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床形狀的分類
礦床的形狀可分為:
(1)層狀礦床
多為沉積或沉積變質礦床,
規模較大、賦存條件穩定,有用礦物組分和含量較均勻。
(2)脈狀礦床
多為熱液和氣化裂隙充填礦床。賦存條件不穩定。有用礦物組分和含量不均勻。
(3)塊狀礦床
多為充填和接觸交代礦床。礦床大小不一。往往呈不規則的透鏡狀、巢狀和株狀產出、礦岩接觸界限不明顯。
礦床傾角
礦床傾角與采場運搬方式、地壓控制和回採方式有關。礦床按傾角可分為:
(1)水平及微傾斜礦床,傾角小於5°。
(2)緩傾斜礦床,傾角為5°~30°
(3)傾斜礦床,傾角為30°~55°
(4)急傾斜礦床,傾角大於55°。
礦床厚度
礦床上、下盤間的垂直距離或水平距離。前者叫垂直厚度,後者叫水平厚度。對急傾斜礦床常用水平厚度。礦床厚度與礦塊布置、回採方式、採礦方法、采場支護和地壓控制有關。礦床按厚度分為:
(1)極薄礦床,厚度小於0.8m
(2)薄礦床,厚度為0.8~4m。
(3)中厚礦床,厚度為4~10m。
(4)厚礦床,厚度為10~40m。
(5) 極厚礦床,厚度大於40m。
礦岩穩固性
已開採空間的礦岩允許暴露面積大小和暴露時間長短的性能。它對採礦方法的選擇和地壓控制有很大影響。
礦岩按穩固性可分為:
(1)極不穩固
在掘進及採礦過程中,不允許有無支護的暴露面積。
(2)不穩固
允許無支護的暴露面積在50㎡以內,長時間暴露則需支護。
(3)中等穩固
允許無支護的暴露面積為50~200㎡
(4)穩固
允許暴露面積為200~800㎡。
(5)極穩固
允許暴露面積在800㎡以上。
礦岩粘結性
採下礦石遇水或受壓一段時間後面產生粘結的性質。對放礦、裝車和採礦方法選擇影響較大。
礦岩氧化性
採下的硫化礦石在水和空氣的作用下發生氧化的性質。氧化後的礦石會降低選礦回收率。
礦岩自燃性
採下的高硫礦石〔含硫18%~20%以上)在空氣中氧化。並放出熱量,一定時間後礦石溫度升高引起自燃的性質。對採礦方法選擇有其特殊的要求。
礦岩鬆散性
礦岩爆破破碎後,因空隙加大,其體積比原礦岩體積有所增大而鬆散的性質。破碎後的體積與原礦岩體積之比稱為鬆散係數。其值一般為1.5~1.6,主要取決於破碎後礦岩的塊度組成和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