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因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披露動因是指其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產生和不斷發展變化的原因。從企業本身來看,企業所獲得的利益只是實現社會目標的工具,並不是目標本身。因此也就產生了要求企業在客觀上解釋對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社會動機。企業通過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可以表明企業遵守了利益相關者共同體的規範、期望與契約;通過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與溝通,可以提高公司形象和聲譽,為企業創造核心競爭能力,實現企業的持續發展與和諧發展。
目標
在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發展的整個過程中,保護相關利益者的權益,以儘量減小因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無效率或低效率,始終是企業會計信息披露追求的目標。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目標是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目標的具體體現。其核心內容是通過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向利益相關者提供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以便於信息使用者對企業進行監督和評價,進而提高企業經濟活動的社會效益、實現社會淨貢獻最大化;其基本內容是有效協調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兩者的共同提高提供充分而有效的信息,使得國民經濟從微觀到巨觀達到良性運轉和持續健康發展:其具體內容是通過計量和報告企業履行各項社會責任的情況,向所有與企業經營活動相關利益個人或團體提供有用的企業信息,以便他們能夠做出正確有效的決策。
原則
會計信息披露應遵循的原則是進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前提,是對企業社會責任財務報告中提供的會計信息的基本要求。實現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目標,要求企業按照一定原則構建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框架。
1,社會性原則。
社會責任會計要揭示企業的社會責任,必須要求企業站在社會的角度,要求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應能夠有利於評價企業社會價值,有利於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有利於利益相關者了解企業生產經營所帶來的社會成本與社會貢獻。
2,可靠性原則。
社會責任會計反映的內容必須符合企業活動的本來面目,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必須符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真實情況,所產生的會計數據及說明必須真實、客觀、可靠。
3,有效披露原則。
社會責任會計在提供社會責任信息時,應將一切有關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報告給信息需求和使用者,保證全面,不能隱瞞負面信息,以保證利益相關方的需求,確保其決策的有用性。
4,政策性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應體現企業與各方面社會關係的處理,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政策和法規的要求。參照有關標準,認真執行社會責任會計的程式和方法。
5,一致性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同一企業在不同時期或不同企業間信息披露所採用模式和方法應該是一致的。而且披露信息的方法和內容要保持連貫性。不應經常改動。
6,及時性原則。
會計信息是一種即時信息,社會經濟、企業經營狀況都在瞬息萬變,披露的社會責任信息應在失去有用性之前到達使用者手中,確保最大程度地被理解和套用。
監管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監管是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可靠性原則的具體體現,是對企業所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的有效性檢驗和披露行為的監督,包括社會責任會計披露制度和企業社會責任會計審計機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監管的強弱是影響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權威性的重要因素。加強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是社會責任信息客觀、有用的保障,是利益相關者決策科學、有效的基礎。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監管中的一項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審計與檢驗。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審驗是彌合“信任度鴻溝”的有效途徑,通過對社會責任報告的審驗,一方面,可以提高報告的可信度,使企業更好地發揮報告的效力,指導公司最高管理層監督非財務性信息的披露:另一方面,可以使得利益相關者獲得關於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質量的可靠信息,以了解、質詢和測評企業的社會責任狀況。
==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1.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是構建我國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特別是加入WTO之後,我國經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是單純追求經濟利益的發展模式並未得到真正的改變。伴隨者經濟的快速增長,資源耗能大,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問題嚴重影響並制約著我國的可持續發展。為此,國家“十一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首次把單位GDP能耗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8個約束性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體系,倡導綠色GDP,積極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我們從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實現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充分重視企業應肩負的社會責任,就有必要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進行披露。
