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股息是英國里斯·威廉斯夫人最早構想的一種社會補助形式。1942年,英國在探討如何協調社會保險補助制度和所得稅制度過程中,里斯·威廉斯夫人提出了一個所謂社會股息方案,此後經過廣泛的討論,使這種理論得到了不斷發展。社會股息方案的基本觀點是: 應確定一個統一的方案來取代所有的社會保險補助和所得稅; 每個人都可以獲得社會股息,其數量多少取決於各家庭的狀況; 其資金來源通過對所有收入徵收比例稅獲得。
資產階級學者認為,社會股息方案的優點是,社會保險制度和稅收制度協調一致,邊際稅率不變,有利於減少管理費用; 由於每個人都可以獲得社會股息,就不再存在稅款是否付清問題,同時個人可以得到現金,能按自己的需要來花費。社會股息方案的缺點是,要保證方案的有效實施,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因而要徵收大量的稅款,而在一般家庭收入不高的情況下,要徵收大量稅款,勢必稅率定得很高,這在政治上難以接受。 同時,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情況千差萬別,如何確定這些家庭應享受多少社會股息,不僅計算十分複雜,而且會帶來其他許多管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