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火災分類

礦井火災分類

礦井火災是指發生在礦井內的或雖發生在井口附近、煤層露頭上但有可能威脅井下安全的火災。礦井火災是煤礦主要災害之一。火災中產生大量高溫煙霧和有毒有害氣體(CO、CO2、SO2 等),會造成井下人員傷亡。據資料統計,由礦井火災所造成的傷亡中有95%以上是因煙氣中毒所致。礦井火災還容易引起瓦斯和煤塵爆炸,使災害更為嚴重。此外,礦井火災還會導致礦井設備和煤炭資源嚴重破壞與損失。因此,礦井火災防治是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井火災分類
  • 出處:礦業工程概論
礦井火災按引火熱源的不同可分為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兩類。外因火災是指由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災。如電流短路、焊接、機械摩擦、違章放炮產生的火焰、瓦斯和煤塵爆炸等都可能引起該類火災。內因火災又稱自燃火災。它是指由於煤炭或其他易燃物自身氧化積熱,發生燃燒引起的火災。在自燃火災中,主要是由於煤炭自燃而引起的。在上述兩類火災中,自燃火災是礦井火災防治的重點。這是因為自燃火災不僅發生次數居多(占礦井火災的80%以上),而且它的火源較隱蔽,常發生在人們難以進入或不能進入的採空區或煤柱內,致使滅火難度加大,很難在短時間內撲滅,以致有的自燃火災持續數月、數年之久,甚至更長時間,這不僅嚴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且導致大量煤炭資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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