2.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是加強政府對企業的調控,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
“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把單位GDP能耗降低、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耕地保有量等具有法律效力的8個約束性指標納入指標體系中,突顯出政府要強化人口資源環境和公共服務人民生活等方面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責任。只有企業加強履行社會責任的信息披露,政府有關部門才能全面評價企業業績及對社會的貢獻,才能制定切實的經濟政策,合理配置社會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目前,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觀念不強,安全生產意識差,安全生產事故頻頻發生,忽視職工工作條件和教育培訓,缺乏環境意識,隨意排放廢棄物,向消費者提供假冒偽劣產品,缺少商業誠信、製造虛假廣告等等,這些嚴重影響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可改善企業社會形象,改進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將企業社會責任落到實處。
3.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是提高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必然要求。
目前,社會責任已成為企業重要的競爭策略。社會責任標準已納入到國際貿易中,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跨國公司訂單的附加條件中,遭遇跨國公司不定期的社會責任審核,影響了我國的外貿投資和進出口企業,因此,我國企業要應對國際環境的挑戰,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對投入產出情況進行確認、計量和記錄,積極反映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
現狀
20世紀60年代,西方已開發國家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暴露出工業化的弊端,環境污染事故和職工傷亡事故頻繁發生,企業不僅受到社會輿論的抨擊,而且還受到企業職工的抵制。因此各西方國家及國際組織都不同程度地實施了社會責任會計並披露其信息。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UNCTC)所屬的國際會計與報告準則專家工作組於1982年在《聯合國跨國公司行為準則草案》中,對社會責任的披露提出了較為全面的建議。1997年新經濟基金出版了西蒙等三人編著的《構建公司受託責任》一書,以企業實施社會報告程式的案例形式介紹了社會和道德會計、審計與報告的理論與實務,初步建立了一個社會和道德報告的五步驟模型。關於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準則的制定,經濟優先權委員會(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CEP)作為一家長期研究社會責任及環境保護的非政府組織,於2001年12月12日發表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8000)標準第一個修訂版,即SA8000:2001。這是全球第一個可用於第三方認證的通用社會責任國際標準,旨在通過有道德的採購活動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條件,最終達到公平而體面的工作條件。
受巨觀經濟導向和社會福利主義的影響,法國是世界上比較早地對企業提出社會責任披露要求的國家。1977年7月,法國通過一項法令,要求所有職工人數達到或超過300人的企業都須編“社會資產負債表”,即“社會報告”,內容涵蓋雇員人數、工資及福利、健康安全保護、雇員培訓等,各項指標非常詳盡,為社會責任的披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藍本。
美國社會責任披露內容比較廣泛,雖無法定要求,但證券市場將其作為判斷公司業績的一項標準,旨在提高企業相關事業活動的透明度和突顯企業的社會責任,涵蓋內容涉及教育、職工僱傭和培訓、職工勞動保護、醫療、對政府的影響等。英國對受託責任的關注是最普遍的,在公司提供的社會責任報告中涵蓋增值表、雇員報告、彈性信息等。此外,德國、荷蘭、瑞典等國的政府或會計職業團體也就此做出了一些規定。
從國外信息披露情況看出,各國由於國情不同在內容及形式上側重點有一定差異:法國側重職工利益,德國側重環境保護,美國披露內容廣泛等。雖然社會責任會計的產生不過二十多年,但已從理想走向現實,信息披露主要依靠企業的主動性和自願性,從規範化角度來看,制定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將是必然的選擇。
方式
1.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
目前,關於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內容尚無統一意見,借鑑已開發國家的經驗,筆者認為企業應履行社會責任並披露其信息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收益方面的貢獻。獲利是企業的一個重要的財務目標,同時也是企業實現其他社會目標的物質基礎。企業獲得收益的大小不僅反映了其經濟實力,也決定了向國家繳納稅金、支付給職工的薪水以及向股東分配利潤的情況。只有獲得更多的利潤,才能拿出更多的財力去進行環境保護、公益捐贈等社會活動,因此,收益指標仍然是衡量企業對社會貢獻的基礎性指標。
(2)環境保護方面的貢獻。環境問題關係到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我國企業有責任加大對環境保護設備的投入,處理廢水、廢氣、廢渣,降低能源消耗,消除工業噪音,減少使用稀有資源,對社會性環境治理提供服務。
(3)人力資源開發方面。企業在開發人力資源方面的工作包括:招募錄用人才,進行技術培訓,職務輪換,提高工薪水平,改進職工福利,改善勞動保護條件以及增進勞資雙方的相互信任等。這些工作對企業持續穩定發展有重要意義。因此,企業人力資源的貢獻是其履行社會責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參與社區活動情況。社會福利是社會責任的一部分,企業參與社會活動,有利於樹立企業形象,更好地協調企業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發展。其內容包括:為發展公共運輸、市政建設、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人力、財力和物力的支持;對文化、體育、教育及公益事業的資助與捐贈;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並對失業者、少數民族、婦女、殘疾人等就業方面提供諮詢服務;按時定額向稅收機關繳納稅款。
