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縣交通運輸局

磴口縣交通運輸局

磴口縣交通運輸局是磴口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磴口縣交通運輸局成立於1988年,辦公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磴口縣巴彥高勒鎮團結路5號,辦公總面積:1100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磴口縣交通運輸局
  • 成立時間:1988年
  • 辦公地址:磴口縣巴彥高勒鎮團結路5號
  • 主管部門:磴口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規劃。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相關規劃,會同相關部門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相關統計分析工作。
2.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工作。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金以及其他涉及財政、土地、價格、融資等方面的建議,審核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防範政府債務風險。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工作。
3.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管理維護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超限運輸、涉路工程和收費公路相關事項,指導公路養護、路政、運營服務等工作。承辦縣鄉公路、農村公路相關工作。
4.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工程造價、招投標、從業資質、質量監督、竣工驗收等監督管理工作。
5.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許可工作。指導城市公車輛管理。指導碼頭養護,指導船舶登記、檢驗和船員管理。指導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導航等工作。指導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
6.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監測分析相關路網運行情況,發布相關信息。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相關事故調查處理。
7.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指定管轄案件。
8.監督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環保節能、污染防治工作。
9.開展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改革工作和信用體系建設。
10.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有關職責分工。
(1)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行業審查、勘察設計審批,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2)城鄉客運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城鄉客運管理事權和管理職責負責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加強城鄉客運運營管理,參與城鄉客運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漁港水域安全監管由縣農牧和科技局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艦艇安全監管由文體旅遊廣電局負責;其他船舶及經批准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安全監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監管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蘇木鎮、農場非運輸船舶由蘇木鎮人民政府、農場參照有關規定落實監管責任;城市園林水域安全監管部門由縣人民政府確定。
(4)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的管理。縣水利局負責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政務督辦,組織協調信息公開、機關黨建等工作;協調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任免、培訓教育、工資社保、年度考核、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相關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制定系統內部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公路水路建設投融資措施辦法、收費公路債券發行、項目資金籌措及計畫分配建議工作;承擔機關日常財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承擔機關經費年度預決算編制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的匯總、審核、上報工作;承擔本級專項資金的申請、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政府採購、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本級政府性債務統計、填報和風險防化解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擬制國防交通建設規劃、計畫,會同軍隊有關部門對交通工程設施建設提出貫徹國防要求的建議,參加有關國防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組織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重大軍事行動和其它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準備與實施。組織政策調查研究,承擔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二)法規宣教股
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依法行政、承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市場公平性競爭審查、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及監督指導,貫徹執行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執法人員管理、基層站所建設、雙隨機檢查和執法評議等工作;負責重大案件調查處理和綜治維穩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行業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系統幹部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三)業務股
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相關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建議,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承擔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建設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監督指導工程造價、招標投標、從業資質相關工作。承辦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負責公路養護、路政、收費,擬訂相關制度並監督管理。承擔公路統籌調度、搶險救災工作。承辦縣鄉公路、農村公路相關工作。
(四)質量安全監督股
擬訂全縣交通系統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和行業規範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全縣交通系統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監理單位、監測中心的建立和資質監管工作;對工程質量實行從設計到施工的全程監督管理;承擔工程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公路水運建設及運營過程中的環保節能、污染防治監測工作。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事故調查整理工作。
(五)運輸服務股(地方海事處)
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擬訂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指導道路水路旅客運輸等工作。指導公共汽車等城市客運管理。指導碼頭養護,指導船舶登記、檢驗和船員管理。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道路水路運輸行業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備案和行政裁定等申請事項的辦理;監督指導全縣公路水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管理超限運輸、涉路工程和收費公路相關事項。

直屬單位

(一)磴口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局(副科級建制)
(1)宣傳、貫徹執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護路產;
(2)實施路政巡查;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維持公路養 護作業現場秩序;
(3)參與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驗收;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 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4)貫徹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自治區 交通廳相關規章制度和檔案精神;對轄區內的水上交通安全進 行經常性的宣傳和監督檢查,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式穩定;
(5)協助市海事局辦理各類業務表格的發放和新增船舶登記申請的上報,以及初步審核船員適任證申請和報考手續;對轄區內的重點水域、重點時段、重點船舶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6)督促縣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督促各鄉(鎮、蘇木)履行四項管理職責;監督檢查危險貨物的裝卸;
(7)對遇險船舶、人員進行組織施救,上級海事部門勘查和調查轄區內的各種水上事故;
(8)在渡口設定或撤消審批中,協助政府對設定或撤消渡口部位進行現場勘查、提出初步意見並協助申請人與縣級人民政府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9)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範、標準以及有關規定;
(10)制定本縣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的實施辦法;
(11)審查、監督公路工程設計、施工、監理機構的資質;
(12)對本縣公路建設項目進行監測質量管理,對重點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13)核驗竣工前的工程質量等級,主持處理工程質量、爭議與仲裁。

現任領導

彭義榮(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全面負責系統黨的建設工作。
趙耕(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黨支部書記、副局長):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和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人事、財務、宣傳教育、意識形態、信息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精準扶貧、政風行風、“三務公開”、掃黑除惡、綜合執法改革、水路工程管理。分管辦公室(黨辦)、財務股、地方海事處、工青婦工作。
閆俊田(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局副局長):負責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養護、工程質量監督、工程項目招投標、系統安全生產、生態環境治理、防火防汛反恐、應急管理以及法規建設、普法維穩、信訪及社會矛盾調處、放管服工作和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安監股、農村公路試驗中心、質監股、法規股、公路段。
石岩(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派駐隆盛合鎮海子沿村第一書記):負責計畫統計、項目前期、重點工程調度、公路水路工程建設、交通脫貧攻堅、行政審批、交通投融資、債務管理、路政管理、超限超載治理、收費公路管理、交通戰備和分管領域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業務股、規劃股、路政大隊,聯繫運管所、各運輸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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