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有機體說(theory of social organism)是指把社會比作生物有機體,按分析有機體的模式分析社會的結構與功能、運行與發展的一種理論。英國社會學家斯賓塞提出。他認為,社會是一個高度分化、具有複雜結構的超有機體,像生物體一樣,從無差別的單一狀態(如簡單社會中一個人既是獵手,又是戰士)發展成高度複雜、有差別的結構體,各組成部分在變得更加自主和專門化的同時,也更加相互依賴,牽一髮而動全身,部分的改變會打破整體的均衡。
H.斯賓塞儘管也認識到社會與生物有機體之間存在差異,如社會的組成部分比較分散而不受社會中心的支配,個別社會成員會死亡而社會整體依然存在,但仍強調“有機體的原理是相同的,差異只是在套用上有所不同而已”。作為一種理論體系,並未給社會帶來深遠持久的影響,但它率先提出的諸如社會的結構、功能、體系、制度等術語,今天仍作為社會學的基本概念而被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