(5)提供產品和維修服務。產品的安全性能與質量關係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企業應向公眾報告產品的使用效能、耐用年限、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產品售後服務及維修、廣告真實程度等。
(6)商業道德方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也是信用經濟,企業應誠實守信,開展公平競爭,不欺詐,不能通過不正當行為去損害其他企業的利益。
2.我國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
目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專設相應的會計科目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反映;在會計報表附註部分進行相應的說明;專門編制相應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來披露,如環境損益表、增值表等。筆者認為,鑒於我國國情,借鑑國際慣例,可在傳統三大報表的基礎上增加社會責任會計報告來反映。對於定量的財務信息一般採用會計基礎型,即用會計特有的術語、方法、程式等來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對於確實無法進行定量反映的,就以文字表述的方法進行披露。
模式
(一)國外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西方已開發國家實施社會責任會計的時間較早,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從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具體實踐看,社會責任會計的核算方法主要有文字敘述法、報表反映法和改進傳統財務報告法3種。文字敘述法就是用文本方式描述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報表反映法就是採用表格的方式,通過一定的社會責任指標,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改進傳統財務報告法就是在傳統的會計報表中添加新項目及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新內容的方式反映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
(二)適合我國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1、補充報表內容。
在企業另行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有困難的情況下,國家可對傳統的財務報表的項目加以適當補充,在現在報表中添加一些項目披露一些可計量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企業可對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進行調整,使人力資源、環境信息等有關信息能在3張報表中得到反映。如在資產負債表中,可增設“人力資源”項目,用以反映企業取得、開發、培訓人力資源所投入的資金以及其投資的攤銷;在損益表中,可增設“人力資源成本費用”項目;還可增設“人力資產轉讓損益”項目,用以反映企業職工流動、死亡或其他原因發生的損益。在現金流量表中的“投資活動產生的流金流量”項目下,單獨反映企業為取得、開發、培訓人力資源而發生的現金流出和企業人力資產帶來的現金流入。
2、文字敘述。
與社會責任相關且不能貨幣量化的其他事項可用文字方式進行描述。這種方式比較簡單,能夠靈活的向相關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同時,採用文字敘述法可為以後採用更好的方法計量和揭示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奠定良好的基礎。我國一些剛起步披露社會責任的企業適宜採用該方法。
3、增值表。
為了從社會效益的角度揭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企業應該編制增值表。增值表主要反映新增價值在業主、債權人、職工、政府和社會之間的分配情況,可以反映出各利益集團在為企業提供服務的同時,也從企業獲得各種形式的報酬;職工獲得工資,債權人獲得利息,股東獲得股利,政府獲得稅金等。
4、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
通過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能集中反映企業的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如規定企業編制“社會資產負債表”、“社會收益表”、 “增值表”等。該方法能夠比較全面反映企業社會責任情況,較前幾種方法提供的信息更系統,且報告格式統一,指標口徑一致,信息的可比性更強。
我國企業在初始階段,應鼓勵企業以靈活多樣的文字敘述方式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逐步發展為在現有會計報表中增加相應欄目來反映社會責任內容直至編報社會資產負債表、社會收益或增值表。
披露現狀
從我國目前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來看,政府有關部門沒有強制企業披露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在實務上已有部分企業開始對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進行披露,但披露內容相當有限,格式也不規範。
(一)披露的內容不充分且差異較大
目前有部分企業在其會計報告中披露了一些關於社會責任方面的信息,但內容相當有限,幾乎沒有一家公司對自己相關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進行全面披露。筆者對10多家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進行了分析,發現僅有極少部分對環境影響較大的行業在其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了一些環境方面的信息,如山鷹紙業(股票代碼:600567)在其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了環境風險和對策以及達到的環境標準,而大部分企業沒有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
楊亞娥(2006)曾對我國80家上市公司2000-2003年度的年報進行了實證研究,發現披露社區貢獻和員工福利信息的公司較多,每年約有17%的公司披露了環境保護方面的信息,約23%的公司披露了產品和服務方面的信息,有4家公司披露了公益性捐贈信息。國家電網公司披露的2005年度社會責任報告,闡述了公司價值觀、公司核心業務運作的基本理念、公司對各利益相關者的責任定位以及具體行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2006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內容有5個部分:“奉獻能源履行肩負責任”、“創造和諧實現互利共贏”、“安全環保作為發展基礎”、“發展創新成果惠及員工”和“社會參與公益事業”。可見,各個公司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沒有統一的標準。
