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政策最新解答

社會保險政策最新解答

《社會保險政策最新解答(下)》立足於我國社會保險改革發展的實際,從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層面,深入淺出地對我國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具體項目進行了全面系統的介紹和經驗總結,對社會保險現行政策法規的具體內容、實施要點、政策界限和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以問答形式給予解釋和解答。

基本介紹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圖書信息

ISBN: 9787111311720
開本: 16開
定價: 19.80元

內容簡介

《社會保險政策最新解答(下)》的閱讀對象以社會保險實際工作者和普通勞動者為主。因此,編著者沒有用冗長的文字去詳細描述社會保險的理論體系,而是突出了兩個重點:第一,在系統介紹我國社會保險理論體系和制度框架中,突出了對我國現行社會保險制度基本內容的介紹,著眼於內容的實用性。第二,在全面介紹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政策規定時,突出了實際工作中對這些政策規定的運用,著眼於可操作性。

圖書目錄

前言
第四篇 醫療保險篇
什麼是健康/3
什麼是風險/3
什麼是疾病風險/3
什麼是醫療保險/3
什麼是商業醫療保險/4
什麼是社會醫療保險/4
社會醫療保險有哪些特點/4
社會醫療保險的功能和作用/5
社會醫療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5
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醫療保險的區別/6
醫療保險制度的誕生/6
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經歷了哪些主要階段/7
國外醫療保險制度發展有哪些模式/7
我國醫療保障體系是如何構成的/7
醫療保險制度在我國的建立和發展狀況/7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的發布有何重要意義/9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任務和所要解決的問題/10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本思路/10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所遵循的原則/11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公費醫療制度和勞保醫療制度的改革/12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12
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13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什麼要實行“統賬結合”/14
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是什麼/14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範圍/15
為什麼所有的用人單位和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15
用人單位只為部分職工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嗎/16
用人單位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職工怎么辦/16
為什麼基本醫療保險要實行屬地管理/16
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中的企業及其
職工怎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17
駐外機構及其職工在哪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17
離休人員、老紅軍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待遇不變/17
二等乙級及以上革命傷殘軍人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其醫療待遇不變/17
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和經辦/18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費/18
怎樣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8
為什麼基本醫療保險費要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18
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什麼/19
單位繳費為什麼要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19
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9
退休人員是否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19
企業破產的醫療保險待遇/20
繳費基數中職工工資總額如何確定/20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20
個人賬戶的功能是什麼/21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21
如何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21
退休人員如何建立個人賬戶/21
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支付政策有何規定/22
個人賬戶的支付範圍是什麼/22
統籌基金的支付範圍是什麼/22
什麼是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23
為什麼要設立統籌基金起付標準/23
為什麼要把起付標準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23
什麼是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24
為什麼要制定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24
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時,職工仍要負擔一定比例嗎/25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如何體現對退休人員的照顧/25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如何就醫、購藥/25
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6
參保人員的門診醫療費用如何支付/26
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費用如何支付和報銷/26
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後哪些費用應由個人負擔/27
參保人員因出差、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怎么辦/27
參保人員退休後異地居住,在當地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報銷/28
參保人員異地轉診就醫需如何辦理/28
參保人員因患大病,醫療費用超過統籌基金支付封頂限額,有什麼政策幫助解決/28
參保人員住院醫療是否繳納預付金;出院時,醫療費用如何結算/29
因打架鬥毆、自傷自殘、交通事故、酗酒等原因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否屬
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29
什麼是門診特殊疾病?門診特殊疾病的醫療費用如何解決/29
參保人員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餘額怎么處理/30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的主要措施/30
為什麼要加強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30
醫療服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31
基本醫療保險為什麼要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制度/31
什麼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31
定點醫療機構應具備哪些資格和條件/32
哪些範圍和類別的醫療機構可以申請定點資格/32
什麼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33
定點零售藥店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33
如何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33
什麼是處方藥和非處方藥/34
為什麼規定參保人員可以持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34
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內容為何限定為“處方外配”/34
參保人員在不同等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個人負擔醫療費用的比例是否相同/35
參保人員因急診、急救的需要而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基本醫療保
險基金是否按規定予以支付/35
為什麼要對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進行管理/35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36
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原則是什麼/36
納入《藥品目錄》的藥品應具備哪些條件/37
哪些類別的藥品不能納入《藥品目錄》/37
《藥品目錄》的基本結構/37
為什麼要將《藥品目錄》中的西藥和中成藥品分為甲類目錄和乙類目錄/37
參保人員使用各類藥品在費用負擔上有什麼區別/38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38
為什麼要確定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39
參保人員是否需要支付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設施費用/39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主要內容是什麼/40
基本醫療保險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40
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床位費支付標準是如何確定的/40
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留觀床位費支付標準是什麼/41
如何保證參保人員就診時得到適宜的醫療服務設施/41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如何支付床位費/41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如何理解基本醫療診療項目的基本條件/41
為什麼要制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43
為什麼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要採用排除法/44
……
第五篇 工傷保險篇
第六篇 生育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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