息、農技推廣、農資供應、統防統治、深松整地、農產品行銷等社會化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拓展生活性服務業,改造提升餐飲住宿、商超零售、電器維修、再生資源回收和養老護幼、衛生保潔、文化演出等鄉村生活服務業。
(六)農業農村綠色發展。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支持參與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養殖池塘尾水治理、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秸稈綜合利用、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行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廢棄漁網具回收再利用,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加大對收儲運和處理體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勵投資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大對農村能源綜合建設投入力度,推廣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提升秸稈能源化、飼料化利用能力。支持研發套用減碳增匯型農業技術,探索建立碳匯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助力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參與長江黃河等流域生態保護、東北黑土地保護、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修復。
(七)農業科技創新。鼓勵社會資本創辦農業科技創新型企業,參與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開展全產業鏈協同攻關。鼓勵聚焦生物育種、耕地質量、智慧農業、農業機械設備、農業綠色投入品等關鍵領域,加快研發與創新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及產品,開展生物育種、高端智慧型農機、丘陵山區農機、大型複合農機和產業急需農民急用的短板機具、漁業裝備、綠色投入品、環保漁具和玻璃鋼等新材料漁船等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提升裝備研發套用水平。鼓勵參與農業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台基地建設,參與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等建設,促進科技與產業深度融合。支持農業企業牽頭建設農業科技創新聯合體或新型研發機構,加強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雲平台。引導發展技術交易市場和科技服務機構,提供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加快先進實用技術集成創新與推廣套用。
(八)農業農村人才培養。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農業生產經營人才、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人才等培養。鼓勵依託原料基地、產業園區等建設實訓基地,依託信息、科技、品牌、資金等優勢打造鄉村人才孵化基地。鼓勵為優秀農業農村人才提供獎勵資助、技術支持、管理服務,促進農業農村人才脫穎而出。
(九)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中低產田改造、耕地地力提升、鹽鹼地開發利用、農田水利建設,農村產業路、資源路、旅遊路建設,通村組路硬化,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農房質量安全提升,農村電網鞏固,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和小型工程標準化改造,太陽能、風能、水能、地勢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建設,以及建設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立足鄉村現有基礎紮實穩妥推進鄉村建設,協調推進農村道路、供水、鄉村清潔能源、數字鄉村等基礎設施建設。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實施區域化整體建設,推進田水林路電綜合配套,同步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鼓勵參與漁港和避風錨地建設,協同推動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發展。
(十)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推進農業遙感、物聯網、5G、人工智慧、區塊鏈等套用,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控深度融合,促進信息技術與農機農藝融合套用,提高農業生產智慧型化、經營網路化水平。支持參與數字鄉村建設行動,引導平台企業、物流企業、金融企業等各類主體布局鄉村。鼓勵參與農業農村大數據建設,拓展農業農村大數據套用場景,加強農產品及農資市場監測和分析預警,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提供信息服務。鼓勵參與農村地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助力提升鄉村治理、社會文化服務等信息化水平。鼓勵參與“網際網路+”農產品出村進城工程建設,推進優質特色農產品網路銷售,促進農產品產銷對接。支持數字鄉村標準化建設,加強農村信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遙感衛星數據在農業農村領域中的套用,健全農村信息服務體系。鼓勵建設數字田園、數字灌區和智慧農(牧、漁)場,借力信息技術賦能鄉村公共服務,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
(十一)農村創業創新。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返鄉入鄉創業園、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和農村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平台載體,加強各類平台載體的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合作,激發農村創業創新活力。鼓勵聯合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優質教育培訓機構等開展面向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關於創業能力、產業技術、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建設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基地,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培育發展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務業,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創業。
(十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鼓勵參與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項目建設運營,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強村莊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建設。鼓勵參與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與發展鄉村休閒旅遊等有機結合。