(二)信息披露形式單一且非會計基礎型處於主導地位
目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大部分企業採用大篇幅的非正規形式或文字敘述的方式,這種披露形式比較數字信息太少,很難滿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尤其是在定量分析時更是如此。導致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確認和計量問題沒有解決好,使得企業會計人員在工作時難以操作。
(三)企業社會責任會計項目不單列
當前很多企業在實際工作中履行了相關的社會責任,但在披露時卻不單獨列示,而是將其納入常規的會計事項中進行反映。例如,企業因沒有履行相關社會責任而受到的罰款、對社會福利事業的贊助和捐贈等一般均列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予以披露;企業向環保部門繳納的排污費等列入“管理費用”予以披露;將相關污水處理設備列入“固定資產”中披露;環境保護方面的在建工程直接列入“在建工程”項目等。這不但不利於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也不利於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使用者對相關信息的使用。
(四)缺乏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獨立報告的意識
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進行全面披露,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是社會責任會計走向成熟的一個標誌。但目前我國企業中編制獨立報告的寥寥無幾,除了幾個跨國公司最近兩年開始編制“社會責任報告”外,一般企業幾乎沒有專門披露的。這不僅影響了信息使用者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使用,更為重要的是直接影響了企業形象的樹立。美國《財富》雜誌2006年11月公布的“2006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排名中,位居倒數前兩名的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其中主要原因就是沒有及時披露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而此項排行榜中進步最大的是大眾公司,由去年的56位上升至今年的19位,而進步的主要原因則是該公司第一次公布了一份CSR(Corporate Social Report)報告。
存在問題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理論界便對社會責任會計各領域進行探索,如社會責任會計的計量方法、報告模式等;而在實務界,關於企業披露相關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仍然停留在原始的自發階段,至今仍然未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總的來說,我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信息披露的內容不全面
社會責任的內涵十分廣泛,包括遵守商業道德、保障生產安全和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等內容。但是在現有上市公司的年報中,暫時還不能做到對履行社會責任信息的詳盡披露。雖然在有些上市公司的年報中對於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內容會相對較多,但還不夠全面,信息的實用性較低。
(二)定性披露多,定量披露少
目前,大部分企業採用大篇幅的文字敘述方式,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沒有運用具體的會計方法披露量化的會計信息,因此,信息不夠直觀明了,難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規範性、完整性還有待提高。
(三)在會計核算中並沒有相應的社會責任會計科目
由於沒有統一的社會責任會計科目,一些企業雖然對社會責任信息進行了披露,但是被披露的內容是以現有會計科目表現的。如把企業的“排污費”納入“管理費用”會計科目內列示和披露,信息使用者並不能從“管理費用”的數字中看出“排污費”所占的具體數額或者比例,這樣的會計信息處理方式並不能將企業社會責任會計與一般會計的內容明顯地區分開來,不利於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
(四)缺乏對社會責任信息進行獨立報告的意識
與一般財務信息相比,社會責任信息相關使用者更關心的是比較精練的社會責任信息。但目前我國企業普遍缺乏對社會責任信息進行獨立報告的意識,因而幾乎沒有企業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報告。將企業的社會責任事項納入常規的財務會計事項進行核算,企業雖然承擔了相應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使用者卻無法從會計報表中看出來。
原因分析
(一)與社會責任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國目前雖然已制定了《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但仍未全面規定企業所必須履行的社會責任的內容,以致於實施社會責任會計時沒有法律依據,或主觀隨意性大,給具體實施造成很大障礙。相對於國外關於社會責任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我國還有很多空缺,比如,現在已開發國家基本上都在遵循SA8000社會責任認證標準,而我國很多企業只是被動地接受。
(二)企業及其外部利益相關者的社會責任意識淡薄
傳統的會計目標導致了企業自身的社會責任意識淡薄,企業只注重追求最大的經濟利潤,而無視自身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另外,從西方國家的經驗來看,企業外部各利益相關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客戶等)對企業社會行為及其影響的關注,也是社會責任會計得以產生並迅速發展的基礎。例如,儘管我國政府多年來對環境保護問題非常重視,但企業卻從未自願地作過完整披露,從根本上講,這與企業及其外部相關者的社會責任意識有很大關係。因此,首要的是要讓企業內部管理當局和企業外部利害關係人及會計理論界充分意識到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社會責任意識。
(三)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成本過高
與傳統財務會計核算內容相比,社會責任會計所要求核算的內容更為複雜多樣,包括企業收益的社會貢獻、對生態環境的責任、對社會公益的責任、對人力資源的責任及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責任等。由於其會計內容的廣泛性和複雜性,尤其是當這些事項沒有進入市場,不以交易形式發生時,便要求企業在提供這些信息時採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如企業由於捐助慈善機構而產生了社會效益,在目前的理論水平下,企業可能要做相當的社會調查才能合理地提供社會責任信息,致使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成本過高,極大地影響了企業建立社會責任會計的積極性。
