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藝術表演團體財務收支審計是對藝術表演團體實行“社會辦團”經營的財務收支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1)是否持有當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門簽發的“營業演出許可證”;(2)是否在當地銀行開戶; (3)收入是否全部入帳,演出場次、觀眾人次是否準確,有無私分收入的問題; (4)支付演員的工資手續是否完備,演員有無偷漏個人收入調節稅現象; (5)各項支出中原始憑證是否合法,有無擅自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範圍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