(十三)農業對外合作。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業對外經貿合作,支持企業在“一帶一路”共建國家開展糧、棉、油、糖、膠、畜、漁等生產加工、倉儲物流項目合作,建設境外農業合作園區。鼓勵圍繞糧食安全、氣候變化、綠色發展等領域,積極參與全球農業科技合作,參與農資農機、農產品加工流通、農業信息等服務走出去,帶動相關領域產能合作。鼓勵參與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等建設,創新農業經貿合作模式、對接有關規則標準、培育出口農產品品牌、建設國際行銷促銷網路,培育農業國際競爭新優勢。
三、創新投入方式
根據各地農業農村實際發展情況,因地制宜創新投融資模式,推動資源整合、投資結構最佳化、投資效能提升。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租賃等途徑,採取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健全聯農帶農有效激勵機制,穩妥有序投入鄉村振興。
(一)完善全產業鏈開發模式。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墾企業聯合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加快全產業鏈開發和一體化經營、標準化生產,開展規模化種養,發展加工和流通。開創品牌、注重行銷,推進產業鏈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有機銜接,貫通產加銷、融合農文旅,推進延鏈、補鏈、壯鏈、優鏈,打造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鏈條全、綠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聯農帶農緊的農業全產業鏈。鼓勵社會資本聚焦比較優勢突出的產業鏈條,補齊產業鏈條中的發展短板,參與現代種業提升、農機研發與套用、智慧農業、設施農業等產業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支持龍頭企業下鄉進村,建分支機構、生產加工基地等,發揮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示範帶動作用。
(二)探索區域整體開發模式。支持有實力的社會資本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立足鄉村發展實際和鄉村建設現狀,因地制宜、穩妥有序探索區域整體開發模式,統籌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產業融合發展等進行整體化投資,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為當地農業農村發展提供區域性、系統性解決方案,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帶動農村人居環境顯著改善、農民收入持續提升,實現社會資本與農戶互惠共贏。
(三)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信貸、保險機構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配合財政支持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實施,加大投貸聯動等投融資模式探索力度。鼓勵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對本地區農業投資項目進行系統性梳理,探索在高標準農田建設、智慧農業、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培育一批適於採取PPP模式的、有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依法合規、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讓社會資本投資可預期、有回報、能持續。鼓勵社會資本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股權轉讓等方式,盤活項目存量資產,豐富資本進入退出渠道。
(四)探索設立鄉村振興投資基金。各地要結合當地發展實際,推動設立金融機構大力支持、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市場化運作的鄉村振興基金。鼓勵有實力的社會資本結合地方農業產業發展和投資情況規範有序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充分發揮農業農村部門的行業優勢,積極穩妥推進基金項目儲備、項目推介等工作,鼓勵相關基金通過直接股權投資和設立子基金等方式,充分發揮在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引導和資金撬動作用。
(五)建立緊密合作的利益共贏機制。強化社會資本責任意識,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鼓勵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水域灘涂、勞動、技術等入股,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股份合作、租賃等形式,參與村莊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產業融合發展。創新村企合作模式,充分發揮產業化聯合體等聯農帶農作用,激發和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積極性、主動性。鼓勵社會資本採用“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土地流轉+優先雇用+社會保障”“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方式,與農民建立穩定合作關係、形成穩定利益共同體,做大做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農業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體系,提升小農戶生產經營能力和組織化程度,讓社會資本和農民共享發展成果。
四、打造合作平台
打造一批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合作平台,為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提供規劃、項目信息、融資、土地、建設運營等一攬子、全方位投資服務,促進要素集聚、產業集中、企業集群,實現控風險、降成本、提效率。
(一)完善規劃體系平台。統籌做好發展引導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建設規劃等的管理制定、信息發布等工作,充分發揮以《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等為總綱,以種植業、漁業、畜牧業、種業、鄉村產業、農墾、農業科技、農業機械化、農田建設和農業國際合作等相關規劃為指導,以地方農業農村發展有關規劃為補充的農業農村規劃體系作用,引導社會資本突出重點、科學決策,有序投向補短板、強弱項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二)構建現代農業園區平台。圍繞農業現代化示範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以及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全國“一村一品”示範村鎮、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和孵化實訓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南繁矽谷、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等重大農業園區,建立社會資本投資指導服務機構,發揮園區平台的信息匯集、投資對接作用。健全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加快園區公共服務設施和能力水平建設,增強各類園區對社會資本的引導和聚集功能,不斷提升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