(四)我國的社會責任會計理論體系尚不完善
當前我國的社會責任會計理論還很薄弱,沒有設立專門的研究機構,社會責任會計方面的文獻專著也很少,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觀上考慮,一方面社會責任會計從產生到現在還不到40年,而我國研究起步就更晚;另一方面由於社會責任會計中出現了許多用傳統會計方法不能解決的新問題,如內容的廣泛性和複雜性、計量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導致編制統一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相當困難。主觀上還是因為社會各界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認識不夠。另外,社會責任會計與其他許多學科的發展聯繫密切,而我國在這些交叉或邊緣學科理論方面的研究還遠遠不夠,這些都阻礙了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理論的發展。
建議
(一)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
作為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主體,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強弱直接關係到企業社會責任信息的披露,強化社會責任意識不只與企業領導者相關,還有賴於企業全體職工意識的提高。只有全體人員都認識到企業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才能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積極披露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社會公眾與信息使用者也會根據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情況對企業做出評價。
(二)建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機制
目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主要是依靠企業的主動性和自願性,不規範也不完整,缺乏相應的管理機制。現有的會計報表體系對企業的社會責任情況反映不足,且沒有涵蓋社會責任的方方面面,無法滿足國家管理部門對企業會計的需求,這已成為會計信息披露的重大缺陷。從規範化和科學化的角度來看,單純依靠自願披露社會責任信息絕非長久之計,建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機制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三)單獨設定有關的社會責任會計科目
為了避免和傳統的會計科目重複,社會責任會計科目應單獨設定,設定時儘可能與傳統會計科目相對應,以節約成本和便於會計人員實務操作,如傳統會計科目中有 “固定資產”科目,在社會責任會計中可以設定“社會責任固定資產”一級科目。再設定“環境固定資產”、“消費者責任固定資產”等二級科目。這樣,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就從傳統會計信息中分離出來了。這既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也有利於社會責任會計目標的實現。
(四)積極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的量化研究
目前,企業社會責任的很多內容還不能以具體的數據在相關報告中表達,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社會責任會計的發展。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會計計量方法的不斷創新,越來越多的核算內容應當能以具體的會計數據反映,也只有當更多的信息能夠合理量化時,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才能不斷完善和發展。
(五)提倡企業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
財務會計報告更多的是披露企業一般財務信息,很少涉及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分析主要是評估企業社會責任的執行和完成情況,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分析是從企業和全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進行的,由於這種信息使用角度的不同,客觀上要求企業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從企業的會計信息中提取出來,編制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
披露制度
(一)聯合國組織
1997年新經濟基金出版了西蒙等人編著的《構建公司社會責任》一書,以企業實施社會報告程式的案例形式全面介紹了社會與道德會計,審計與報告的理論與實務,初步建立了一個社會和道德報告的五步驟模型。
聯合國跨國公司中心所屬的國際會計與報告準則專家小組於1982年在《聯合國跨國公司行為準則草案》中提出了有關建立跨國公司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議。經濟優先權委員會(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是一家長期研究社會責任及環境保護的非政府組織,2001年12月12日發表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標準第一個修訂版,即SA8000:2001。這是全球第一個可用於第三方認證的通用社會責任國際標準。該準則包括:企業應支持並尊重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絕不參與任何漠視和踐踏人權的行為;企業應支持結社自由,承認勞資雙方就工資等問題談判的權利;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有效禁止童工;杜絕任何在用工和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鼓勵無害環境科技的發展與推廣等。上述準則在保護員工尊嚴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發揮了良好作用。
環境保護信息披露作為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社會也十分重視。1995年3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準則標準政府間專家組會議把環境問題作為中心議題。會上討論了《跨國公司年度報告中對環境事項的披露》等檔案,標誌著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作為世界發展的課題已開始發展。1998年十五屆會議又一次集中討論了《企業環境會計和報告》,並把這份檔案稱為《環境會計和財務報告的立場公告》,以使其起到系統、完整、權威性的國際指南的作用。
(二)美國
