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思想與革命性改革》 戈巴契夫1989年11月26日發表在《真理報》上的長篇理論文章,這篇文章綜合了作者改革以來一系列講話所闡述的思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主義思想與革命性改革
- 文章:理論觀點
- 作者:戈巴契夫
- 時間:1989年11月26日
- 媒體:真理報
觀點
(一)
關於蘇聯向何處去和蘇聯改革的意義和使命的問題。
文章說,如果說在改革初期主要是糾正社會機制的部分扭曲現象,完善過去幾十年形成的制度的話,那么,必須根本改造我們的整個社會大廈:從經濟基礎到上層建築。包括改革所有制關係、經濟機制和政治體制,改變社會上精神和道德氣候。今天蘇聯面臨一項複雜的任務,恢復馬克思主義權威和馬克思主義對待現實的態度。改革是一個長時期,要延續幾十年,直到21世紀的進程。
(二)
關於馬克思列寧主義和社會主義理論。
文章認為,馬克思主義創始人從來沒有從事於發明新社會發展的具體形式和結構,只提出作為認識和改造社會實踐的一般理論模式。可以說,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的自我發展估計不足,資本主義能以科技成果形成一種社會經濟結構來保衛其生命力,能適應時代的挑戰。
(三)
關於社會主義思想和社會主義實踐。
文章認為十月革命不是一場悲劇,是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向未來的偉大突破。由於史達林教條主義的影響,在列寧之後,社會主義思想越來越接近專制的官僚主義行政命令制度。改革要把向來就有的革命原則轉向實現,這些原則本身和以這些原則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性的標準要求具體化,要考慮世界社會主義經驗和資本主義國家發展進程。
(四)
關於社會主義的新面貌。
文章認為,社會主義新面貌就是社會主義的人的新面貌,這完全符合馬克思的思想。蘇聯正在建設人道的社會主義,而且是民主的社會主義。改革使黨的職能發生變化,重新確定它在政治體系中作為人民的思想、政治、道德先鋒隊的地位。黨不能對社會和國家發號施令,應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必須克服保守和教條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