(三)建設重大工程項目平台。依託高標準農田建設、優質糧食工程、農業生產“三品一標”提升行動、奶業振興行動、種業振興行動、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程,以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內陸集中連片養殖池塘改造和尾水達標治理整縣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新一輪畜禽水產遺傳改良計畫、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百縣千鄉萬村”鄉村振興示範創建等,建立項目徵集和發布機制,引導各類資源要素互相融合。加強宣傳和解讀,提高重大工程項目參與方式、運營方式、盈利模式、投資回報等相關信息透明度和可獲得性;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穩定市場收益預期,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
(四)推進項目數據信息共享。匯集農業領域基建項目、財政項目,以及各行各業重大項目,形成重點項目資料庫,在嚴守信息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通過統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向社會資本公開發布,發揮信息匯集、交流、對接等服務作用,引導各環節市場主體自主調節生產經營決策。推廣大數據套用,引導整合線上線下企業的資源要素,推動業態創新、模式變革和效能提高。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完善和提升行業服務標準,發布高標準的服務信息指引,發揮行業協會、開發區、孵化器的溝通橋樑作用,加強與資本市場對接。
五、營造良好環境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要把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作為重要任務,加強與發改、財政、金融監管、自然資源等部門的溝通,推進信息互通共享,協調各有關部門立足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規範的合作機制,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相關規劃編制、項目梳理,嚴格遵循鄉村規劃“三區三線”的空間管制,準確把握投資方向,積極探索具體方式,提高各類項目落地效率,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資本的合力作用。加強對外資的管理,推動外資依照《外商投資法》相關規定和要求,投資農業農村。
(二)強化政策激勵。完善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政策。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和農村產業業態特點探索供地新方式,保障和規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加快構建以農村土地流轉風險防範制度、農村社會信用評價制度,以及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和農產品期貨價格發現機制等為重要內容的風險防範體系。落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的政策要求,集中用於鄉村振興重點任務。支持地方政府發行政府債券用於符合條件的鄉村振興公益性項目,發揮專項債券資金對促進鄉村振興作用。加快健全商業性、合作性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以及信貸擔保等為重要內容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供應鏈金融,探索通過投貸聯動等模式,不斷加大對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支持力度。
(三)廣泛宣傳引導。匯集重點規劃、農業園區、重大工程項目、示範主體名單等相關信息,各類主體可在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平台上點擊查詢。大力宣傳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重大意義,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穩定市場預期,培育合作理念,正確引導社會資本有序進入農業農村經濟領域。各地要加強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成功經驗和案例的總結,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式宣傳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成果,營造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良好氛圍。

內容解讀

《指引》明確,社會資本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支撐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導撬動力度,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應當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應當遵循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應當堅持開拓創新,發揮社會資本市場化、專業化優勢,加快投融資模式創新套用;應當穩妥有序投入亟需支持的農業農村領域,不超越發展階段搞大融資、大開發、大建設。
《指引》提出,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現代種養業、現代種業、鄉村富民產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新型服務業、農業農村綠色發展、農業科技創新、農業農村人才培養、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數字鄉村和智慧農業建設、農業創業創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對外合作等重點產業和領域。鼓勵地方根據各地農業農村實際發展情況,因地制宜創新投融資模式,推動資源整合、投資結構最佳化、投資效能提升。鼓勵社會資本探索通過全產業鏈開發、區域整體開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鄉村振興投資基金、建立緊密合作的利益共贏機制等模式,穩妥有序投入鄉村振興。
《指引》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鄉村振興部門要把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作為重要任務,協調各有關部門立足職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對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成功經驗和案例的總結,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宣傳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成果,營造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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