1968年美國會計學家David F.Linones在《會計雜誌》上發表的《社會經濟會計》首創了“社會責任會計”一詞。之後,社會責任會計在美國得到了廣泛的重視。理論界眾多學者對此進行了研究,1973年,奧斯特斯出版了《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一書,又一次掀起了社會責任會計研究的浪潮。美國政府機構如聯邦貿易委員會、環境保護局、職業安全和事故防護局等都要求企業提供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美國會計學會(AAA)也要求企業在年報中披露社會責任活動業績、人力資源、社會費用及企業活動對社會的影響信息。在各方的努力下,美國社會責任會計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幸福》雜誌對排名前500名的大公司的調查表明,1971年只有29 家公布有關社會責任信息,1989年已達到四百多家,報告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企業數逐年上升。
美國會計準則的制定先後經歷會計程式委員會(CAP),會計原則委員會(APB),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涉及到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準則,到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告》中,已經有幾十項準則涉及到社會責任問題。例如1992年11月發布的SFAS NO.112僱主對雇用後福利的會計處理,1993年6月發布的SFAS NO.116捐贈收入和捐贈支出的會計處理,1983年8月發布的SFAS NO.74對雇員支付特殊終止津貼的會計處理,1998年2月發布的SFAS NO.132僱主對養老金以及其他退休後福利的披露等。
(三)法國
在工業化國家中,法國是世界上最重視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國家。早在1975年,法國在《關於公司法改革的報告》中就建議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會資產負債表”,即“社會報告”。法國政府於1977年以正式法令和政令的形式要求企業實施社會會計。社會會計中要求職工人數超過300人的企業必須編報社會平衡表。從 1984年起,所有社會平衡表必須列示最近三年的數據,按整個公司和所屬符合標準的企業分別編制。社會平衡表應當包括職工人數、工資成本、健康和安全保護等七項內容。每項內容又分為若干個子目。法國政府這項法令傾向於雇員方面的信息,法令內容具體詳細,反映了法國社會中福利主義傾向。同時,法國政府還要求企業注意改善生態環境,如:治理廢水、廢渣、廢氣,降低資源消耗,減少稀有資源的耗用及對社會環境治理提供服務和捐贈等。
(四)其他國家
英國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也十分關注。英國在法律上要求各公司在社會報告(Corporate Social Reporting)中應當披露有關環境保護、人力資源、職工福利、慈善捐贈等信息。1992年英國政府環境管理體系(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BS7750,被認為是世界上第一部環境管理法制。
此外,德國、瑞典、義大利、加拿大等國的政府或會計職業團體也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作了一些規定。目前德國有20家最大的公司定期發表社會報告,100家公司撰寫社會報告供內部經營管理者使用。德意志殼牌公司發表的“年度社會報告”中將經濟和社會數據結合在一起,為公司規定了具體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福利目標,以及為實施這些目標所需的經費。還有一些國家要求企業編制增值表,既能提供財務成果又能提供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
制度評述
(一)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在西方日趨成熟。
雖然社會責任會計出現的時間不長,但是經過二十幾年的發展,社會責任會計在西方已經從空想走向現實,並且日趨完善。早期僅有少數幾個生產石油、化學藥品的大公司如英國化學工業公司(ICI)、英國石油總公司(British Petroleum)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隨著信息披露制度的日趨完善,廣大中小型企業也加入到這一行列中來。理論界有不少學者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進行研究,實務界也越來越重視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
(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越來越豐富多彩。
綜合西方各國的實務,社會責任會計報告涉及的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以下領域:環境、雇員、能源、人力資源、社區活動、社會貢獻、產品的性能和安全、職工福利、商業道德等方面。各國因國情不同信息披露的內容也有所差異。例如:法國強調公司提供“社會平衡表”,披露與員工相關的問題;美國公司被強制要求披露環境方面的信息,特別是有關土壤污染的問題;英國強調人力資源信息的披露;其他國家圍繞社會責任會計問題的某一個或某幾個方面進行披露。大部分國家採用貨幣與非貨幣信息相結合的方式披露。
(三)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模式多樣化。
西方國家報告社會責任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國家,不同的企業信息披露的方式都有所不同。有的將信息放在財務報表中,有的將信息放在財務報表注釋中。關於社會責任報告的方式,西方國家存在一個普遍的爭議,即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模式應該側重定量反映還是定性反映。大部分企業採取折衷的形式,即既有定性反映又有定量反映。西方國家常見的社會責任報告的形式有以下幾種:敘述性反映、在現有報表中添加新項目或以附註形式反映、運用獨立報表反映(污染報告、社會資產負債表、增值表等)、經濟計量模型(成本效益分析法、投入產出模型)等。
制度借鑑
社會責任會計是伴隨著現代化社會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它充實了會計學科的內容,並將會計的作用從微觀擴展到巨觀,使會計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提高。它對企業給社會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社會成本加以計量和報告,從而促使社會整體效益的提高。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是社會責任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借鑑西方國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機制的先進經驗,對完善我國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大意義。我們可以從西方國家社會責任信息披露制度中得到以下啟示:
首先,要充實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由於我國正面臨著環境污染、資源枯竭、人員下崗失業等一系列的社會經濟問題,因此企業在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時,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改善生態環境方面的貢獻,如治理環境污染、節約資源等情況。對人力資源的貢獻,如招募員工人數、員工技術培訓、員工工資水平、員工福利情況、工作條件的改善等。對社會的貢獻情況等,如對慈善、公益、文化教育事業的捐贈、對社區環境美化、公共運輸、娛樂設施等的貢獻。企業收益的大小,這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收益信息可以反映企業為社會提供的產品品種和數量、為國家上繳利潤情況等。產品和服務的貢獻,主要包括產品的使用效能、使用年限、產品的安全信息、產品的售後服務等。
第二,完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模式。我國社會責任信息披露也應當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考慮到成本與效益原則,對於小企業和大中型企業可以採用不同的披露模式。對於小企業而言,可以在現有的報表體系中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科目儘可能單列,但是設定新的科目應當與原有科目相對應,例如在“管理費用”科目下單設“環境治污費”、“環境綠化保護費”等科目,在“營業外支出”科目下單設“公益、福利及捐贈支出”等科目。對於無法量化的信息,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用文字表述的方式披露。對於大中型企業以及污染比較嚴重、資源耗費比較多的小企業,不僅應當在原有會計報表中單列社會責任會計科目,在附註中披露定性信息,而且還應當單獨編制“社會責任資產負債表”、“社會責任利潤表”、“社會責任現金流量表”等。第一張報表反映企業社會責任資產如環境資產、人力資產、在建社會資產等,社會責任負債及權益,如應交稅金、應付工資及福利費、應付環境治污費、綠化保護費等信息。第二張報表反映企業因承擔社會責任而發生的收支情況以及社會責任利潤情況。第三張報表反映企業因承擔社會責任而使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發生變動的情況。
第三,會計實務界與理論界都應當充分認識到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必要性和緊迫感,共同努力構建我國社會責任會計體系。政府部門應當聘請專家學者對不同企業、地區的社會責任情況進行調研,及時制定出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準則和指南,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模式等給予明確的界定,並將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提升到法律的高度,從而促使企業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同時提高整個社會的效益。
主要特點
目前,已開發國家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模式一般有NGO/NPO(非營利組織)主導型的美國模式、非政府機構主導型的英德模式和政府主導型的法國模式三種。美國作為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時間最早、影響最大的國家,以社會責任報告為主要披露方式,現在尚未出現完整的社會責任會計報表,社會責任信息內容以環境會計信息為主,強制效力也還不夠,缺乏制度保障;英德等國家政府對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起引導作用,制度與法律建設較為遲緩,以財務報表為主要披露模式;法國模式在這三種模式中處於領先地位,被公認為對社會責任會計最重視和取得成績最大的工業國家,其以社會責任報表為主要披露方式,通過政府頒布社會責任報表體系形成企業信息披露框架。
(一)政府主導型會計信息披露模式
法國是一個在政治上具有高度集權傳統的國家,法國的法律屬羅馬法系,以成文法為主要法系。國家在會計規範中起主導作用。法國是西方國家中別樹一幟地由政府制定、頒布全國統一的《會計總方案》(PCG)的國家,會計總方案作為會計規範的核心,強調統一性或一致性,體現了大陸法系法典的全面和統一。法國的《公司法》、《稅法》和《商法》對會計的相關問題都有詳細的規定,例如,《公司法》對公開集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作出了要求,而《商法》則對簿記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法國在繼承會計傳統的同時,注重會計創新,積極推廣社會責任會計。社會責任會計作為會計發展的趨勢之一,雖然其他許多國家在這方面也進行了種種探索,但目前尚未確立社會責任的計量和報告體系。而法國對社會責任的披露經過立法產生,成為統一的法律規範,其影響是比較深遠的。早在1975年,法國政府在《關於公司法改革的報告》中就建議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會資產負債表”。1977年以正式法令和政令的形式要求企業實施社會會計,確定“社會資產負債表”的法律地位。隨後,社會責任會計報告成為會計報告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關於公司法改革的報告》中要求符合標準的企業、組織必須編報年度社會資產負債表(Social Balance Sheet)。
法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模式的主要特點體現為:政府在企業實施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過程中起主導作用,通過相關法令和政令予以保證,強制推行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完整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框架
法國在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實踐方面處在領先地位,超前於美國或歐盟的其他成員國,擁有完整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框架,成為推動社會責任會計普及的主要國家,也為其他國家發展社會責任會計提供了有益經驗。
法國的社會資產負債表具體包括七大方面,主要有雇員人數、工資和有關成本、健康和安全保護、其他工作條件、職員培訓、行業關係、雇員及其家庭的生活條件等內容。在具體披露時,這些項目還需要進一步分解成多個詳盡的具體指標,反映了法國社會中的福利主義傾向。同時,法國政府還要求企業注意改善生態環境,如:治理廢水、廢渣、廢氣,降低資源消耗,減少稀有資源的耗用及對社會環境治理提供服務和捐贈等
披露實踐
美國作為社會責任會計的發源地,一直走在研究和實踐的前沿。20世紀70年代初期,奧斯特斯的專著《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掀起了社會責任會計研究的第一次浪潮。美國各會計機構也對社會責任會計的理論與實務發展做出了很多的貢獻。其中,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成立了生態環境委員會和社會計量委員會,著手研究社會責任會計的相關問題。1973年,AICPA提出,財務報表的目標之一,就是反映那些影響社會而又能被確認、描述、衡量並對企業在其社會環境中所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的企業活動。1977年社會計量委員會發表了“企業社會業績計量”研究報告,該報告提出企業應該對一些重大的社會責任業績提供報告加以披露,並說明了每一領域應提供何種信息以及信息的作用、來源渠道和報告形式。美國企業財務報表的管理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建議企業增加披露環境保護政策和計畫的實際執行情況。以美國經濟發展委員會為例,它提出企業披露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包括企業對經濟的增長、教育、職工修養、文化和藝術、醫療、政府等方面的貢獻或所盡的責任方面的信息。但就目前情況看,美國企業的報表數據仍然是不完整的,其中大多數是有關治理環境污染的,僅有一小部分企業公布了有關改善職工生活福利以及對社區的捐獻等數據。
1977年7月,法國政府正式頒布法令,規定所有職工人數達到或超過250人(1982年增加到300人)的企業必須編制年度社會平衡表,送交公司勞資協定會、工會代表以及法國勞工部的工作檢查員。這項規定主要側重於職工福利方面的信息,揭示的範圍較窄,它反映了法國社會中的社會福利主義傾向,但它為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提供了法律保障,其影響是比較深遠的。
在英國,具有特定規模的公司被強迫報告有關它們的慈善捐贈情況等具有社會責任性質的信息,並提供有關職員就業實踐的可靠信息。
德國有20家最大的公司定期公布社會報告。典型案例之一就是德意志殼牌石油公司發表的“年度社會報告”,其將經濟和社會數據結合在一起,為公司規定了具體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福利方面的目標以及實現這些目標所需要的經費。
披露特點
1. 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日趨完善。社會責任會計從產生到現在已經過三十來年的發展,在西方國家已經從空想走向現實,並且信息披露制度日趨完善。
2. 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豐富、具體。綜觀西方各國的實務,社會責任會計報告涉及的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以下領域:環境、雇員、能源、人力資源、社區活動、社會貢獻、產品的性能和安全、職工福利、商業道德等。各國因國情不同,信息披露的內容也有所差異。
3. 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形式多樣化。西方國家大多採用了自願披露與強制披露相結合的方式。不同的國家,不同的企業,其信息披露的方式又有所不同。從西方國家的實踐來看, 常用的信息披露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貨幣計量法。貨幣計量法主要通過相應的報表以及會計科目, 以貨幣計量的形式,運用獨立報表來反映企業的社會責任信息。如法國的年度社會平衡表、德國的年度社會報告和一些國家普遍採用的社會資產負債表、增值表等。
(2)文字表述法。由於社會責任成本及收益難以準確計量,一些國家採用文字表述的方法披露企業的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文字表述法傾向於採用非貨幣性信息來報告企業的社會責任信息。如美國的韋恩·柯科蘭和韋恩·E.李寧格提出的環境交易報告,就是一種典型的非會計基礎的社會責任報告。
(3)經濟計量模型法。這也是目前比較流行的一種報告方法。該方法採用數學模型和定量分析的形式,對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社會造成的損失及運用保護和防治措施產生的社會收益進行分析。
此外,幾種方法的綜合套用、取長補短的做法也是比較常見的。
啟示
隨著我國企業越來越重視自身的形象和聲譽,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又賦予了其宣傳自身形象的機會,許多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在財務報告中開始注重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或單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進行信息披露。西方國家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先進經驗,對進一步完善我國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要借鑑意義,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以下啟示:
1. 建立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法規制度。
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是企業與外部利益相關者就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進行交流的重要手段。我國許多企業越來越重視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國內第一套關於社會責任報告的指標及規範體系也於2008年6月出台,但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在內容、方式等方面難以統一規範,與西方國家已具有較成熟的法規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因此為促進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規範化,我國應該儘快出台相關會計準則及指南,指導企業從無專門的信息披露逐漸過渡到以單獨會計報表披露社會責任會計信息。
2. 充實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
由於我國也面臨著環境污染、人員失業、自然災害較多等一系列的社會經濟問題,企業披露的獨立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在改善生態環境方面的貢獻,如治理環境污染、節約資源等方面的情況;對人力資源的貢獻,如招募員工人數、員工技術培訓、員工工資水平、員工福利情況、工作條件的改善等;對社會的貢獻,如對慈善、公益、文化教育事業的捐贈,對社區環境美化、公共運輸、娛樂設施等的貢獻;企業收益的大小,這是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收益信息可以反映企業為社會提供的產品品種和數量、向國家上繳利潤情況等;產品和服務的貢獻,主要包括產品的使用效能和使用年限、產品的安全信息、產品的售後服務等。
3. 完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
在信息披露方式上,由通過文字敘述方法在表外以附註形式披露逐步過渡到增設相關會計科目以貨幣形式計量, 最終實現會計信息與非會計信息相結合的綜合披露方式,並通過建立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分析體系,達到促進企業全面反映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目的。另外,可借鑑西方國家自願與強制披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基於我國國情,社會責任會計信息的披露可考慮首先在上市公司或重污染行業中選取企業試點,積累經驗,逐步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